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本爱情小说,细细想来,似乎又不是。讲述的是一个天赋颇高的女演员婚外恋的故事。整本书读下来,我没有太多的感触,或许,生活已经磨平了我所有小女孩的心思。奇怪的是,虽然我在整个阅读的过程中并没有太多能够触动心弦的东西,我却依旧读完了这本书,并且还不厌烦。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可以准确定义这种状态的词语。
其实我觉得挺奇怪的,何以一个女人在婚前是如此热恋她未来的丈夫,简直是使尽浑身解数在追求,而在婚后,突然就冷淡了。“他把嘴紧紧贴上她的嘴。她突然感到一阵轻微的厌恶。她强自克制才没有把他推开。过去,在她的热情的鼻孔里,他的肉体,他的青春的柔美肉体似乎散发着一股鲜花和蜂蜜的芳香,这是最使她为他迷醉的东西之一,但现在它不知怎么在他身上消失了。她意识到他不再有青春的香味,他有的是男人的浊气。她感到有些恶心。她没法用同样的狂热去配合他的狂热,她只求他快快满足性欲,转身睡去。 她躺在床上久久未能入睡。她感到沮丧。她心灰意懒,因为知道已失去了她无限珍贵的东西,她哀怜自己,几乎哭出来;但是同时却满怀胜利的感觉,似乎因为过去他使她不快,现在她得到了报复而高兴;她从原来把她困住在他身上的情欲中解放了出来,感到很痛快。如今她可以同他并起并坐了。她在床上伸直双腿,欣慰地喘了一口气。 “上帝啊,做自己的主人多美好。” 而她陷入婚外恋的男子不过是一个二十几岁、穷困潦倒、颇为势力的人。唯一仅有的优点就是年轻。
有评论说能够将女性心思写得如此细腻的人,必然是同性恋。我不知道毛姆是不是,没有对他本人作更多的了解。不过这篇文章中的女性心思描写确实细腻。茱莉亚在乡下度假因儿子与情人出去玩耍被忽略的患得患失几乎是所有陷入爱情的女性所具备的心态。为了情人举办各种派对、在酒吧疯狂跳舞到深夜只是因为情人喜欢她所带来的光辉。一个人明明知道她所爱的人并没有一门心思纯洁地爱着她,却又情愿自欺欺人,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态?还是说在人的一生中,有很多很多时刻,在这很多的时刻中,每一刻的想法都不尽相同,所想要的自然也就不太一样。跟情人在一起能够让茱莉亚觉得年轻,在舞台表演上突然焕发了无限激情。
激情过后,最终是与情人分道扬镳的。我不知道茱莉娅是否真的爱上过她的情人,根据作者使用的词句来看,似乎她曾真的陷入爱情。不过,跟这种短暂的爱情相比,舞台上的表演才是她的全部。每一次登上舞台依旧会激动,这种激动才是真正的热爱。她的一生都在表演,似乎已经分不清台上台下。生活中处处观摩,以致于在剧中碰到相应角色时,这种角色所需要的技巧能够信手拈来。
与儿子的对话似乎揭穿了茱莉娅作为一个人的真实性。小时候喜欢儿子是因为可以跟她一起拍照,慢慢长大之后,与儿子日渐有疏离感。总是在戏中,似乎在戏里才是真正的自己。
小说的结尾是茱莉娅在一次表演获得满堂彩之后,偷偷溜出来,点了平素绝不会点的大餐,牛排,让人无法保持苗条身材的土豆,而这一次,她只想让自己放纵。
有时候我在想,能够在一生中有真正挚爱的人或者事物简直是太幸福了。我相信,生活并不仅仅是平平淡淡,需要有烟花瞬间灿烂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