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日记本的时候看到信封,顺带买了一打,我选的是光面的牛皮信封。每个周末写上一封,随便寄给谁。
第一封信来自小学同学。初中她在城里读,有一回来镇上中学看我们,那天中午见到她打扮的蛮好看的,我就害羞了,说了句我回教室下,再没出来。上晚自习回答完老师的问题,坐下时回头看到她也在旁听,还就在我后面。
上小学时跟她关系是蛮好的,可能这会儿觉得人家城里来的,不晓得怎么跟她讲话,难道讲我天天中午看的动画片奥特曼。她还带了照相机,拍照我也是躲着的,几天里我大概就讲了句”你来了“,别的什么也没说。
这完全不是待客之道,冷了人家,直到收到信才晓得她是有多生气,信里把我一顿数落。我都这样了,她信里还附着一小本辅导书。
再后来我又收到好多辅导书,有两本名字我还记得,《考上清华北大》。自始自终我都没给人家回过信,尽管心里确实很感谢她。
第一次写信是在另一个镇子上学时。那年元旦演了这辈子第一个小品《没事偷着乐》,搭档是我同桌。有一次因为数学考试就错了一道填空题,我还差点疯掉。状态在极好和极坏之间摇摆,不晓得怎么就想起写信,还是写给一位女同学。
这之前有一个插曲。初三之前,周末两天写完作业我喜欢骑着二八大跨去找同学玩。有一回临近中午了,我一溜烟从山上滑下来,去到一位女同学家,她正在洗衣服,我就坐下来唠嗑,人家老妈就在旁边看着,到了饭点我才知道回。同学说她也要去镇子上,送我下,当时还想着怕走大路被她爸看到产生误解,决定走小路,偏偏在小路上遇到她爸了!
第一封信就是写给这位女同学的,我晓得她收到过很多信,觉得写给她大概会有回信。我第一封信里写的什么 不记得了,她的回信还有印象的是一句英语,大概是 i miss you a little,i miss 谁谁 very much。那谁谁跟我一个班,我当时英语特差,以为 miss 是忘记的意思,还在那谁谁面前得瑟,你看吧她就忘记我一点点,忘记你可是very much 啊,那谁谁说晓得吗,miss 此处表示想念。
高中收到过很多信。我们教学楼有一个放信的盒子,我是经常去看,那心情可能跟等彩票开奖一样。在教室里看信时,会有同学围过来,看着他们好奇而又羡慕的眼神,我心底舒服的像买了新衣服。
高中复习,一个好朋友去到另一个学校复读,去的前一天夜里,我们在宿舍聊了很多。那一整年都没有见过,好几次都是他来这里,我刚好不在,就写信。我晓得他很有想法,很有志向,而我一直都是想回家放牛的那种。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夜里摩的载着我在陌生城市里找房子租,连修车铺的杂物间都要将近两百块,我都准备屈身入住了。这哥们,打来一个电话,说他也在这个城市,我就投奔过去了。
这些信就跟结绳记事一样,在我心里扭出一个一个标记来,再去看会让我想起很多人,很多事,那些场景都能在脑海里再现出来。这就是写信的乐趣吧,不在当时,而在多少年后的今天。
所有的信我都排好放在家里,撕下的信封口我也放进信封里舍不得丢。那谁谁写给我的两封信,我放在身边超过十年,去到哪里都带着,终究还是丢了。
写信我喜欢用光面的信封,最爱的是短款的牛皮信封。每次动情地写一封信,写好就会遗憾,遗憾我的字,初中教语文的孔老师说我写的是甲骨文。每次写好,我都要在誊写好几遍,选出最看得过的寄出去。
不同年龄写信也不一样,小时候想到什么写什么,云来雾去,天马行空都觉得挺好。到了大学,写了很多,寄出去的很少,更像是假装在跟某某或某某神交。
信是有温度的,就像往海里扔去一个漂流瓶,在山道旁边刻下一个记号,在校园某棵树下埋一片叶子,等你见过万万千千的人,走过平坦或坎坷的路,看过变幻奇多的风景,那些你收到的信都会把你带回那些老地方,不需要用力的在脑海里翻找,有些存在不会只是模糊,当下才显得有厚度。
下一封,我会写给谁?
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