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是一本常常被生物界植物界学家吹捧的一类书,它完整地讲述了一个神奇的进化史,在《物种起源》中,作者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整本书的学术知识我只能说,达尔文可以说观察的非常的仔细,也非常的用心,对于我还没有真正的去了解过这个领域,所以不太好在学术这方面做啥评价hh)
我记得在作者达尔文写这本书之前,那个年代是一个人类都沉浸在宗教文化中的年代,但是那个年代却对于科学方面的知识并没有非常多的理解,因此,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那时候的人们有偏见的认为,人,还有身边的一些生命都是由至高无上的神明创造的,神在主导这一切。而物种之间却是孤立的,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在那个时候违背神的主义违背教会是非常难的,甚至还可能会被罚刑,但是仍然有那么一批人,在推着时代向前走。带领着时代向前迈步,不畏惧困难,最后战胜困难,达到了一个开始有理性思维的时代,人类终于看见了属于科学的曙光。
从书中就能很明显的感觉到,作者达尔文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为真理而追求不懈的人。
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
我认为本书最大的一个核心就是探讨了一个问题——啥子是生命的起源?
在书中,作者以很多很多他观察到的物中举例,从简单的到复杂的。再到繁衍与进化的过程,各种各样神奇的生命,在他的眼中,他的笔下,使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风趣。
他相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那最初的生命是从何而来呢?作者显然是认为最初的那个物种是由上帝创造的,这个问题还需要我们仔细的思量。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作者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我们。再努力去成为更好的人的路上一定少不了进行这样的蜕变。
其中最重要的大概就是善于观察,热爱思考,尝试着与别人交流与探讨自己所发现的现象以及想要提出的问题。在看完本书,我觉得他整体反映了一个现象,这个现象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都在毫不吝啬的演绎着这一“法则”。
我认为比较奇怪的一种现象就是,家养动物弱而能产,野生驯化则强而不育。认为这是由于各种应由(主要是生活环境之异)致使的变异引起的,它直接作用于体制,间接作用于生殖系统,这些变异中一部分由于某种原因遗传下来叭,比之野生的真种,家养动物往往有某种畸形,这种差异别不是由于早期的驯养者有意为之的结果。
所以,在最后,热爱科学不仅要有独自坚守的毅力,也要有与合作共事的胸襟,不仅要有埋头苦干的执着,也要有独辟蹊径的创新,这是达尔文告诉我们的道理。不仅要有夺取成功的信心,也要有接受失败的勇气,在探索的路上一定会接触很多不同的事情,从而感到新奇。我们才能以热爱科学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