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人活着,必须有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做的并不精致,也不一定非要天天去做。只是因为喜欢。我的爱好有三个。一个是写字,但写的不好。一个是拍照。因为我觉得这是一种记忆,能够记录下来,在那一刻美好的风景,还有一个就是听别人的故事。无论好坏。
我说过,如果可以的话,每年都去大明湖,拍几张照片。我以为今年有些晚了。但还是忍不住去看看了看。妈妈最喜欢荷花了,但是天气太热。
每一片落叶。都感觉有点忧伤。不是因为觉得活得很诗意。只是觉得,不知道在它盛开的最美丽的时候,有没有人看到?有可能她为自己而绽放,但我总觉得应该,有人,欣赏。
有时候不只是盛开,代表着美丽。凋零也是一种美丽。
如果有条件的话。就在这荷花池的旁边。搭上几个凉棚。没有太多的喧闹。就静静的坐着喝茶。应该很好。有时候真想停下来,过过想自己想要的慢生活。
没有什么花儿。能够,永远的盛开下去。所以每一次的绽放都是不同的美丽。很幸运,能够在它盛开的时候看到他。
这是今年春天,跟我妈一块儿出去的时候拍的。我很感谢上天。能够让我拥有现在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
没有什么书法基础。但是谁规定,写书法的人都很厉害呢。我从来,不为了成功而去喜欢。喜欢就行,管他写得好还是坏。小时候别人练字的时候都是临摹。我练字的时候随心所欲。自己喜欢就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所谓善良就是发自己的光就好,不要吹灭别人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