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一星期过去,自己竟然坚持写了7天。可以啊小伙!
那个思如泉涌的你又回来了吗?我还不确定。但感觉应该不远了。
有两条街这么远吗?应该更近一些。
加油!为了部落!
对话内心的自己。是件有意思的事。
每天写500字,有意思!
坚持每一天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写作本身,而是他促使我去拾起许多遗忘的点滴。让我意识到除了工作,还可以有许多涨点的机会和时间。
太忙太累,都只是安排不合理,效率未提高的托词。
别再对自己说了。
尽力去做,学习去做,专注得阅读你需要的东西。
安稳心绪,思考片刻,如何去做?了然于心。
相信第一直觉,很多时候,第一感往往是最佳选择,尤其是在创作中。
今天阅读《救猫咪》的过程中,作者关于开场的论述和主题呈现,与我自己设想和准备的都完全吻合。只是最初的我并不知道如此安排尽然有这么多专业的考量。
阅读中的兴奋,让人有种想喝酒的冲动。
这种感觉是奇妙的,是人倍感自信。
我需要做的就是把枪瞄得更准些,把需要完善的细节再进一步落实,保障他们连接完整,生动有趣。
尽管距离终点还很远,但越跑越有劲的感觉是真实的。
上吧,梦想更近,近可触摸!
恶兄自评:太过正经,道貌岸然,虚伪!装逼!完全没有平日自我调侃的潇洒。
明显是顺者代笔。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