近日读书《如何抑制女性写作》,作者乔安娜·拉斯是美国科幻作家,也是一位激进女权主义者。除了小说创作之外,她还从事戏剧、散文、文学评论和女性主义理论的写作。
书中围绕女性写作以及当时社会对待女性写作的不同方式展开论述,关注女性在社会文化中的种种地位与遭遇,因性别差异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现象。阅读的过程中多次被书中的内容震惊到,对很多女性多遭遇的困境感到非常地遗憾和难过。
拉斯在书中列举除了人们为了抑制女性写作所采用的一些匪夷所思的手段,逐章进行了阐述并列举了大量详实的例证。比如:阻力重重、自欺欺人、剥夺作者身份、诋毁作者、内容的双重标准、错误的归类、成就个别化、异常化、榜样缺失等等,同时还讨论了女性在面对“女性不能写作”这一论断时的反应。
拉斯引用了大量女作家和评论家的文字,她这样做除了论述的需要外,其实也是在再现一个真实存在的过去,她想告诉读者,优秀的女性写作是存在的,她希望以此建立一个女性作家的共同体。
那么究竟如何抑制女性写作呢?
阻力重重
首先,她没有写。
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女性创作,但只要通过各种手段让女性陷入贫穷和忙碌,或者强加给她们各种所谓的“社会期望”和“传统角色”,就能让她们远离艺术创作。不仅仅是人文领域,甚至是任何属于自己的事业。
西尔维娅·普拉斯早晨五点钟起床写作,虽说她的工作时间相当有限,但和作为工人阶级的女性蒂莉·奥尔森相比已经幸运很多。奥尔森描述了自己既要照顾家庭,又要写作,还要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全职在外工作的三重压力,她写道:
“四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去了学校……我的工作……我的写作,我可以用某种方式把写作放在内心四处带着,工作的时候,做家务的时候。在汽车上的时间,甚至是没位子不得不站着的时候……工作时的一点点偷闲……家务做完后的深夜……有时候我这种三重身份的日子难以继续。一天工作十五小时的现实对我的写作干扰太大。我不再有那种疯狂的忍耐力……常常有写作的冲动,常常又失去……我的作品死了。”
下面是1969年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女研究生收集的一些教授语录:
“读书能读到这个程度的女孩子一定是疯子。”
“招生委员会没把工作做好,整个新生班级没有一个漂亮姑娘。”
“他们塞给我太多女学生,我得想想法子了。”
“我们希望来这里的女学生都是能干的好学生,但我们不指望她们才华横溢或是富有创造力。”
“我知道你很能干,你的论文导师也知道你很能干。我们想知道的是,你是真的想做这些事吗?”听到这话的是一位女博士生,她已经在这个项目上花了五年时间和一万美元。
这种让女人不要当创作者的偏见不仅会消耗女性的时间、精力和自信心,而且彻底地渗透到她们对自己的期望中,使她们的身份出现真正的分裂,这才是特别具有危害性的。
剥夺作者身份&诋毁作者
如果一个女人顶住各种压力,已经写了东西怎么办呢?
两种对策可以解决:
第一种对策是剥夺作者身份。直接否认这是她写的。她写了吗?她没有写。
“剥夺作者身份”的做法是,宣称某部作品其实是男人写的,或者是作品自己完成的,或者是女作家的“男性部分”完成的,或者这位女作家“不仅仅是女人”。
她的年轻以及她的性别使得人们普遍认为她并不是独立的作者,她是一个透明的媒介,传递她周围人的思想,被动地反映那些生活在她周围的人的某些疯狂幻想。
第二种对策是诋毁作者。大肆宣扬女人创作艺术会让她们变得滑稽可笑,她们的艺术创作不成体统,任何体面的女人都不可能从事创作,从事创作会让女人变得愚蠢可怕。好吧,她是写了,可是她根本不该写。
“诋毁作者”的前提基于人们对女性传统性别角色的认知,从事写作的女性缺乏女性的传统美德,没有女人味,有时甚至不道德。拉斯指出,“第二十二条军规”现象在文学史上司空见惯:贤良的女人不可能入世太深,因此写不出好作品,而那些入世太深可以写出好作品的女人又不可能贤良。
关于《简·爱》,很多评论家直言不讳地说,这本书如果是男人写的,就是一本杰作,如果是女人写的就让人震惊或者厌恶。
一种文学的双重标准……女作家可以做个装腔作势的道德家,却绝不可以直言不讳、放荡不羁或思想自由。
除了道德败坏外,另一个用来诋毁作者的罪名是说她们不讨人喜欢,这个罪名同样也是早已有之。这种诋毁作者的做法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19世纪后半期有更多女作者选择使用男性的花名,那个时期的期刊杂志已经不再使用匿名。
内容的双重标准
除了“她没有写这本书”和“她写了,可是她不应该写之外”,还有第三种诋毁方式:她写了,可你们看看她写的是什么东西。
和男性相比,女性的生活和经历经常被认为不够丰富、不具有代表性、微不足道,而且人们在对作者性别进行判断后,还可能对其作品的实际内容进行歪曲。
弗吉尼亚·伍尔夫以她惯有的通透笔法讨论了这种情况(除了经历外,还有从经历自然延伸出来的价值观):
……女人的价值观经常不同于男人的价值观,这是很自然的事,但占上风的是男性的价值观。简单来说,足球和运动“非常重要”,追求时尚和买衣服则“琐屑无聊”。这些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从生活转移到小说。评论家会这样假设,嗯,这是本重要的书,因为这是关于战争的书;哦,至于这本书,无关紧要,因为写的是女人在起居室里的情感。战争场景比商店里的场景更重要。
这种对女性经历不假思索的贬低以及由此产生的态度、价值观和判断都是源于对女人自身不假思索的贬低,很多人相信男性气质是“规范”,女性气质怎么说都是“异常”或“特殊”的。
“她写了,可是你看看她写了什么东西”变成了“她写了,可是不知所云/结构混乱/拙劣/情绪化/枯燥无味,等等”,后者就相当于“她写了,可是我看不懂”(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可能出在读者这里)。在“她写了,可是不知所云”背后是这样的前提:我看不懂的东西就不存在。
错误的归类
对于女性艺术家来说,“错误的归类”意味着把她们从艺术家的类别中去除,移入另一个类别,让她们作为男艺术家的母亲、妻子、女儿或情人。还有另一种方式,用某种女性形象来代替她们作为作家的形象。
女性不仅不会被归为艺术家,她们对于艺术的贡献还可能会被男人吞并,被重新归属为他们的。女性的作品常常被彻底侵吞,最简单的重新归类是把它们从存在的类别变成不存在的类别,或者采用更新一点的归类方法,把她们从“文学”类别(广泛的、常规的、人文的、全面的)变成“女性研究”类别(狭隘的、特殊的、政治的、片面的)。
错误的归类还会认为女人本身并不具备作为艺术家的特质,并自以为是地给她们贴上各种刻板的标签:想入非非的疯子、妓女、同性恋、悲伤的老姑娘、古板的怪胎、彻头彻尾的怪物、脆弱的瓷娃娃。
成就个别化&异常化
如果一个女人写出了作品,而且确实还不错,那该怎么办呢?
还有两种办法可以扭曲她的成就:
第一种办法:成就个别化。就算她写了,但也就这一部还算凑合的作品。其他的作品都不存在,或者只是劣质品罢了。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很多男作家的代表作也只是一本书或是一组诗歌,这话说得没错。我想说的第一点是,女作家受到的伤害要大得多,因为在任何阶段的教育中,女作家在选集、课程种类、课程内容和阅读书目中所占的分量非常少。而且,正如“错误的”作家所遭遇的,这种所谓“被个别化的成就”的主要危害是,选择标准本身就是别有用意的,其结果往往是,不管选择的是这个作家的什么作品,这些作品都会强化女人可以写什么或应该写什么的刻板观念。这里有一些让人很不舒服的可能性:
如果一个女作家的作品中有关于公众事务和政治的内容,那就把这些东西删去,强调她的情诗,宣称(不需要证据)这些诗是写给她丈夫的——伊丽莎白·巴雷特·布朗宁。
如果一个女作家毫不避讳地谈论异性恋,那就删去其作品中关于男人性缺陷的描写或女性对男人有独立见解的评价——阿芙拉·贝恩。
如果一个女作家写同性恋的情诗,那一定要隐瞒这一点,然后宣称她是一个不幸的老处女——埃米·洛厄尔。
如果你还有问题,那就要编出一段(不幸的)异性情史来解释她为什么会写那样的诗——艾米莉·狄金森。
如果一个女作家公开宣布自己是女性主义者,那就要删去她作品中所有这类文字,然后说她是个性情冷漠、写作水平二流的贵妇人——温切西伯爵夫人安妮·芬奇。
如果一个女作家的作品难以编辑,写了十幕关于女人为了拯救她们的男人上战场的戏剧,写了关于女子学院比男子学院更受欢迎的戏剧,写了无数关于男人、女人、性别压迫和她自己所受虐待的序言,那就不要管她,她是个疯子——纽卡斯尔伯爵夫人玛格丽特·卡文迪什。
如果她写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女英雄”(这是哈克用的词),那就出版一些她早期的抒情诗,至于其他的就别管了——杜利特尔。
如果她写女性经历,特别是不愉快的经历,那就说她歇斯底里或属于“自白派”——西尔维娅·普拉斯、安妮·塞克斯顿。
如果她小心地避免写女性经历,努力保持超然、优雅、冷淡和无性别,那你可以先表扬她,然后再说她高高在上、创作水平一般、性情冷漠——玛丽安娜·穆尔。
“个别化的成就”这种假象经常会使女作家的二流作品被当成她最好的作品。
第二种办法:异常化。一是通过把作品异常化来贬低其质量,二是通过把她这个人异常化来诋毁作为作家的她,这两种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就算她写了,还写得不错,但是她这个人有问题!
由于每一代女作家都在文学记载中受到排斥,各个时代女作家之间的关联变得越来越不为人所知,继而导致越来越多的女作家遭到排斥,并成为一种合理的做法,因为她们是异常的——她们压根就无法融入。
似乎一旦女人被选入阅读书目、课程或文选,男人也会接踵而来——如果男人的数目减少,那么女人就会神秘地消失。但在入选的名单中,总有足够的女作家凑足那个5%,却又永远不会多到超过8%。那些新生课本中女作家的比例约为7%,她们的作品入选不是因为那些是伟大的文学,而是为了教新生如何读写。并且只有当代女创作家才会或多或少地入选,很显然,一个女人若想被另一个时代的人记住就必须要出类拔萃——而男人则不需要。
作品质量可以通过剥夺作者身份、诋毁作者和错误归类来加以控制。女性作家的异常化——通过对内容的评判采取双重标准以及把女作家从女性作家的传统中剥离出来,是确保女作家永远处于边缘状态的最后一招。
榜样缺失
对于所有艺术家来说——事实上是对于所有人来说,榜样可以作为行动指南,可以证明某些事情是可能做成的,这种作用非常重要,而对于有抱负的女性艺术家来说,榜样更是具有双倍的重要性。
在接连不断的挫折面前,女性需要榜样,不仅是要看同为女性的她们如何展现自己的文学想象力,而且要从她们那里得到保证,证明她们可以创作艺术,而不必一定只能沦为二流或必须发疯或得不到爱情。把女性艺术家错误地归类为妓女、痛苦的老姑娘、忠诚温顺的妻子以及可悲的自杀者,这种错误归类和抹杀文学中女性传统的做法一起造成了最严重的伤害。
没有榜样,就很难写作;没有背景,就很难评价;没有同行,就几乎没法说话。
传统被剥夺,受到种种指摘,从行为不端到荒谬异常,什么都有。最好的情况下也要被人认为不可爱、可怜、疯狂以及有自杀倾向。有女人味被批评,没有女人味也被批评。如果作品内容一看就是关于女性的,就说她们自身经历有问题,如果内容看不出是关于女性的,就说她们“华而不实”或模仿别人。总之,无论如何她们都是二流的,或者也是异常的。但即使这样,女人还在继续写作。
面对“女性不能写作”的反应
面对“女人不能写作”的断言,女人有怎样的反应?
反应之一是“那就不写了”;
反应之二是“还是要写”,但得先同意一个观点,那就是女性的写作不如男性或女人首先不是(或不应该是)作家;
反应之三是用“我不是女人”来为自己获得写作的权利;
反应之四是不予理睬;
反应之五是那些不能(或不愿)停留在文化边缘的女性经常宣称自己是不同凡响的女人。
这五种反应都是通过对“女人”和“写作”进行某种界定而做出的妥协。还有一些女作家采取了正面反击,有的诉诸事实:“女人能够写作,因为她们能够看到其他作家(男作家)看不到的事实”;有的诉诸榜样;有的正面反驳。而现在最鼓舞人心的一种反应是,采取一种基于“女性中心意识”的视角,以女性主义者的团结作为后盾。有了这种视角,女性才可以更加心平气和地看待自己的前辈和传统。
在我们的社会中,为了保住对自己有利的现状,很多人自欺欺人地坚持对某些人群采取歧视态度。
“如果你要表现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如果你想保持自己的阶级特权,你只需要按照习惯性的、正常的、普通的甚至是礼貌的方式行事就可以了。”
拉斯强调她的书不是历史记录,而是要分析抑制、打压女性写作并使之边缘化的模式。她的意图很明确:不管过去人们是出于无知还是恶意,对女性艺术的蔑视和贬低绝不应该继续下去了。
一个值得多数派深思的问题:怎样才能把彻底的多元性看作一件令人激动的美好事物,而不是把它看作对渺小自我的威胁?
她没有写。
她写了,可是她不该写。
她写了,可你们看看她写的啥呀!
她写了,可是她算不上真正的艺术家,这不是真正的艺术。
她写了,可是她就写了这么一部作品。
她写了,但作品只是因为某个勉强服人的原因才显得有趣/被选入正典。
她写了,但她接受了别人的帮助。
她写了,但她是个怪胎。
她写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