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定义: 是研究阴阳的内涵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万物万象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是古人认识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定义: 阴阳是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在古代哲学中: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是用以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阴阳是一个抽象概念,并不专指某一具体的事物和现象,故《灵枢•阴阳系日月》说:“阴阳者,有名而无形。”
历史沿革:
1. 阴阳的概念大约形成于西周,《周易》把阴阳从哲学角度高度进行概括,指出“一阴一阳谓之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把阴阳的存在及其运动变化视为宇宙的基本规律。
2. 春秋战国时期 哲学理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作为哲学理论的阴阳学说也逐渐形成,并被医家应用于医学理论之中。
(二)事物的阴阳属性
阴阳既可以标示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又可以标示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对立的两份方面。
阳属性的特点: 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无形的、明亮的、兴奋的。
阴属性的特点: 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
在医学领域中的属性: 人体中在外、在上的和具有外向、弥漫、推动、温煦、兴奋、升举等特性的事物及现象统属于阳;而将在内的、在下的和具有内守、凝聚、宁静、凉润、沉降等特性的事物和现象统属于阴,如“五脏”属阴,“六腑”属阳。
阴阳属性的标志: 阴阳属性的标志是寒热、动静、明暗。因水火具备了这一特性,故称为阴阳属性标志物。《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三)阴阳的特性:
1.绝对性: 主要表现在其属阴或属阳的不可变性,即不可反称性。
2.相对性: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阴阳属性相互转化: 事物阴阳属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阴阳之中复有阴阳: 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又可以再分,即所谓的“阴中有阳”和“阳中有阴” 如昼为阳,夜为阴。上午为阳中之阳(太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少阴)。夜晚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太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少阳)。
③比较对象不同: 事物的阴阳属性往往是通过比较而划分的。比较对象发生改变,那么阴阳的属性也可以改变。如夏天属于太阳(阳中之阳),秋天属于少阴(阳中之阴),冬天属太阴(阴中之阴),春天属于少阳(阴中之阳)
(四)阴阳分类法
阴阳两分法、阴阳三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