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好小,身边很多没有交集的朋友,尽然认识。世界又好大,即时在身边的尽然不联系。
从几何时,网络里边志同道合的朋友越来越多。也许追求的东西一样,虽然不在地球相同经纬度也能相遇并且相知。
吸引力法则,其实很容易解释这一现象。
吸引定律,又称“吸引力法则”,指思想集中在某一领域的时候,跟这个领域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他吸引而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总是倾向于跟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而能把分散的人集中起来形成一个群体的就是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一般被这个灵魂人物召集到一起的分散的人身上,总会有这个灵魂人物的一些影子,也就是说他们具有某种共性,正是由于这种共性,这个灵魂人物才能把人们吸引过来,从而形成一个团结的群体。
与其说我们命中注定会相遇,还不如说是因为我们身上的某种性质互相吸引而聚在了一起来得实际一点。毕竟在60亿茫茫人海中,能够相遇是概率问题,而因为某种共性的特质牵引聚在一起是必然的结果。
因为网络,我们可以找到另外一个自己。我喜欢文字,你也喜欢。我喜欢人前沉默,你刚好不喜欢热闹。我想这些有趣的事情,听起来很不科学也很搞笑,但是它确实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今天我们通过读ta的一篇文章,我们会开始想ta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接着我们以作者的视角去感受每一个文字的温度,读着别人的故事,流着自己的眼泪。有时候会产生一样的共鸣。然后你会难过,你会开始心疼ta这样的遭遇。ta开心你会同ta一起欢呼雀跃。
就这样,我们一来二往的交流,相同的宿命和经历让我们更加懂得欣赏对方。会更加珍惜这种别样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