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霾刚刚散去的这个下午,在循环听了一下午派蒂·史密斯之后,我决定简单写一下老马这个人,我母上,我妈,我家不懂事的小姑娘。
老马这个人在我叛逆期开始的时候就开始写诗,估计写到我更年期都不成问题。老马写的第一篇诗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她常常问我这样的问题,这个字是平舌还是翘舌,是平还是仄。那时候老马最开心的事就是我放学回家告诉我今天写了几首诗,通常我会回她一句话,你知道乾隆写了多少诗吗?当然这是玩笑话。我是看过这本书初稿的第一个人,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老马写的每一首诗、每一篇文章,但是我尊重她,这是她对自己人生的感悟。
在这篇之前我已经很久没正经写过东西了,之前写过的也都全部封存了,老马也只看过我写过的一两首诗,和几篇简言,风格大相径庭。在深感言语的局限以及阐释的无力的那段时间,我拒绝写任何东西,也写不出任何东西,对此,我对老马的持之以恒十分敬佩,可以说我不能保证老马每天都正常吃饭,但我能保证老马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写东西。老马看了很多书,每本都精读了,喜欢的反复读,每本书都被仔细圈点了,这才是爱书的吧。
老马是个对生活简单严于自律的人,对吃喝玩没有任何欲望,这是之前我很想不明白的,而后当我突然有一天对这些丧失兴趣之后,才觉得,恩,还是老马厉害。老马不崇尚时尚,不追求潮流,也不追逐名牌,而她给我选的每一件衣服,都是我穿的时间最长的,都被人夸了好看。老马从不打扮化妆,我给她倒腾的护肤品,她拿着当护手霜用,还告诉我效果不错。
老马有两个缺点,一个是不会说话,一片好心却常得罪人;另一个是心太细,操碎心。反正是遗传给我了个十成十。老马是个挺拧巴的人,从她小的时候,拧巴到我拧巴,一直拧到现在我都不拧巴了。我跟老马说过,我说你就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小时候我不懂事,我跟你闹,现在我大了,我愿意看着你不懂事,我巴不得你永远留这样一点赤子之心。老马当时沉默了,我没有回头看她,我知道她一定红了眼眶。
可能是老马不走样的身材和不变的长发,在之前的很多年里,我一直觉得老马一直都是30多岁的样子,从来没变过,后来有一年回家,我看到老马两鬓渐生的白发,吃着吃着饭眼泪就眨巴眨巴掉到碗里去了,也没让老马看见,太矫情总不好。不管怎么说,以前别人叫的小马,真的是年岁渐长了。好的是,在她的诗里,和她不够圆滑的言语里,还能感觉到她还是年轻的,不也是件好事吗?
老马有过很多梦想,有我知道的,有我不知道的,出书是我知道的一个,可算是实现了。《一粒波光》,这是本诗集,有老马自己写的,还有她评的,里边全是老马对人生的感悟,里边藏了她的名字,老马的名字还跟她的另一个愿望有关,等我帮她实现了再告诉大家。
最后,请大家多多关照我们家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