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理由: 喜欢心理学,是因为对过往的经历需要做一个梳理,我知道自己内心的问题一直存在,从小到大的积累,有时候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然而那时候并不知道有“心理学”这个学科,也不知道这个学科是可以调整和救赎心理问题的,即便是这样,误打误撞的选择了阅读和写作,偶然的接触到了心理学便一发不可收拾,不仅深深爱上这门学科,从此也走上了自救之路。好在这条路不是很远,很快便走出了阴霾,还顺便帮助了一些被心理问题困扰的朋友们。 我内心的强大,要归功于心理学,这门学科使我在成长的路上不断强大,坚持自我。 如果在童年时期,我有着足够的关注、正确的爱和保护,拥有科学的教育,或许不会给我造成长大过程中一步步、一次次的心理伤害。因此,我深知心理健康对于我们人来说有多么重要。为此,在天气原因不能出去的晨练的时候,我将自己阅读时认为有帮助的精彩的片段摘录下来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为什么我们要做诚实的孩子?
老师,您听过中国古代‘伤仲永’的故事吗?仲永是一个天资聪颖、天赋极高的孩子,可是因为没能在后天继续培养、学习,最后反而变成了与普通人没有两样的平凡人。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雷还是抓着刚才的问题不放。“噢,‘伤仲永’的故事我知道,那个小孩叫方仲永,王安石作《伤仲永》以示对仲永这个‘小神童’的惋惜和哀怜,我说得没错吧?“‘伤仲永’的故事所要表达的意义 就是,人的知识不能单靠天资,还要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从表面理解,故事的意义似乎和我的‘内外因相互作用的发展认知理论’一样,但是我要强调,在认知过程中主体和客体都是变化的,知识不是现成的物体,因为只有当主体与物体建立联系时才会形成知识,要认识物体就必须改变它,改变客体。当然,个人也有完全定型了的知识,但那也应该是改变过后形成的个人的认识结构。小仲永既然在体悟诗文上有不同于常人的领悟性,那么接下来他就需要用自己极高的悟性去接触更多的客体,用自己的认识结构构建与外界平衡的适应性,这样的话,他一定会形成自己独到的认知结构,个人成就和能力也一定会突飞猛进,认知能力也会高于普通的孩子。可惜呀……”说到这,皮亚杰老师就没有再讲下去了,但大家都明白他下面未说完的话。“下面,我还有一个问题要告诉大家。我在研究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中,除了研究了儿童知识的形成过程,也研究过儿童道德的认知过程。我觉得学习知识就和学习做人一样,是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而儿童对一些基本的道德准则的认识与判断都有一个认知发展的过程,有时候我们会忽略掉儿童心理成长的一些小变化,所以总是把那些孩子的认识归结为长大了、懂事了。实际上,这些在心理上对约定俗成的规则的认识是一个逐渐发展的阶段,是在过失、犯错和说谎的认识基础上逐渐达成的一种认识标准。下面我就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三个阶段一一进行解说。
“第一阶段是前道德阶段,大概是从出生到3岁这段时间。这一年龄段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考虑问题都还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们不顾规则,而是按照自己的想象去行动。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比如,同样一种行为规范,在父母意愿的支配下他们就愿意遵守,父母同意或认可的事情他们就会很乐意去做,但是陌生人或者同伴的意愿,他们就不遵守。这个时候他们并不是出于对准则的理解,而是出于自我满足的需求,因为他们想从父母那里得到更多,而能给他们所需要的也只有父母。所以,儿童对行为的理解并非受公正、公平、正义的限制,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是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时间是3~7岁之间。这段时间属于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单方面地尊重权威,也就是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我们通常所说的‘他律’道德感便是在这个时段的情感反应,或者由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比如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长者,儿童通常被认为‘听话’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行为的好坏,不考虑主观动机。比如,一个孩子因为想帮妈妈倒水而打碎了杯子,他会认为自己做错了而害怕,因为他的经验告诉他打碎杯子就是‘坏’,而不考虑原因或目的。所以,如果此时父母耐心地教育孩子,告诉他并非出于恶意的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那么这个孩子可能就会建立一种新的道德认识,对他人的错误也会试着原谅;相反,如果此时父母不问原因就责备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可能就会认定从后果判断好坏的道德标准,从而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非常苛刻或者不讲情面的冷漠之人。“三是看待问题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时,会抱着极端的态度,自我认为错就是错,对就是对,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问题。比如,很多时候我们会说一些‘善意的谎言’,而在儿童的行为评定里就没有这种意识,相反,他们更善于说真话,更加诚实,这也就是我们常说‘小孩子的话才是最真的’。我们经常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尤其是在儿童尚未能区分游戏与撒谎之前,会教育孩子不准撒谎,所以儿童就对谎言、诺言的复杂性很难做出判断,反而只是倾向于事实性和真实性之间的相差程度。“四是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行为是不好的,赞成‘来历’的惩罚,并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5岁的孩子说,一个小男孩抢了妹妹的玩具而被妈妈打,你问这个5岁的孩子‘为什么小男孩会挨打?’他回答会是因为他抢了妹妹的玩具。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对他们所犯的过错承担相同的代价,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纠正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第三阶段是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时间是7~1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会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他们会主动地改变规则了,并在判定行动时也会考虑到动机,因而在惩罚后果时更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同时,对待权威和同伴也能做到互相尊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来判断问题了。“在这个阶段的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我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第四阶段是公正阶段,时间是11~12岁以后。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公平。不过,这时的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单纯判断是非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会在依据规则判断时考虑同伴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刻板地按照规则进行判断,通常会表现出关心和同情。我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心理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这时候的孩子会出于公平的标准判定偷窃是错误的行为,因为不劳而获对劳动的人而言就是不公平的。“我之所以会把儿童的道德认知讲述给大家听,是因为我认为学习做人比学习知识更有意义,而教孩子如何做人远比如何学习要难得多,但是,如果能够掌握住孩子道德认知心理的发展特点,我相信一定会对孩子的教育很有帮助的。希望各位不会让我失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