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衷是什么?也就是想找点可以做一辈子的事罢了。
一辈子,会做的事很多,我要吃一辈子饭,走一辈子路,但是到头来,留下的,只是土地上又多了一把肥料,社会上又多了一颗螺丝钉。
我并不排斥如此过去,却又有些妄想,想在去了之后能留下些什么。然后我开始了写字,写小事,写让自己感动的事。
可当时的我却没有想到,我写作失去的东西这么多。构思文章花费的精力,并不比做一份工作花得少。
最开始,我是从自己开始写的,一个故事,一段心事,一个看法。写得很真,也让自己若有所悟。只是一个人心里觉得值得记下来的,又往往是悲伤居多,离开家乡的孤独,工作中的失意,还有对未来的迷茫。
这种种刻骨铭心,写下来,无异于将刚刚封好的伤疤再一次揭下来。为了能写得真实,我常常要闭上眼,皱着眉头,让自己重回那个场景。
那晚离去,我和他相对而视,脚下的碎石微微刺痛着脚心,轻柔的风呼呼吹过,带走那路人漠不关心的脚步声。
很累,也很痛。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去回想,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思送我离开,默默无言地将一袋水果放进我的行李箱,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想要飞,他想拉但拉不住。
寂寞的黑夜里,我坐在床上。耳机将心关在怀里,瑟瑟发抖,微微泛酸。
后来,我不喜欢写这类东西了,因为太真实,又或者太不真实。
真实是自我的代入,而不真实,却是因为现实中没有人会在那样一个时辰,想那样一些事。我想的总是自己,想要飞,想要看外面的事。
我开始写故事,将自己藏在故事里。
我曾手持青锋,遇到一个傻傻的姑娘,想要把我当一把剑,带在身边;我曾骑过马,是那高头大马,火红的马鬆随着马蹄的起伏而激荡不止,背着那一箱荔枝,过三关,到长安;更曾有过那般完美的恋爱,她陷进了现实的泥沼,我丢下烂了心的洋葱,只为可以继续抱住她。
每一个一气呵成的故事,都让心里有些小满足。只是失去的,是对现实的看得真切,我越发觉得生活美妙。是的,我失去了痛苦,我喜欢去踏柔和的风,摸嫩绿的叶,我失去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穿上的盔甲,变得敏感,也多情。
作家是个危险的行当,写恐怖故事的家伙们,必定曾蹲在那么一个漆黑的角落,让头脑掀起风暴。你看到的是鬼,他看到的是它衣角的破碎,是寒气的刺骨,是头顶风扇的呼呼。写武侠的家伙,少不了手中比划一下姿势,面对直袭而来的拳,我右掌斜切拳锋,身随力转,微退一步,在猝不及防间猛袭上去,将他推翻在地。
二十多万字中,这类细节不知写了多少,更不知为了去模拟这类动作,死去多少脑细胞。有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却还想录万字章。
累吗?累的。美吗?美的。
五个月,失去了太多,失了睡眠,哪怕半夜一点,突然有了感觉,也兴奋着爬起身,洋洋洒洒写下坎坷篇章,又带着亢奋,艰难入睡,第二天一早又在地铁看上两次,斟酌些用词,改一些错字,旁边的姑娘看着我在手机上指指点点,我不敢看她,我怕她的眼神里带着见鬼。
文章并不完美,但很尽力。
写得多了,我丢了功利心。有人喜欢,很好,不过常常多问一句,喜欢哪里?我好继续努力。写得不好,跪求错处,能改则改,不能改,留下,慢慢改。
我满足现在的状态,偶尔写写自己看着舒服的文字,拾起路上稀稀落落的小确幸,那一个个点赞,评论,关注。
就好像种下一棵树,静静待它发芽,长大,开花。在我老去时可以看它枝繁叶茂,在我累了时,能带着她在树下小憩乘凉。
我从未想过有人会说我文章写得好,我回答她,写得好的很多。她却不管,说自己傻写不来文章。我多傻啊,假装没有看过她的文章,假装自己很棒。
曾经以为自己应该会遇到一个温婉的姑娘,她可以亲切地与我聊天,与我谈心,却从未想过她会与我一起。
感谢网络,让我的东西有人看,让我为一个没有见过的人难以入眠,只记得要变得更好,记得起床,记得看书,记得过好自己的日子。
写作,真的会让人丢掉好多东西。
你来,我好欢喜,只是我很自私,来了,就别走可好。
写吧,有心就写,但一定要坚持。没人看记得叫我,我一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