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书写人性真善美的田园牧歌。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作品风格也受沈从文影响最深,这一篇感觉很干净,很纯粹,甚至让我感觉有一点《边城》的味道。
翠翠和傩送的故事至今都还让我意难平,本该是多么美的一个故事啊,就差那一点点。我看着受戒的开头:
“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
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舱里,船就开了。明子听见有人跟他说话,是那个女孩子。”
嗯,女孩子出场了,没有什么别的描写,只是淡淡地写了一句“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单独拿出来都是极为平常的语言,放在一起就是有种氤氲着的诗意。
我以为这个小和尚和女孩子也会是和翠翠傩送一样的悲剧,带着一只能怪提心吊胆的心情继续看下去。
扌歪”荸荠,这是小英最爱干的生活。秋天过去了,地净场光,荸荠的叶子枯了,——荸荠的笔直的小葱一样的圆叶子里是一格一格的,用手一捋,哔哔地响,小英子最爱捋着玩,——荸荠藏在烂泥里。赤了脚,在凉浸浸滑滑溜的泥里踩着,——哎,一个硬疙瘩!伸手下去,一个红紫红紫的荸荠。她自己爱干这生活,还拉了明子一起去。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荸荠笔直的小葱一样的圆叶子” “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云淡风轻的文字,清新自然的景色描写,真正的美是回归于平淡真实的。
好几个老师讲课都提到过这一段“脚弓部分缺了一块……”这里确实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美感,仿佛此刻自己就是小和尚,在那里端详着小英子的脚印,然后被撩动了心。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结尾那一段,不得不说实在是太美好了
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花荡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很平和的美好,仿佛是顺其自然,又好像是这个小说里感情最激烈的地方,就寥寥几个对话,却是他们两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跟看过的很多作品不一样,这篇《受戒》没有刻意地去突出社会里的痛苦,仿佛汪曾祺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叙述者,平静地用一种极为平常的语言,讲了一个仿佛再自然不过的故事。
比如说和尚的吃荤,没有清规。偷鸡的人也被称作正当职业,记得我看到“常来的是一个收鸭毛的,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都是正经人。”这里的时候,心里那种怪异的感觉,仿佛这些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作者描述他们的时候仿佛都没有带任何感情色彩。
这个小说里面 的人也一样,仁渡是和尚,也是小伙子,他在外面有相好,但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并不在意他这一点,甚至还让他唱小调山歌。想想那个画面,一个和尚唱着小调山歌,很滑稽,但是在他的笔下没有这种感觉,感觉就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小说名字是《受戒》,可是通篇看下来,全部的人都很快活,没有束缚,和尚喝酒吃肉,明子和小英子一起玩耍,庵里明目张胆地杀猪……,一切都无比自然,没有遮遮掩掩,也没有可以的算计,全部的小心思都干干净净地写出来。怎么说呢?就像是所有人都约好了,坦诚、随意、慵懒,真诚与善良的人性健康美。
“平淡之语写深情”,汪曾祺用平实如白的文字将时间平凡人的人性之淳朴、健康、善美书写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