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曾经是我的梦想。记得年轻的时候特别喜欢三毛。喜欢三毛的不羁、自由、浪漫、文艺还有坚韧。特别喜欢三毛拥有一颗自由的心。
每个人都有过想离开家去流浪的冲动。记得年幼时懵懵懂懂,就非常想离开家去流浪,但又因为天生胆小,不敢真正去流浪,在80年代,流浪是一种很浪漫的词,流浪代表着与众不同。鹤立独行,自由。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拿到三毛的书时的封面,封面上有一个女人瘦弱纤小,一头大波浪的长发,就那样乱糟糟地披着,宽大的衣服,很自然地岔开腿坐在类似于台阶上,吸着烟。满身透漏着寂寞,坚韧。
看到这样的三毛心中的某种共鸣感就那样滋长起来,如今长成一棵大树。人其实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生物,有时虽不相识,但只要一眼就会被深深吸引,或者产生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无关乎性别。
记得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里的荷西。那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男孩,三毛的灵魂伴侣。其实荷西是最懂三毛的,因为懂,所以不给三毛设限。也因此三毛在接到荷西的求婚时,义无反顾地来到了撒哈拉,在我们看来艰苦到寸草不生的沙漠。也因为荷西的懂,三毛愿意在这里安顿下来,照顾荷西。
三毛把那么一个破房子布置成三毛和荷西的世外桃源。一块白色麻布,几根捡来的树枝,一块披肩,房间很快就变得美好。女人要求得从来都是很少的,只要心爱的人懂自己。这个懂可能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有时连话都不需要,只是一个拥抱。记不太清,是三毛弹吉他还是荷西弹吉他,三毛最爱这个共处的时光。忘了当初三毛在书中是怎样描述他们的。但我记得那个画面,夕阳西下,相爱的两个人就这样,一个人弹唱,一个人静静地欣赏。品味着音乐,品味着美好,静谧。一幅岁月静好的模样。没有做作,没有敷衍,也没有逢场作戏。
荷西驱车为了给三毛找寻化石,深陷沼泽在冰冷中等待死亡。三毛在家感知到荷西的危险,好不容易来到沼泽前,疯狂地卸下汽车坐垫和轮胎,撕下自己的麻布长裙当作绳子,绑在轮胎上,终于把荷西拉出沼泽。荷西醒来,两人含泪相拥。每每想到这个画面我都会满脸是泪。荷西和三毛的爱情可能是世界上最最美好的爱情。因为大多数人做不到三毛这样的真性情,所以寻觅一辈子也找不到真正的属于自己的荷西。
荷西的死带给三毛致命一击,三毛离开了撒哈拉,从此也不再拥有真爱。荷西的灵魂永远伴随着三毛。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写荷西和三毛的故事,就在周日的一个下午,沉浸在三毛的爱情里写了自己的一些感悟。来纪念我喜欢的一个作家吧。
明天就写张爱玲,也是一个女作家。好像我自己比较偏爱女作家。可能是因为她们的笔触足够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