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去了虾米那儿之后,我和旭同学的日子,也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而且是向着我希望的好方向。
旭同学的依赖症,可以有效治疗了,总算能在清晨,看她半睁着眼,提高了自己的穿衣吃饭速度;我怠于做围裙煮妇的懒病,也开始治疗了,左右脑想着的,就是该办些什么生鲜蔬果回家,好让旭同学少点儿可以向他人吐槽的机会:“我的妈呀,你是怎么把我带着上完一到三年级的,简直怀疑我从前都吃些啥?”好吧好吧,我的饭菜没有外婆的饭菜香,吐槽就吐槽吧!
好友王老师说:一日三餐折腾完,就可以开始怀疑怀疑人生了!(捂脸)
幸好,我还可以偷懒一餐,公司的食堂帮了大忙。
今儿旭同学,居然毫无征兆,带了个同学来食堂吃午饭。
两人原本是小学同学,人家是要去对面公司,她爸妈公司食堂吃饭,而且一直走路独立完成。
无巧不成书,旭同学自然揪住一起同路的,开心之余,大概就鼓吹咱们食堂的饭菜呗,还真把人家娃忽悠来了。
与旭同学约定,最近及今后要坚持11路政策,一来可以锻炼身体,二则是替我省出时间,替她打饭和回家预备晚饭。这才两天,就呼朋唤友了,真是不甘寂寞的主儿。
有时她还想去学校食堂吃大锅饭,唉,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的手艺再怎么不济,也肯定比大锅饭好吃点儿吧?
其实我知道,她是喜欢和同学一起的那份心情,尤其又是吃这件让人愉快的事儿。
一辈子,人有多少时间花在吃上,也许就可以衡量出她有多少时间是愉悦的。
旭同学喜欢和同学一起,也是情有可原的,这个小逗比,基本遗传我的做派(捂脸)。
说遗传我,也许是因为最近发现自己,也是那么容易总是怀念,过去一起吃过食堂饭的同学。
今天无意中翻看祥哥号儿里原来的那篇文,竟然发现有人在下面留言要找我,真是无巧不成书,此人正是我找了许久的可爱同学——爱琴。
二十年前,我们一起在高中共同生活三年,虽然不是每天都一起吃饭,但印象中,咏梅、桂萍、海娣还有爱琴,是陪我挤进队伍、分工合作打菜打饭最多次的伙伴儿了;十来岁的人,相互照应过着集体宿舍的生活。
爱琴同学的家离学校不远,她弟弟也在学校初中部上学,所以她的父母总是要来看望她们,来时自然会带着好吃的。爱琴同学性格开朗活泼,别看人小巧,大眼睛可透着精明能干的劲儿,讲话老道,一副少年老成的派头;对于父母带来的好吃货,自然不会少了我们这些舍友的份儿,尤其是我就沾光比较多。
今天联系上她,虽然寥寥数语,依然如故;我告诉她,脑海里耳畔边,依然清晰听到她喊着我“小不点,小不点!”时清脆的声音。
她应该也还记得,我们一起嘀嘀咕咕讲过三年的八卦,一起上课瞌睡敲掐过各自的大腿,一起匆匆忙忙奔走于教室与饭堂,一起在那些年吃过不是很可口又不能不吃下去的食堂饭。
能一起吃食堂饭的同学情谊,旭同学以后不知道会不会记得,今天我就替她记下简单的一笔,若干年后,许是可以怀念一下!
如果人生是本书,那这一天天明晃晃的日子,就是它的书页,每一页都记录着生命里发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