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白开水。
在写作课上,我并不认为我对那个“逗比”的小男生有什么一见钟情的感觉。我只是觉得我大概隐约发现了自己有写作的天赋。实际上,也并不能称为天赋。写作对于我来说,好像一支铅笔,没错,就是像一支铅笔,我握着它可以画出任何我想要的形状。
后来我读过不少好书,有的作者已经死了,有的作者还活着。而我只是闭塞小城里一个沉默的姑娘,从未与他们有过什么交流。我没有机会询问他们,如果写作的天赋落在一个人身上是什么样的。后来我想,我大概只是比常人多了几分控制语言和文字的能力吧。那些语言和文字,很流畅地,被我招来呼去,摆布堆砌。完美无缺地用清秀的庞中华式字体码在绿色小方格子里,用微笑的姿态逼迫着老师给我高分。从小到大,我每次都能有高分。
我曾经的绰号是“外星人”。我普通话说的标准,字写得极其工整,记忆力强悍,小学就学计算机编程,总是搞得定复杂的物理实验,甚至美术课我也总是能得高分,当过主持人,升过国旗也参加过电视大奖赛。小时候的我,更想当一个科学家或者画家,音乐家也不错啊。我真正意识到我原来还可以写作,是有同学开始说我的文风像鲁迅的时候。
但是与此同时,我的老师开始说我的文章像白开水,流畅却直白。所以我既像鲁迅又像白开水?鲁迅他老人家应该不肯同意吧。
学霸如我,其实从小到大也一直有很多困惑,比如对我的评价从来都是二元分化的这种事情就一直困惑着我,导致后来的我一直无法认清我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总是感觉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像隔着一团雾,我捉摸不透它,它也看不清我。我是一个在这个世界中永远找不到定理的人。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在别人眼里是个什么样子呢?如果能问问那些认识我的人,一定会是件很好玩的事。”
“相信我,你不会的。”我的很酷的朋友如是说。她不想透露真名,于是我就用玫瑰来称呼她吧,因她坚持只用玫瑰味的香水。她说,“从前我认识个小朋友,她这么试过,可是问了第一个人,她就失落地哭了。”
玫瑰从鼻子里喷出两股细弱的青烟,用带了八个戒指的手把烟蒂随意在我的阳台上碾灭。“只有真正的勇士才敢于面对自己的影像。”
我不敢,我觉得我的形象是玻璃制成的,只需一个小裂缝就足以让它坍塌得够够的,与这种清醒又破裂的痛苦比起来,我宁愿忍受像个孤魂野鬼在世间游荡去寻找自己的苦痛与茫然。
我想起第一次遇见玫瑰的时候,她一个利索地动作,从升国旗的高台上跳下来,头发像瀑布一样在身后流动着。那个时候全校女生都不允许长发披肩,所以我惊呆了。那是玫瑰第一次对我笑,她笑得很有蛊惑性,她也确实在蛊惑我。她问我,“你有存在过吗?”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做了一个很侵略性的动作,用手捏住我的肩膀说,“去生活,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