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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陪着你,陪你去你想去的地方,陪你看你想看的风景,人生路上的曲折与磨难,我也愿同你一起经历。我想我,真的喜欢上你了,之初。”阿力直视着我,眼中深深的湖水微波荡漾,绯红的脸颊和着起伏地胸膛颤抖着,隔着半米的距离,我仿佛能听到他加速的心跳。“我,我,我其实——也喜欢你。”我微笑着,嘴角呈现甜蜜的弧度。“真的?你说的是真的?那,那我太开心了!”阿力激动地俯下身体,迅速地抱起了我,在原地一边着圈子,一边高声欢呼着。我依偎在他的怀里,笑得渗出了泪。

我和阿力相识于梅花深处。大学二年级时,我们寝室正式告别了单身史,拿霍霍的话来说,就是再也不用被虐狗了。我们寝室四个人,而我是我们寝室第一个找到男票的人,刚开始的时候,我的三个单身汪室友们被我的秀恩爱折磨得快得了狂躁症,遂发誓在大三之前一定得找到男票。如今,她们都如愿以偿,反倒每天是她们个个都拿着礼物在我面前晃,一副好像我没有的样子。我的中国好室友霍霍是个颇有情趣的人,平时爱摄影,为了纪念大家全部脱单的这个神圣的日子,她提出了一个好主意——“去赏梅”。梅花如今开得正盛,城区西郊有一大片人工种植的梅花,每年这个时节总能吸引无数游人观赏。于是,我们梳妆打扮,准备出发。临走时,男友发来短信,让我在门口与他见一面。我有些疑惑,但随即就被霍霍豪放的笑声打乱了思绪。“我出去一下,有事,你们先等等我啊。”还没等她们回过神来,我已快速地奔下楼去。他站在花台边上,显得很是拘谨,望见我出来,左脚向后退了一小步,“嗨,什么事啊?”我边跑着奔向他,边理了理吹乱的刘海。“哦,那个,你晚上和我一起吃个饭吧,我现在来就是想看看你。”他故作轻松地说着。“呵,又不是以后见不到了,怎么?想我了?今天还特地来叫我一起吃晚饭,平常不都是我约你的嘛。今天,不会是吃错了药吧,还是有什么事。说,是不是想和我分手了?”我颐指气使地看着他。他反而是吓着了似的,又往后紧张地退了一步,显出尴尬的神色,“不,怎么会!”“但愿不是,不过是的话,我也只能接受了吧。”我嘟着嘴,一脸嫌弃地看着他。“不会的。唉,就这么定了啊,晚上六点我来宿舍门口接你,拜。”说着,他就跑开了,我定在原地,竟不知所想,等他走远,我依然木木地站着,心中竟泛起厌烦的情绪,我本就厌倦了这段感情,不是吗,他从来都是个被动的人,在与人交往里只懂得接受,不懂得给予。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爱情,结束,也许是我最想要的结果呢?

游人如织,梅香扑鼻,美景如画。但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从学校到梅乡有一段需步行的路,它几乎消磨掉了我一半的精力,只有霍霍,靳香,李琪三个人叽叽喳喳个没完,一路欣喜不已。我以前是个死宅,喜欢过动漫,后来玩起了音乐,学一些乐器,但都半途而废。再后来受霍霍的影响玩起了摄影,喜拍人,却不喜拍景,直到一次拿着相机在钻入人群时将它摔个粉碎,我的摄影兴趣也在对钱的心痛中消失了。如今空闲着,想一门心思地学好我的专业课。

刚到目的地,我便一屁股坐在了石墩上,无论室友们说什么都无法劝我起来。“你们去玩吧,我坐坐,一会儿就来。”我喘着粗气,向他们摆摆手。“那你歇会儿,找我们就给我打电话。”霍霍急不可耐地说,一副完全迫不及待地样子。“嗯嗯,你们先走吧。”便只见她们蹦蹦跳跳地身影消失在树枝交错的背景里。我托着下巴,一脸郁闷地看着眼前的一棵梅树,小小的黄色花骨朵展着笑颜,似是要打个哈欠来着,嘴却合不拢了。一时之间想到了男友,想起有人陪和没人陪的日子,竟惊讶地察觉,这两种日子其实没多大区别。我徐徐地站起身,不知所以,朝眼前的这棵梅树走去,仿佛被她催了眠,被一颗梅花树精所迷惑。“呼啦啦地”吹过来一阵冷风,我打了个寒噤,抖了抖身子,将大衣裹紧身体。一时回过神来,我转过身,准备走回石墩处,不想却听到“啊”的一声。啊哦,我好像踩到了谁的脚。“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我有些慌乱地看着眼前这个疼得弯腰的年轻人,他的脸痛苦地扭曲着,我尝试着伸出手想扶他,却又发现不妥,便收了回来。“你站在我后面,我没看到,所以,对不起,你没事吧?”他半眯着眼瞧了我一下,忙不迭地说:“没事没事。”然后他向后跳了几步,一屁股坐到石墩上,呻吟着。我紧张地看着他,竟不知如何是好,他抬头看着我,微笑着:“没事,美女,不就踩到了脚嘛,一会儿就好了,你去赏你的梅吧。”“没事就好,我其实不是特别喜欢梅花的,脚走累了在这坐坐挺好。”我勉强地咧嘴成一个上扬的角度,犹疑着朝旁边的另一个石墩走去,缓缓坐下。“不喜欢梅花?相反,我倒对梅花情有独钟,今天特意来赏梅,只是没想到,刚来就被人踩了一脚。”说完,他竟大声地笑了出来。“真是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觉得有些窘迫,不禁想生起气来。“不怪你,我没那么小气,不踩不相识嘛!我叫董大力,你呢?”“啊?我,我叫闵之初。”突如其来的朋友之间的结交让我既惊讶又不得不心生戒备,我略带反感的看着他,心中狐疑,这是江湖中的豪爽派,还是我遇见奇葩了呢?都什么年头了,还有人借这种机会认识朋友,不是奇葩,是什么?

无所事事的时光总是走得飞快,就好像短暂的双休日,使人一边期盼挽留着,一边又无可奈何。回学校的公交车上,霍霍一边兴奋地翻着她拍的那些美景照片,一边向我们手舞足蹈地描述和介绍。我痴痴地看着她,夕阳柔和的光线映着她笑成了花儿的脸庞,竟有了如梦似幻的感觉,好不真实,且散发淡淡的幸福的味道。恍然之间,我从霍霍的照片里瞥到了熟悉的东西。“嘿,等等,给我看看刚才的那张,”我的手已不自觉地先伸了出去,“往回翻,对,就这张。”“怎么了?”霍霍一脸疑惑地看着我。我扯过相机,看着这张梅花掩映的照片,在远远的图景里,董大力站在我身后,他那有些模糊的背影裹挟着我的,竟有些唯美起来,重重叠叠的梅花遮挡了我们,所以从照片里看起来并不显眼,仿佛身处梅花深处.

刚下公交,我的手机响了,是男友打来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再一看时间,原来已经过了十八点。“你在哪儿?不是约好了的吗?我都等你好一会儿了。”很明显,他的语气有谴责的意味。“我马上来,我们回来迟了,你再等等。”我不免有些气愤,潜藏的情绪似乎有了爆发的出口。不过还好,我在努力压制住,这毕竟是我的过失。挂了电话,我只得加快了脚步。

昏黄的灯光和扑腾的飞蛾,似乎有种壮丽的美。这是一家我和男友常去的餐厅,装潢依旧,不过在过道的转角处多出了一张桌子来,然而桌上的物品和其它桌子上的并无两样。这一个小小的发现竟让我有些惊讶起来,作为一个只关注吃的人来说,这也算是一件新奇的事了。“今天还吃和往常一样的菜吗?”男友慢慢坐下,却有些郑重其事地说。“不然哩,我们不一直吃的都是那几样固定菜吗?”我撇撇嘴,有些不以为然。“哦,我只是想,我们今天可以换换口味的。”“尝试新的?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喜欢尝试的人,况且这些都是我吃惯了的菜。”我认真地说着,双眼紧紧盯向男友。“好吧,都听你的。”他有些无可奈何。我知道,他和我对新事物的看法不一样,但我固执,甚至妄图把别人拉向我这边,即使关于思想的东西几乎不可能改变。

当热腾腾的冒着气儿的鱼香茄塔端上来时,我开心地两眼顿时亮了起来。有些时候,一个人的世界就是能因为美食而光辉灿烂,哪怕只是一瞬,在悲伤决堤之前。“你怎么不吃,心事重重的。”我一边往嘴里塞着茄塔和米饭,一边疑惑地看着男友。他似乎有些犹豫和纠结,断断续续地说:“那个,我,我可能,可能以后不能再陪你吃饭了。”“嗯――哦,我知道,我们分手吧。”我将筷子重重地放下,“啪嗒”的一声在心里形成回音。“嗯?”男友显然很惊讶,木讷地望着我:“你也早就想好了么?好吧,和平分手,我们算是扯平了。”紧接着,他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微微一笑,果然不出我所料,随即猛地站了起来:“是我先说分手的,再见!”不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直接冲出了门。

在一段感情关系面前,也分输赢的吧。高傲,不露怯意,昂首挺胸,先发制人,只为博得那一点点自以为是的尊严。我在外面走了很久,往返在一条林荫小道上。羞惭和委屈早已风干了,现在只剩下胜利的喜悦与释然。我觉得自己赢了,是我先说的分手,是我先抛弃了他,而不是他先抛弃了我。一路上,想了很多,我也没有哭,甚至找不出想哭的理由。原来虚假的爱情在崩塌的那一刻真的伤不了人。

若无其事的回到寝室,我的qq上多了一条消息,发信人显示——“董大力”。我有些恍惚地看着,心间一阵悸动,想起今天赏梅的事和公交上看的那张照片。

——“嗨,(笑脸)”

——“嗨,还没睡呢?”

——“你不也没睡!”

——“嗯,有些睡不着。”

——“那和我聊聊,我也睡不着。”

就这样,我和董大力一直聊到凌晨一点。我尽力和他聊些有趣的事,而他总是给我讲笑话,一些自嘲的段子。弄得我窝在铺盖里狂笑不已,又不敢笑得大声,简直憋疼了肚子。

慢慢的,我和大力成了好朋友。他是创业人士,大学毕业不久,怀揣梦想和激情跨入社会,虽然刚开始就满是坎坷,但至少也没有什么大风大浪。随着联系加深,我对董大力越来越感兴趣,再后来我们常常见面,我甚至软磨硬泡地拉着他陪我逛街。不过他还算有耐心,从来没有怨言,一路上也陪我说笑。有时候,我深深地觉得有大力在的日子我会很开心和满足。

有一次,我和大力行走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紧紧拉住他的衣袖,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和他走失。他却走得很潇洒随意,兴致勃勃地往前挤,似乎忘了是他陪我逛街,而不是我追随他去某个地方。于是乎,当那个蹦蹦跳跳地扎着辫子的小姑娘撞上我的手臂时,我的右手极不情愿地松开了,然后一对中年夫妇急步向前涌来,似乎迫切地想要抓住那个欢快的小姑娘,以至于我狠狠地后退了几步,被挤向了街边,嘈杂的说话声也将我来不及的呼喊淹没。我颓丧地倚在一棵桂花树旁,望着茫茫人海,怅然若失,心里的湖海翻滚起大浪,顷刻间便要溢出来。我的脑子里立马乱哄哄的。突然,一个人的名字很大声地窜进我的耳朵。回过神来,居然是我的名字。这是个从扩音器里传出来的一个浑厚的男人的嗓音。一声声的,我突然明白过来,便循着这个声音挤了过去,心灵的湖海上照进来一束阳光。“大力,我在这儿。”我一边高举着右手,一边向大力奔去。他站在一个卖打折衣裤的店面门口,拿着一个大喇叭,声嘶力竭地喊着:“闵之初,你在哪里?”越靠近大力,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看着近在咫尺的大力,我甚至有想扑上去的冲动,正欲实施时,他微笑着看见了我,向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将喇叭还给了旁边的一位大妈。于是我们错失了这个正面的拥抱。我拍了拍他的肩,他转身看向我时一脸严肃起来:“你到哪儿去了,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还以为你遇什么不测了呢!”“我,我刚刚被挤丢了,手机是静音,而且一时与你走散,一紧张,忘了打电话这回事了。”我脸涨得通红,不免羞怯起来。“啊?居然这也能忘,小姐,你还真能犯傻。”“你别尽说我,你那么张扬地在大街上叫我的名字,你不害臊啊!”我一脸不服输的样子。大力顿时沉下气来,微微上扬着嘴角,轻轻地挠了下我的头。我被这突然的举动弄得很尴尬,双颊红得更厉害了,心间却有股股暖流。“好啦,不怪你。为了找到你,向人群大声地喊出你的名字,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啊,这不,你就出现了嘛。还有,小姐,你平时脸皮不是挺厚的嘛,怎么这样你就害羞啦!”他坏坏地向我一笑,我恼怒地正伸出手想要拍他,谁知他一个箭步向前一跃,轻松地躲开了。我气得跺了跺脚,向他喊道:“董大力,你给我站住!”他快速地向前蹿去,只扔给了落在后面狂躁不已的我一句话:“小姐,叫我阿力就行。”

时光辗转,阿力慢慢的成为了我生命中阳光的影子。爱情的暖意在我的心里静静升腾。我从来没想过原来思念和快乐能将我包裹得这样的紧,在那些无眠的日子里成为热泪盈眶的引子。两个人在一起,就该是这样的吧,浓情蜜意涂抹生命,即使斗转星移,时空隔离,我们依然能把对方放在心里最深处,成为治愈生活苦痛的良药。

正如开篇那样,在那个夏夜浓醉,街灯昏沉的路口,阿力在向我表白后激动地抱着我转圈,一圈接着一圈,直至星辰在眼前模糊,我们兴奋地辨不清对方的轮廓。那时候,真的,就像是地老天荒.

我们依旧一起逛街,只是多了十指紧紧相扣;我们依旧在街头嬉戏打闹,只是在街尾,我们会紧紧相拥。生活其实就是这么平淡,不由分说地向远方驶去,我们都还是我们,只是多了的情愫,多了的感动,会升华成人生的感悟潜藏心底。

升入大三以后,我开始忙于实习,一面急于提高专业能力,一面寻找可以实际锻炼的机会,常常疲累得不行。阿力的事业却处于上升期。他会在我实习的地方等我下班一起回家,一边询问我的实习情况,一边逗我开心。而我总是一脸倦容地倚在他的肩头,显出不耐烦的样子。他倒也理解,只是轻轻抚摸我的头发,以此表达关心,再说些安慰的话。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不会掩藏喜怒哀乐的人,常常把自己的情绪尽析地暴露在他人面前,甚至影响身边的人。终于,实习的一个小错误把我积蓄已久的怒气全部引爆了,我在寝室向霍霍抱怨老板的严苛,我摔盆子发泄怒气,我甚至在阿力来电时气汹汹地挂掉了电话。

后来,阿力约我在咖啡馆见面,我没有化妆便奔下楼去,赶至目的地。转过街角,我远远便望见他坐在窗边,右手搅动着咖啡,神色略显凝重。叶间的光线射在窗玻璃上,几团小小的光斑跃动在阿力的肩头。我忽然感到有些心酸与愧疚,仿佛细细的针头扎进了内心柔软的地方,晶莹的水珠在我的眼里一闪而过。推开咖啡馆的门,玄关处的风铃清脆作响。阿力从别处撤回眼神,望向正走向他的我。“你看起来很不开心,怎么了?”他略微皱起眉头。“还不是实习的事,真烦人。”我用力地抽出板凳,凳脚在移动时发出极不情愿的“吱吱”声。“想开点,刚开始都这样。工作上难免都有困难挫折,不是说什么‘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吗?”他扬起嘴角,向我微笑。“不过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我依旧不屑地回答着,然后点了一杯拿铁,接着抱怨道:“唉,你又不是我,怎么明白我现在有多累。算了,不说这事。”阿力撇了撇嘴,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一边端起咖啡送入口中,一边望向窗外。我浏览了一下手机,发现实习公司发来的信息,让我在明天上班之前赶制一份实习中期报告的PPT,还叮嘱我要做好,这要记入我的最后实习评价。我愤愤地摁灭了手机,啪地扔在了桌上。阿力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问道:“喂,大小姐,谁又惹你了,怎么最近脾气越来越大了?”我听着竟有些火大:“我脾气怎么了?还不是被实习弄的,你也不安慰我,只知道说我。”“不是,就算工作上有情绪,你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发火啊。跟你说了,工作上的难处是难免的,我不也走过来了吗?啊,大小姐。”他的语气开始发冲。“以后你能不叫我大小姐吗?”“行啊,那你别胡乱发脾气。”他显得很理直气壮,随即有些紧张地抿了一口咖啡。“我发脾气?有气不能发,非得憋住吗?”怒火侵蚀着我,渐渐的不能自已。我的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他,他生气地撇过头去。“你怎么也和我吵,我心里够烦了。我走了,你一个人在这儿喝吧!”我提起包,也不忘动作迅捷地抓起桌上的手机,猛地推开了板凳,板凳再次发出了极不情愿的声音。然后,只看得到,在那扇玻璃上留下的我扬长而去的背影。

实习期快结束了,阿力再没主动联系过我,我当然也不会主动联系他,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是一个自尊又要强的人。偶尔想到要和他和好,却又被繁琐的事所淹没。直到那一天,我的实习期全盘完结,老板一改严苛的面容,笑盈盈地将评价书和实习证明递给我,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了一堆话,我却陷在他巨大的改变和实习结束的喜悦中,神游其间。只记得他说了一句话,颇感深刻,却未能在当时参透,他说:“困难与苦痛终归是不同的,得失之间,困难比苦痛容易打败得多。”

那个明朗的下午,我的心情很好,想到实习期结束,便给阿力打了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祝贺着,说晚上为我接风。我精致地打扮自己,步履翩翩地来到了那家不错的西餐厅。进去时,我有些诧异,装潢华美的店面里只有服务员,和坐在靠窗位置的阿力。他看见我,缓缓地站起身,嘴角轻柔地扬起一个弧度,我激动地向他奔去。服务员为我们斟上红酒,阿力将菜单递给我,我点了一份牛排。看着周围宁静雅致的环境,我轻啜红酒,难免有些缥缈。阿力询问我的工作情况,我开心地告诉他这次算是真的解脱了。他只是轻微地一笑。用餐时,我吃得很是满足。阿力吃的时候却显得出奇的淡定,时不时望望我。我有些狐疑,又不免一副得意的样子问他:“这儿,怎么没人啊?你不会是包场了吧?”阿力顿了顿,有些尴尬地笑笑:“对啊。”“怪不得——”“我们分手吧。”“——没人。”这两个字小声得几乎听不见。“你,刚刚说什么?”泪花开始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对不起,我们之间不适合。”“不适合?”“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可是时间久了,我却渐渐觉得你不再符合我的梦。我发现我的心离你的心越来越远,我,请原谅我。你知道,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产生的不是美,而可能是更远的距离,你能懂的,对吗?”“你说完了吗?”我沉默着,冷漠着,任那只滋生的怪兽在内心撕扯。泪水顺脸颊滚落,那一刻有痛,更有惨败的屈辱。“原谅我。”阿力的双眸闪烁着。“你说得真好,好得我无言以对。我输了,我走。也许吧,我们不适合······,我不怪你。”那一抹凛冽的笑扭曲着我的嘴角,在我起身的一瞬间,泪滴打在光滑的桌面上,“啪嗒”,更像是给了我一掌,我在心里给了阿力一巴掌,疼痛的却是我的手心。

后来很久,生活依旧,只是我多了一种习惯,习惯在昏沉的傍晚散步在街头。

终是要被遗弃的吧!怪不得路边的落叶稳妥地躺在街角,不带一丝愁容。被遗弃也可以这么安心与甘愿吗?如果不再回头,回忆,怕是我的心也能平静的吧。不去想,也便不会纠结,那些快乐或不快乐也会失去意义。这样想想,感触竟大于心痛。我恍惚地走着,突然前面的一盏路灯灭了,四周的光线暗了些,我心头一惊,一种熟悉的恐惧感袭来,望望身后,还是一些麻木的行人。旁边服装店的店员正在向一位顾客热情地介绍着,她妆容颇为艳丽,显得很不自然,甚至让人感觉不自在。我看到身旁晃过一个个模糊的身影,然后我站住了,竟早已泪流满面。我强忍着这不可名状的悲痛,却早已被这决堤的泪水淹没在汹涌的情绪里。我想叫,喉咙哽咽着,发出的声音浑浊而又难听。好像有人停下来,对我说着什么,可我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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