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街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过你想过的生活
也一定有人在过你意想不到的生活
这一篇文章,关于行走
这是我第一次行走,和一群陌生人
(一)
我去年利用上下班在地铁上的时间看完陈坤的《突然就走到了西藏》,如书里的序所说,书不是一本自传,而是一个在世间行走的人很老实的心里告白。
受书的影响,一直想行走。
也就在前一段时间,通过朋友认识一位资深徒步户,互加了微信,紧接着他将我拉进了一个周末徒步群。
群里都是资深的徒步户,他们背着几十L的大包,带着大狗,走遍世界的大江南北。
他们几乎每个周末都有活动,于是当他在上周发出“寻找被时光遗忘的客家古村落”徒步行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但在报名到参加活动之前,我内心犹豫过很多次。因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所热爱的生活方式。又或者说,没有徒步经验的我,不能深刻去理解徒步真正的意义,害怕自己会无所得。
(二)
我曾是一个不敢于出发的人,但是这次,当我真正参与其中的时候,一路上,哪怕我一句话不说,只静静听别人讲故事,我也有收获了很多。
我们原本预计是一个16人的小团队,但最终我们去了53个人。
常在队里的人说,这是人数最多的一次,年龄差距很大,有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将近七十岁,也有几个五十岁左右的阿姨。
但一路上属他们笑的最开心,摔跤了还得摆个耶拍一张照片。
(三)
活动那天下了一天的雨,我们穿雨衣打伞前行。
其中有个姑娘,以为是走海岸线,穿了纱裙配丝袜,一个人美美的来了。其实在出发前,队长就在群里公布过要准备些什么东西,穿什么衣物。
我本以为那些皮肤黝黑大大咧咧在群里什么都聊在哪里都能睡在哪里都能生火做饭背着登山包四处攀岩的男孩子会不管不顾,又或者说,会说服让她下次再参加,因为不管怎样,下雨,而且是泥泞的山路。
但是他们都没有,一路上像带妹妹一样带着她前行,并脱下自己的雨衣,让她穿上,裹着脚,活动结束后,好些人有摔伤擦伤,而她毫发无伤。
很长一段时间里,受成长教育的影响,总认为人心险恶,不愿意过多的相信陌生人。
而其实,在经历过这样的相识后,发现人性并非我们想象的那般不善。都是热爱生活的普通人,只是说话的方式和热爱生活的方式不同罢了。
(四)
一路上,我后面一直是一个装备齐全的大叔。
我们在半山腰的时候,雨越下越大,路被前面的人走的烂而滑。一到窄和滑的地方,我们不敢轻易踏过去,他总伸出手或者登山杖,帮助我们先走过去。
后来,有段下坡路。我们几个女孩子几乎崩溃,一路“嚎叫”似的问,还有多远,是不是待会要原路返回。无人作答,因为大家对前方都是未知的,要省点力气前行。
我开玩笑说,快派直升机来啊,如果要原路返回,我就住山里,不回去了。
大叔笑着说,好啊,你在这里落户,今天我这一群人就是来送你的,下次我们再回来看你。
当时我心里在想,哪里来的幽默大叔,我才不要住这里。
我笑着回答说,好啊好啊,要常来看我。
一路上,欢声笑语也是鼓励。大家都喜欢和有趣把幽默和笑声挂在身上的人做朋友,是雨中的伞,是困难里的暖风。
(五)
大概在山里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我们到达目的地。
我们五十几个人,几乎每个人全身都湿透。队长赶紧生火给大家烤衣服。
我们一群本不相识的人,围着一堆火,没有谁流露疲惫,整个火堆旁充满欢笑声,大家互问姓名,老家哪里,如今在深圳哪里,做什么工作。
一旦遇到老乡,遇到同行,都会感叹下世界好小,吐槽下生活的不易。
有人来开玩笑说,要不搞个篝火晚会。
大家一起起哄,说这不就是吗。
(六)
我们五十几个人,中餐是在目的地“客家村落”里打火锅吃。
像极了八十年代的生活,在毫无人烟的地方,自己生火做饭。
食材饮料都是几个带队的一路背上去的,有牛肉丸、排骨、菌类、青菜、豆皮、面条、土豆、萝卜等。
甚至还有六打啤酒,我看到啤酒时惊呆了,一直下雨的天气,泥泞的山路,六打罐装啤酒,想想在肩上的重量。
我想,这是徒步人的精神。
(七)
火锅,三个锅,两个辣锅一个清汤锅。大家吃的热火朝天,一些人从那个锅走到这个锅,看到肉就尖叫,举着碗跳着说,我要肉我要肉。
有的人吃的当众打嗝,大家笑他们好恶心。他们也不以为然,笑着说,还没吃饱呢。
那一刻,大家在大自然里,活的多自在。不管你在城市里是开车上班,还是挤地铁挤公交上班,不管你在写字楼里身份是普通职员还是老板,在这里,大家是同一种身份,徒步队的一员。
大家褪去工作时的身份,暂时忘记职场里的劳累、酒桌上的疲惫。忘我的说话、忘我的笑、忘我的展露本性、忘我的活出自己。
(八)
吃完火锅后,因为衣服和头发没有完全干,我上到二楼小阳台擦头发,顺便看看和我们同去在徒步圈小有名气的狗“王子”。
那天徒步,有几个人是因为“王子”而来。
说曾在湖北武当山偶遇过“王子”,后来回到深圳,一直想再见一见“王子”。
“王子”今年两岁,不认生,见人有吃的就摇着尾巴过去挨着,大家都争着和他合照。
合照时他也很乖,让他蹲着会蹲着,趴着会趴着。当然它也会有闹情绪的时候。
(九)
文里黑白的照片都是大叔用黑白相机拍的,当他掏出相机的那刻,有人问,是莱卡吧。
他回,是啊。
多少钱啊?
不贵。
三万?
不,不是。
四万?
不,不,七八万吧。
当时我的脑子沸腾了,因为我二十几年的积蓄远远低于他一个相机的价格。
我想生活大抵如此,你不走出去,你不知道其实有很多离你很近的人也在过着你想过的且意想不到的生活。
他们平时努力工作,获得积蓄,为的就是有能力买好的相机,去想去的地方,看想看的风景,可以和不同的人成为朋友,强大自在的,不care别人任何想法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十)
活动时间很短,回忆很长,影响很大,力量很多。
队伍里有将近七十岁的老爷爷,有上年纪的阿姨,有拿8万一个相机的大叔,也有自己开车过来的“王子”妈。
而我,只是一个出去找生活体验的普通人。
感谢这次相聚相识,让自己又丰盛了一点。
(ps:文中黑白照片均由大叔用黑白相机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