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研究 第二章 (翻译)

演绎法

第二天,我们依他的安排碰面,一起到贝克街221B号看房。卧房舒适宜人,会客室宽敞通风。装修风格明快,两大扇窗户提供了充足的采光。这套公寓各方面都如此令人满意,两人分摊下来价钱也非常合适,于是我们当场办好了手续,即刻就能入住。晚上,我把东西都从酒店搬了过来。隔天早上,夏洛克·福尔摩斯也搬来了几个盒子和皮箱。我们用了一两天的时间忙着拆箱,按自己合意的方式摆放物件。逐渐安顿下来,开始适应新环境。

福尔摩斯绝对不是个麻烦的室友。他很安静,作息规律。晚上不到十点就睡了,早上在我起床前就吃完早餐出门了。白天他要么去化学实验室,要么去解剖室,偶尔整天整天地在外面散步,好像还去了城里最差的几个区。

每当有合心意的工作出现,他精力充沛无人能及。但时不时的,他又会陷入低潮,一连好几天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从早到晚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会留意到他恍惚空洞的双眼。要不是因为他性格温和,又爱干净,我真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一周一周过去,我对他的兴趣日渐加深,对他做的事情越发好奇。他的外形和容貌惹人注意,个头超过一米八,由于身形修长,看起来更显高挑。他的眼神尖锐,直逼人心。当然了,不能算上刚才提到的那些迟缓麻木的时刻。他很瘦,鹰一样的鼻子让他看上去机敏果断。下巴方正、突出,看起来毅志坚定。他的双手总是沾满了各种化学品的印迹,但却异常灵巧。这是我在他摆弄那些冰冷易碎的化学器具时观察到的。

我承认他激起了我无限的好奇心,每每费劲心机打破他表面的沉默寡言,只为一探他心中所念。读者们可能因此认为我是个好事之人。但在大家出此评价之前,我想提醒一下各位,我此前的人生是多么的百无聊赖,我一度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致。我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冒险外出,除非是在极其温和的天气里。也没有朋友来探望我,单调乏味的日子千篇一律。如今,生活里出现了这么个自带神秘疑云的室友,我情绪高涨,几乎投入了所有时间用来解开这个谜团。

他不是学医的。他亲自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印证了斯坦福的观点。他既没有为了取得科学方面的学历而攻读相关的课程,也没什么进入学术圈子的追求。但他对某几个学科却有异于常人的热忱,对一些古怪知识的储备量和掌握的精确程度近乎离奇,他的观察能力让我相当震惊。当然了,除非有明确目的,没有人会付出这么多心血,储备这么精细的知识。漫不经心的读者对所学到的知识鲜有精专。如果没有很好的理由,关注烦琐细节,只会凭添负担。

他的无知和他的学识同样惊人。对于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貌似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言论时,他竟然天真无邪地问我那是谁,有何成就。当我偶然间发现他从没听说过“太阳中心说”,也不知道太阳系的组成时,我的惊讶之情到了项点。在十九世纪,居然还有人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这对我来说极不正常,以至于我从来就没想过这会是个问题。

“你看起来很震惊嘛,”他看着我的表情,一脸微笑。“趁我知之不多,我得尽最大努力忘了这事。”

“忘了这事!“

“是这样的,“他解释道:”在我看来,人类的大脑最初就像个空阁楼,我们用自己挑选的家具把它填满。笨人会把遇到的木材都堆进去,导致那些真正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被挤出去,或者被纠缠在一大堆没有的东西中,用起来碍手碍脚。有技巧的工匠则会对要放入大脑阁楼里的东西精挑细选,只留下对他有帮助的工具,而且种类齐全,归位精准。不要错误地以为那个小小空间的四周是可以随意伸展的弹力墙。当到了容量的极限,每当有一条新知识加入,你就会忘掉一条旧知识。因此,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放任何没用的信息把有用的挤出去。”

“但这可是太阳系啊!”我抗议道。

“跟我有毛关系?”他没耐性地打断我:“你说我们绕着太阳转。就算我们是绕着月亮转的,对我和我的工作也没有任何影响。”

我差点就问出口了,他说的工作是什么。但看他当时的样子,问出这个问题肯定会碰一鼻子灰。我还是认真回味了一下我们简短的对话,试图寻找线索。他说,与他的目的无关的知识一概不需要。那么,他现在掌握的知识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在脑海中列出了他表现出来过的专长。我甚至拿出了纸笔,开始记录。完成之后,我忍不住笑了。记录如下:

夏洛克·福尔摩斯——知识量

1、文学——零。

2、哲学——零。

3、天文学——零。

4、政治——薄弱。

5、植物——分领域。

对颠茄、鸦片和常见的毒药知之甚多。对园艺一无所知。

6、地理——实用但不多。

能一眼辨识不同土壤。曾在散步后给我看他裤子上溅的泥水,根据颜色和成份分析出了是在伦敦的哪一个区域沾上的。

7、化学——深入了解

8、解剖——精准,但不成体系。

9、骇人听闻的故事——海量。

他好像知道发生在本世纪的所有恐怖事件的每个小细节。

10、小提琴演奏精湛

11、是剑术、拳击和击剑专家。

12、对英国法律有实有的了解。

写到这里,我绝望地把清单扔进火里。“我要是能通过这些搞清楚这家伙是做什么的就好了,”我跟自己说:“我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我在上面还提到了他拉小提琴的天赋,的确惊人。但还是有蹊跷的地方,和他其他方面的特质一样。他能够演奏非常复杂的曲子。我很肯定,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为我演奏了门德尔松的抒情曲,和其他几首我最衷意的曲子。但他一个人的时候,却鲜少作曲,也没怎么演奏几首为人熟之的曲调。晚上他常常靠着沙发,闭上眼睛,无意识地胡乱拨弄摆在膝盖上的小提琴。调子时而铿镪,时而忧郁。偶尔又欢快迷人。显然它们只是反映了他脑中所想。但无论这些音乐是否有助于他的思考,或者只是一时兴起,都不是我猜得透的。要不是他总是在事后演奏我喜欢的曲目以作安扶,我早就对这些恼人的噪音提出抗议了。

第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没有任何访客。我猜测他和我一样没什么朋友。现在我当然知道他熟人众多,还都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但在当时,也只有个畏畏缩缩、贼眉鼠眼、深色眼珠的雷斯垂德一周会来个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来访,半个多小时以后才离开。同天下午,又来了一位头发灰白、脏兮兮的小老太太,看着像个做小买卖的犹太人。在我看来她十分兴奋,身后有个穿着随意的老妇寸步不离地跟着。今天一个年迈的老绅士来找我的室友,明天又是个身穿棉绒制服的铁路工人。每当有这些看起来平凡朴素的人来访,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央求我把客厅让出来,我会回到自己的卧室。他为此造成的不便向我道歉。“我得用这里办公,”他说,“这些人都是我的客户。”又是一个可以抛出那个直白问题的机会,但我的世故却再次阻止了我强迫他人坦白。我那时候认为他之所以避口不谈,一定是有什么重大理由,但不久后他就主动提到了这个话题。

那是在三月四日,这一天发生的事值得叫我难忘。不知什么原因,我比平时都起得早,夏洛克·福尔摩斯还在吃早餐。房东太太习惯我晚起,没有准备我的餐具和咖啡。我带着人人都会有的无理怒气,唐突地摇铃,通知她我准备好了。然后我拿起桌上的杂志,打发时间。此时我的室友正在安静的咀嚼着他的吐司面包。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有铅笔标记,理所当然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标题多多少少有点野心十足的味道,《人生之书》。文章试图解释一个观察力很强的人,通过准确系统的研究身边之事,能学到多少东西。这篇文章既机智精明却也不乏荒唐之处。论理过程虽紧凑严密,但推理结果却过于牵强夸张。作者认为,依据人的瞬间表情,例如肌肉抽动或者眼光一瞥,就能洞察人心。他还认为,一个观察力和分析能力接受过训练的人,不可能被骗。他的结论和欧几里得的很多观点一样都是正确的。但对于没有看懂他论理过程的人来说,他的结论一定特别惊心,他们也许会把他看做巫师。

“从一滴水,”作者写道:“逻辑学家能推导出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河,就算以前从没见过或听说过后者也无妨。生活是一个巨大的链条,透过其中一环,就能窥得全貌。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推理演绎也是需要长期耐心的学习才能掌握的,同样的,也没有人能在有限的生命里达到这一艺术的巅峰。在我们开始探究道德、心理这样困难重重的课题以前,不妨精通更多基础的问题。让一个求知者,能仅通过他人的一眼一眸,就知晓此人的来历和职业。虽看似玩笑,但这样的练习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告诉我们该往哪看、看什么。通过一个人的指甲、靴子、膝盖头、食指的老茧、表情、袖口,这些外露的线索。一个聪明人如果结合这些还不明实情,那就太匪夷所思了。

“瞎扯个什么东西!”我叫道,把杂志摔在桌上,“我这辈子也没读过这种垃圾。”

“怎么了?”夏洛克·福尔摩斯问道。

“这篇文章,”我坐到自己的早餐前,用吃鸡蛋的叉子指着。“你在上面标注了,肯定也看了。我不否认写得很聪明。但这太让我生气了。很明显是哪个天天窝在沙发里的人琢磨出来的自相矛盾的小论点。一点也不实用。我倒想看看他在地铁的三流车厢里受人掌声,向大家传授知识的场景。我一千倍赌他输。”

“你一定会输钱的,”福尔摩斯淡定地说。“至于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是的。我对观察和推理都很有兴趣。我在文章中写到的那些理论,貌似对你来说太荒唐了,但确实有极大的实践价值。我的日常收入都是由此而来。”

“怎么来的?”我不自觉地问出了声音。

“我有自己的行业领域。估计世界上做这个的就只有我一个。我是侦探顾问,如果你能明白的话。伦敦有很多政府机构办案侦探,也有很多私家侦探。当这些人搞不定的时候,他们就来找我,我帮他们指明方向。他们把所有证据都告诉我,我通常都能够,依靠我在犯罪历史方面的知识,指出问题所在。不法行为之间有非常多相似的地方,如果熟练了掌握上千个案件的细节还不能解开案件谜团就是怪事了。雷斯垂德是个很有名的侦探。他最近处理一单造假案遇到了难题,所以才来这里找我。”

“那其他那几个人呢?”

“他们大都是私家征询社介绍来的。他们因为某件事情焦头烂额,需要一些帮助。他们把事情经过告诉我,我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他们,再收取费用。”

“你的意思是,”我说:“你都不用离开房间就能解开别人无从下手的问题,就算是他们自己已经了解所有必要的细节?”

“就是这样。我在这方面直觉比较准。偶尔会有复杂一点的案件。那我就得自己调查了。我有很多能用在这些问题上的知识,总是能完美解决问题。那篇文章里引你发笑的推理理论对我的实践工作是无价的。观察力对我来说就是第二天性。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跟你说你是阿富汗回来的,当时你好像很吃惊。”

“肯定有人提前告诉你了,毫无疑问。”

“没有的事。我知道你是阿富汗回来的。长期的养成的习惯,让推理的逻辑在我脑里飞速过了一遍,不需要有意识的思考步骤我就自己得出了这一结论。实际上经过了这些个步骤。当时的推理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像是学医的,但又有点军人的感觉。很明显是个随军医生。他刚从热带雨林回来,因为他的皮肤黝黑,却不是自然的肤色,因为他的手腕是浅色的。他经历了折磨和伤病,他消瘦憔悴的脸说明了一切。他的左臂受过伤。因为姿势僵硬不自然。什么样的热带雨林能让一位英国随军医生经受如此磨难,还让他受伤?很明显是在阿富汗。’这一系列逻辑推理下来用了不到一秒钟。然后我说你是阿富汗来的,你就被惊呆了。“

“按你的解释确实很简单”我笑着说。“你让我想到了埃德加·爱伦·坡小说里的杜宾。我以前不知道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也真的存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起身点烟。“你一定觉得把我比作杜宾是在夸奖我,”他观察到了。“然而在我眼里,杜宾不是特别高明。他的小把戏,沉默二十五分钟后打断朋友的思绪,是非常浮夸肤浅的。他确实有点分析的天份,但他绝没有达到爱伦·坡想要塑造的天材水准。”

“你看过《加伯黎奥的作品》吗?”我问道。“按你的标准勒科克算得上侦探吗?”

夏洛克·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勒科克是个可悲的笨蛋,”他用愠怒的声音说:“他唯一值得推崇的地方,就是精力充沛。那本书让我难以承受。问题只是如何辨识一个不知身份的囚犯。换作是我,二十四小时内就解决了。勒科克用了差不多六个月。这可以用作侦探们的反面教科,警诫大家哪些是不该做的。”

两个自己钦佩的角色受到这样的怠慢,我有点愤怒。我走到窗前站住,望向外面繁忙的街道。“这家伙可能是很聪明,”我自言自语道:“但他太狂了。”

“现在这世道已经没有罪行也没有罪犯了,”他发起牢骚。“空有我这个领域的头脑有什么用?我很清楚自己有青史留名的能力。没有任何人在破案方面的天赋和努力能跟我比。但结果怎样?无案可破。顶多有几个粗制滥造的小案子,犯案动机一眼就能看破,连伦敦警察厅的人都能查明白。“

我依然很不满意他的自我吹嘘。我觉得最好换个话题。

“那个家伙在找什么?”我问道,指着一个健壮的男子,穿着朴素,在街对面焦虑地搜寻着门牌号。他手中有一个很大的蓝色信封,明显是个送信人。

“你说那个退休的海军军官吗?”夏洛克我·福尔摩斯说。

“吹牛!”我自己想。“他知道我没办法核实他的猜测。”

这个想法还没掠过,这个男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迅速穿过马路。我们听到了敲门声,低沉的说话声音,和上楼梯的重重脚步声。

“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他说,踏进房间,把信递给我的朋友。

这是个击败他狂妄自大的好机会。他在瞎猜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这一点。“我能问一句吗,老兄,”我用自己最柔和的声音说,“你是干什么的?”

“守门的,先生,”他粗声粗气地说。“制服拿去补了。”

“以前是做什么的?”我问道,故意瞥了一眼我的同伴。

“中士,先生,皇家海军的轻步兵,先生。不回复吗?好的,先生。”

他撞响脚跟,抬手敬礼,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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