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选择去跑十公里,这不长不短的里程,之前从未挑战过。大概是因为看了村上先生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一书。也许也是因为看了<向往的生活>张钧甯来的那一期,这个向来自律的才女说,跑步之前不要考虑要不要去跑,直接穿上鞋跑出去就可以,等你考虑清楚,也许你已经开始跑了,就是这么简单。于是,我也就糊里糊涂的跑了出去,并且坚持了10公里。
村上先生说,他从不鼓励别人去跑步,除非真的喜欢,这事也是鼓励不得的,毕竟能鼓励迈出一步,鼓励不了迈出一万步。只是这本书里描绘的跑步时的感受和经过,让我很是神往,在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只是平常上班太忙,没有给这颗种子浇水,现在恰好有这个空白时间,这颗种子就肆无忌惮的长大了。
一切事实的发生,似乎有都必须要找一个理由,否则这个事情好像就没了意义。其实不然。但是找理由说服自己,说服别人,是惯性,不自觉的就做了起来。也好,可以让这个发生的事实更立体一点。只是我个人更想说明的事实本身,是这件事情发生的本体意义。
我是在下午5点半左右开始跑的,正值酷暑,太阳的余威依然很烈,蒸腾腾的热气不比正午时分弱。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拒绝没有使我退却,我依然迈出了第一步。就这么一步一步跑了起来。前2公里,是充满激情的,一旦开跑,最开始都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无非就是抬脚前落,后脚离开地变前脚。因为简单,就激情澎湃,热度不比当时来往的车辆低。到了3公里的时候,就不行了,反胃,肚子疼,口里有酸水,只能停下来哇哇的往外吐酸水,那感觉好像坐了很久的长途汽车晕车一样。从3公里开始就是这样的,只能跑几百米,走几百米,缓慢前进。
跑了快到5公里的时候,已经在森林公园的院子里的专属跑道上跑了。这时身体轻了许多,眼睛看到的一切都清晰无比。天空明净高远,蓝天下飘着几朵云。公园里满眼的绿植,青草铺在地上,绿树撑在空中,向上延展仿佛想去触碰白云,林子深处传来嗡嗡突突的声音,一阵淡淡的青草香飘入鼻中,是在剪草。这一段是最惬意的时刻,美景尽收眼底,身体也已经适应了跑步的节奏。跑到桥上的时候,看到桥下种着大片大片的荷叶,荷花应该已经盛开过了,只还留有几株在坚持开放,大部分都已凋谢。但是我还是驻足停留了一下,我喜爱莲花。
就这样愉快的跑到8公里,剩下后面两公里,想要冲刺一下。就提高速度,狂奔而去,无奈冲到500米之后,腿就像被灌了铅一样,再也抬不动,就只能停下来,呼哧呼哧喘气,歇一会。不敢歇太久,怕越歇越跑不动,只能坚持慢跑起来。剩下最后一公里的时候,还是想玩冲刺一下,此时此刻就只想赶紧完成10公里,丝毫不想再跑了。冲到9.5公里以后,就废了,再也跑不动了,余下500米是走着的。
跑完还是很开心的,有种自豪感和成就感,只要我决意做一件事,还是可以成功的,一扫昨日心情的雾霾。那一刻,虽身体累,但心里松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