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研究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反驳即尊重”。
这句话在大多数人看来,应该感觉会比较奇怪。反驳,就是提供反对的理由去辩驳,即证明一个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既然我尊重一位哲学家,自然要尊重他的观点的正确性,那为什么要反驳呢?
哲学上的反驳,与其说是对其思想的反驳,不如说大多数是对滥用的反驳。哲学家说的话往往具有丰富的限定条件,只在某种情况下适用。比如著名的“存在即合理(Was vernünftig ist , das ist wirklich , und was wirklich ist , das ist vernünftig)”,一个合适的表述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实在(wirklich, real)的;凡是实在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我们在反驳它的时候,与其说是反驳这一句话,不如说是反驳这一句话在使用过程中的偷换概念,把实在偷换为存在(sein),把合乎理性偷换为正确(right)的滥用。这句话,在被以存在即合理的形式中运用的时候,这句话的概念因模糊而被误解。在反驳过程之中模糊的概念被不断的精确,不断离哲学的目的——真理更近一步。
而我还远远达不到哲学家这种掷地有声的水平,我所说的,不仅仅包含了模糊,甚至包含了许多的谬误。在这个层面上,反驳我对我的意义不仅仅只是尊重,更包含了几分的热爱和理解。试想,如果不是真正的爱我,谁愿意浪费生命中宝贵的几分钟去思考我几个不成体系中的观点中的谬误呢?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对于一个不能容忍思维中的谬误的人来说,最大的恩典就是将这些杂碎的观念尽数澄清,让他离真理更近一点了。反驳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解观点的过程。除非通过纯粹的逻辑去反驳,否则,反驳一件事的时候,必然伴随着对其思想的了解,这对于我这些杂碎的观念来说真是非常大的恩赐了。毕竟这个世界上比我的观念优秀的思想无数,不尽人知的也未必稀少。
辩论中的胜者仅仅明确了他的想法在辩论之中没有变得错误,而输家却因失败让他的错误的想法得到纠正。我情愿永远做一个辩论的“输家”,因为这样能让我离正确、离真理更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