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第九期读写营第四次作业。本文参与月主题写作征文第五期·成长
你相信神吗?镇上的大部分人都信神,在我的印象里,神的家就在镇中心那座教堂,彩色玻璃窗折射着窗外的光线,人站在那下面,脸上便斑驳了一片。母亲双手合十地祈祷,唱诗班的合音波浪般地涌来,我想那就是神的声音。母亲将温柔的手掌抚在我的肩上,加大了力道,说茧沙,不要东张西望。于是我就低下头,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双手合十。
我想我母亲是个虔诚的信徒,她同时也是个很坚强的女人,从我记事起,她便是一个人拉扯我长大的,我母亲开着一家服装店,她和镇上其他妇女一样,每个礼拜日都去教堂见神,整理好了刘海和头发,脸上也罕见地打扮起来,穿上铺子里最好的衣服,左手提着手提包,右手牵着我。我抬头看到她的下颌,带着隐隐的笑容,那笑容即使不是对我,阳光也穿透了那些扇动的绒毛,把它带向我。
那笑容最热烈的彰显,是在母亲朝向教堂神父的时候,她轻轻地低下头,神父就在她的头顶抛下圣水,那些水花在彩色玻璃窗的映照之下,每一滴都在跳动,在那时的我眼里,再没有哪一种场面比那幅画更加圣洁,因为我从母亲的眼里发现她对神的爱。
而神父,作为神的传话者,理所当然地是我母亲爱的接受者。所以每次他们在礼拜散去时要私下独处,神父会掏出一颗巧克力给我,我便一边品尝,一边坐在教堂的后院里等。在他们被其他人发现之前,我在那里度过了很多快乐和甜蜜的黄昏,看着夕阳慢慢垂落,听着灌木从中鸣叫的鸟声,在那院落中,我发现了一捧花,它们挤在一起,骨朵连着骨朵,泛着莹莹的蓝光。后来我知道,那花的名字叫婆婆纳。
我母亲和神父的独处,是在我九岁那年被人发现了。我那时候才明白,其实神是不存在的,不然他们为什么要说,我母亲和神父干的事是蝇营狗苟的,是会下地狱的。他们不能和我一样,看到母亲对神的虔诚吗?住在隔壁的纳塔阿姨,用那样的目光和笑容看过许多其他的男人,而那些男人都不代表着神,而她也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就是那些我见到他们进进出出纳塔阿姨家的那些男人,在广场上喷着唾沫,伸出手指,对我母亲发出了惨烈的质询。我不明白,我母亲选择的神父,是神的代言人,那么为什么她对于他的爱,不能看做是对于神的爱呢?以至于他们都被人看做是被神抛弃的人。神父被人们丢出教堂,母亲被当众扒下衣服,就像传说中的那样,每个人都向他们扔着石头。
取代神父的人是个长胡子的老头,他把他的衣服都夺去,只给他穿着便袍,而人们将他逐出镇子,那时候我站在镇口,他蹲下来看着我的眼睛,然后摸了摸我的头,从满是褶皱的便袍里掏着。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地下,等着他走,他被人夺去了一切,自然也没什么能够给我,可是他掏出来了,一块巧克力,由于放得太久,所以形状很奇怪。他知道我喜欢吃甜的,我没有伸手去接,他的手心便打开又合上。然后终于是被什么击垮了一般,他站了起来,往前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那巧克力还被他紧紧地捏在手心里,我当时想说什么的,可是看着他那时的眼睛,任是什么都不懂的我,也只是保持着沉默。
如果当时对他说出来就好了,说,下次给我巧克力的时候,选形状不那么奇怪的。只有当现在,我才能明白,不接巧克力意味着什么,在那个时刻,神父的背影显得如此寂寥的原因,也许也正是因为那块我没接到手里的巧克力。
正如神父的悲伤没有瞒过我的眼睛,母亲的决绝也没瞒过我的眼睛。她的服装店被人破坏得乱七八糟了,东西全都散落一地,有些衣服是用剪刀剪的,再也卖不出去了,那些杂乱的画面和母亲的气味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她很坚强,所以没有哭,她只是紧紧地抱住我,我的头埋在她的胸前,熟悉的气味便铺天盖地的涌来,是我熟悉的气味,感到安全的气味,是妈妈的气味。
我的妈妈的气味。那是我最后一次闻到那气味,人们说,她连夜离开了,后来他们在镇子外面很远的地方,在一口井里找到了她的尸体。去追走掉的神父,还是本来就打算随便找一个地方死掉,他们并不关心一个渎神者的最终命运。而那个长胡子老头,说联系到了我远在他乡的外公外婆,于是我便坐着马车,颠沛流离地赶了好几天,具体的天数我记不得,只记得睡在干草之中,马在耳边吭哧吭哧地喘气,是这样度过了好几个夜晚。
不知道是在进入苔村之前,还是之后的事了,我变得不再信神。可能因为我母亲和神父,他们抛弃了我去追寻心灵的神,我应该恨他们,可是追寻我的本心,他们也是曾经那个镇上对我最好的人,我该爱他们。那时的我还找不到答案,就放弃了深究。这世上本来就是这样的,有人信神,有人信命,有人什么都不信。而我,大概成了最后的那一种人了。
见到外公外婆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我并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的妈妈,无论我怎样描述,他们只是疑惑地望着。然后把我当成一个大人一样,第一次有人告诉了我世界的真相。他们说,只是以外公外婆的身份,想要领养一个孩子,而在原来的镇子上,没人愿意收留我这个渎神的女人的儿子,“茧沙”这个词对他们,也像是某种祸害一般,纳塔阿姨甚至看到我就重重地合上百叶窗,把我从视线隔绝在外。长胡子便自作主张地将我送来。
接着,我便停下了思考,如果不一直思考,我的心里会被某种撕裂感充满,而在那时,我是无意识地停住了思考。外公外婆带我来到他们的院子,而在那院落里,就像地毯一样,种满了小小的蓝色的花朵,那是婆婆纳。思考停下了,而我整个人也并没有被撕裂,只是另一种悲伤把我击倒了,妈妈死后的第一次,我开始流下了泪水,起先只是一滴,后来是一串,最后我哭得蹲下身子来,不能自已,婆婆抱着我,而外公赶去房内拿了一杯水来。满园的婆婆纳仰着脸,平静地看着我,只在被风吹动的时候才轻轻地动一下脸。
我咕嘟咕嘟地灌下了那杯水,一边打嗝,一边咽下去,一半的水都从鼻子里滋出来,让我觉得自己又蠢又傻,止住泪的时候,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这样软弱了。而我也确实,再没有那样的哭过。
我的新生活还算混得如鱼得水,外公外婆是真心想要一个孩子,他们拿我当亲生的外孙来看,甚至在某种时刻,让我产生了亲人原来是这样一种存在的想法。一开始我仍时常想起自己的母亲,想起她牵着我的手,在礼拜日往教堂的方向走,阳光在我们对面,我们的脸便被照亮,我看着母亲的侧面的下颌,想着各种和神有关的事情。母亲在我的印象里,总是背影和侧面,她在缝纫台前忙碌,或者是去教堂祷告,总是向其他地方合起双手或者动作的。外公外婆给我的印记则不同,他们蹲下身子,一次次地问我,“饿了吗?”“渴了吗?”“是不是累了?”而当我把新学校里的成绩单交给他们,上面赫然印入的是全班第一的成绩时,他们只是看了一眼,就把它放在一边。人类是贪婪的,人性总是永无止境地渴望着某种更深层的事物,得到了他们发自真心的照料,却还想得到他们的赞同和认可,所以那时候,我是失望的,甚至觉得我是一条宠物,呆在他们身边,只会越来越陷入悲哀的被宠溺的循环。
当然,自然还会有些同学说我是没爸妈要的孩子,这也正常,在那种年纪,孩子们总要找到一个理由,来彰显自己的优越感,等到他们大了,也许还会为这个念头后悔不已,但我尽量地想让他们后悔的时间提前,于是每当他们开口,不经过大脑一般的,思绪便会化作语言,喷薄而出:“干你屁事。”诸如此类,或者其他更脏的话语,也并不是没有的。
语言是一种艺术,我一直认可着这样的话。在我的学生时代,我慢慢掌握了这门艺术,便不再爆脏口了,只是换成了更隐晦,更一针见血的攻击方式。我记得那时有一个同学,他是我们班体型最大的。“能指望肥猪嘴里说出点垃圾除外的话吗?”他攻击我时,我只是这样说着,然后从他身旁经过,他曾经也承受了很多的嘲讽和白眼,他心中那些过往的痛苦,我利用它们,让它也成为了我的武器。我走过他时,听到他的啜泣声,我却觉得可笑。
学习对我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也因此有了升学的机会。毕竟那个时候,我的全部时间,也就是独自一人学习的时间,身为外来客,在新的地方找到归属,是很难的议题。
这个议题在我再一次升学,要远离苔村,到二巷镇上学的时候起,依旧被我认做是世纪最难议题之一。而在冥冥之中,我也明白,若是什么都不信,归属自然也就只有自身这一条路了。
从某处坐很久的车,再到某处,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二次迁徙,外公外婆站在路口,凌乱的风拂动他们的头发,银色和黑色掺杂,他们彼此支撑着对方的身躯,而我在马车上向他们挥手,心里平静入水,脸上的微笑也很轻易地荡开。那时还是不知归属的15岁年纪,我的心里毫无伤悲,甚至满怀着一种残忍的快意,终于开启了独属于我一个人的篇章。
二巷镇和苔村,还有我最初的家乡都不一样,它的街道不是泥土堆砌的小道,而有一块块的砖瓦堆砌而成,夜晚萤灯在每家每户的窗户内点起,我租住的小屋是一栋三层小楼的阁楼,离安盛中学不远,方便我上下学。我总在想有关少年的意绪,心灵纯粹无暇,即使经历了无数风雨的洗礼,也总会开启给阳光照射的天窗。所以当我在二巷镇安顿下来,在某个春日四处闲逛,就像命运指引一般打开了那扇门,我的天窗才被打开,而满园的芬芳瞬间便挤占了一切。
我在中学的学习成绩并不好,毕竟在那时我的心中,已经全部承载了一个梦想。在当时,作为交易品的诗歌还是很私有的东西,在那个时代,从哪一个地方都找不到会有一些人竭尽全力地去拿诗歌表达自己,更别提用乐器辅助,站在公共的领域了。
说回我打开的那一扇门,那只是很普通的一扇,而我现在还记得那时手上的触感,心内翻涌震荡的战栗感。那是我们学校的诗乐社的活动室,那时门口贴着招新的海报,上面画着凌乱的图案和乐器,还有一首小诗。特别的是打开门后遇到的人,是的,阿什和蒙特正在里面,还有三三两两的旁观者,盘腿坐在活动室的地上,人人脸上都浮现了一种表情,和我一样的表情。
鲁特琴和里拉琴的组合,明明是两种全然不相干的乐器,却组合成了一曲完美的音乐,而阿什轻轻哼唱着,阳光从窗户照射进来,声音和画面全都冲撞到我的脑子里。我进来的时候,他们演奏完那一小段,便把头转过来向我招手,“学弟,要不要加入我们的诗乐社啊?”
一开始怎么回答的我忘记了,只记得我对着最靠近门口的那个人问道:“你相信神吗?”阿什点了点头:“相信啊。”蒙特笑了起来,我后来才知道,蒙特就是学校里学习第一名的天才学生,他那时候也加入了诗社。
下定决心组建吟游诗团,是在流星也进了诗乐社之后。虽说我和他是一届,一开始我对他并没什么特别的好感,不如说全都是坏感,他头发很长,遮住眼睛,有时候看不见表情,倒是他跑到学校楼顶放鞭炮的事情,在全校都传得沸沸扬扬。我记得那时候我还在教室里上课,就听得到头顶传来啪啪作响的声音,整颗心就漏跳了一拍,还有学生躲到了桌子底下,而老师跑了出去。
说起来还感觉有些羞愧,那时的我,以为要死了一般,心脏就像要冲出胸口,等待着地面震荡,天花板塌落,等待着我人生的最后一刻,等到老师再次回来,告诉我们这些事是流星干的,而不是什么国家之间的战争突然之间就蔓延到我们学校之后,我的心才又重重地沉下来了。在那命悬一线之际,我发现我竟然在心内向着神祈祷了。随之,那种对自己的憎恨,便自然而然转移到罪魁祸首流星身上。
加入吟游诗团之后,我发现所有人都有着信仰,喜欢做的事,憧憬到的地方,种种如此。阿什的眼里时常发着光,他经常迟到早退,只为了在活动室多弹一会,可每当他的手上握起了手摇铃的末端,在铃声响起之后,他喉咙深处涌现的歌声总是让我深深地沉醉。而蒙特呢?他总是很忙,他不迟到早退,可是排练的时间,不比任何一个人少,他的学习成绩照样名列前茅,他能处理一切事务,是相当靠谱的大人,可是当他拿起鲁特琴,脸上就会挂着非常愉悦和惬意的笑容。至于流星,他总是风风火火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孩子,只是偶尔在弹里拉琴的时候,我能看到他眼中满溢的温柔。
我有单独去找过阿什,我想知道他信仰的神是什么样的,“你信教堂里的神吗?”“相信阿。”“你信庙里的神吗?”“相信阿。”“命运呢?”“相信阿。”他相信一切。而我自然是非常不满意他的答案,没听解释便借上课的由头走了。阿什也许是注意到我的不满了,于是在那之后,《问神》便被写了出来,我不知道这首诗本身的价值如何,只是旋律响起时,当我吹着骨笛,汇合在蒙特和流星的琴声之中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命运在何处
缘起缘尽该注定
追问神明得回应
我心向往是命运
相比于什么都相信,不如说阿什是一个什么都接受的人。我的“不信”在他看来,本身也是一种可信的事物,他不会向其他人那样,告诉我梦想的伟岸与辉煌,作为学长,他只是信任我,信任我的“不信”,相信我的选择。他以这种姿态,也接纳包容着其他人。
吟游诗团的演出,并没有那么顺利,在我们陆续毕业了,走上了真正的社会时,有过一段很长的沉寂期,那时候,佐佑加入了我们,然后是害怕地,颤抖着将我们的作品搬到公共场合去演奏。第一次的演奏便是在母校的操场上,学弟学妹们很给面子,只记得当时桃花飘落,花瓣落到我们的身上,也落到那些围在我们身边的观众身上。那仍然是一个诗歌私有化的世界,然而阿什创造诗的速度,比在公共场合演唱完诗消失的速度更快,所以我们得以一直一直地演奏下去。
从二巷镇,唱回了苔村。我的外公外婆,很多年都没有见面的亲人,在台下流出了眼泪。我想着,其实并不用这样吧,不用哭的吧。于是便在我的笛声里加入了一些铿锵有力的元素,我用乐声表达了自己,而阿什创作的诗歌,也正是我想对他们说的话。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长长的路上,有时候还会想念苔村的一切,那满园的婆婆纳承载着我的过去和童年经历的一切,我已找到我最珍视的东西,本质上我仍然是那个什么都不信的茧沙。所以,当我们在飞雾城被没收乐器,驱逐出城之后,我变成了吟游诗团里最坚韧的存在了。当他们陷入怀疑,在夜里总是自己和自己打架的时候,我便哼唱出阿什编出的那些旋律,于是慢慢地,阿什也加入进来,往往最后,就是五个人唱成一团,闹成一团,烦恼再也没有了,只有一瓶瓶的啤酒,一箱箱的零食,还有再一次的奋起反抗,无数的谱子和诗片漫天飞舞。
我的迷茫时期,早已先于他们跨过了,我仍然什么都不相信,因此便成了整个诗团最无法被打垮的人,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和流星的关系好转,也成了彼此最坚实的后盾了。
阿什的迷茫期更短,而蒙特自始至终都没有产生要回去继承父亲事业的想法,只要我们还在一起,那就没什么可怕的,我是那样想道。
流浪并且在小范围内偷偷地演出,已经成为我们的临时事业,而在一个荒芜的村落我认识了她。脸红,心跳,四肢颤抖不已,她的脸孔,她的身躯,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散,而这些,可能就意味着我们经常表演的主题,“爱。”也许是命运的编织,我爱上了那个叫做阿燕的姑娘。我不会信命运,只是感受着那时那刻的心情,那是阿什他们向我传授的经验,一边传授着,一边嘲笑着,笑笑闹闹着走过些许岁月,他们的嘲笑和我小时候收到的那些嘲笑完全不同,我在那些打趣声中感受到自己成为他们的中心,感受到了他们对我的“爱”,这种爱与我对阿燕的爱是不同的,而无论哪一种,对我都同样重要,我依然会反驳回去,而我的犀利言语里,也少了艰涩的恶意,而充满了温柔和爱,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所谓攻击,也有爱的含义。我一边笑,一边感受到胸腔满溢的温暖,那是很奇特的。
单恋理应让人感受到忐忑不安,而一旦拿起我的骨笛,和他们站在一起,就好像万水千山,什么都不再害怕,我和阿燕在一起之后,这种感觉也并没有消失,再到后来,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我们再决定了分开,铺天盖地的痛苦涌来,那种再一次的失去,对以前的我来说,似乎足以毁灭一切,就像母亲失去了神父先生,即使是我也无法将她拉住一般。那时候,蒙特和流星和我一起喝酒,我比他们更早地清醒,看着他们到茅厕大吐特吐,而我的笑声穿透了房间的墙壁。
然后我们便上了路,离开那个小村落,去更远的地方追寻更大的梦。而属于我的小小梦想,阿燕吹笛子时低垂的眼眸,她走路时飒飒如风的步伐,便成为了一种珍藏的回忆,我不会忘记,也不会抛却,我虽然不信爱情,但已见过最美的风景。
我的名字叫做茧沙,我是吟游诗团的一员,一路上走到今天,二十年的时光,我们一点点地打开了诗歌私有化的缺口,我们一点点地把自己的声音被更多人听到。然而我知道,在某些时刻,那个曾经的,在礼拜日被妈妈牵着手,一直走到教堂,在那里看遍地婆婆纳开放凋落的小茧沙,依旧在我心底深处潜藏着。那时的我急切盼望着能够抓到人生的救命稻草,想要相信什么,想要被人拯救,被人拉着手,去教堂,去更远的地方。
上个礼拜,我回到了苔村,满园的婆婆纳已凋落,没人再照顾他们,我的外公外婆,分别在三年前和两年前离开了我。总是梦见他们在我19岁的时候,赶了很远的路来到苔村的西边广场,只为了看我一眼。我想告诉他们我的音乐,我们的音乐能被那么多人认可,而他们和往常一样,只想知道我过得好不好,瘦了没,按时吃饭了没。原来那时的我一路颠簸,比我离开他们的时候瘦了太多,所以一看到我他们便流下了眼泪。
说起来,选择了骨笛,也是因为我的外婆,有时学校没课,吃过午饭,我便在院子里晒太阳,外公回屋去睡觉,外婆就坐在我的身边,她的问话我都不想回答,学校里的烦忧,那些像苍蝇一样在我耳边絮叨着的人,我也不想让家人知道,那个时候,她便颤颤巍巍地拿出一把骨笛,说她年轻的时候还学过一门乐器呢。那把骨笛很旧,而她花了很长的时间洗去灰尘,便在我耳畔吹响了,我已经和自己下过决心,不会再哭,而我真真切切地从那笛声里听到了,外婆内心的声音。他们想要把爱传递给一个陌生的孩子,即使我不算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我收到的他们寄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是他们告诉我,他们已经从我的乐声里听到了,他们从来都认可我想要他们看见的事,他们自始至终都拿我做他们的骄傲,而强烈的爱意总让他们在说出对我的认可之前,就询问我的身体状态,只害怕我感受不到那些汹涌无可忽视的爱意。
我曾说过,我不会再哭,这句话我也是不信的吧。只是我现在更是过了哭泣的年纪,下定决心打破那咒语后,却发现自己早已没有了眼泪。
母亲手掌的余温已延续了四十年,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以至于毫无信仰地走到了今天,却发现自己成为了很多人的信仰。有一次收到一封信,寄信的人我不认识,只是说,感谢我们能走到今天,她想着也许可以再试试看活着。我很想握着她的手,告诉她,可以什么都不信,但是不能不相信自己。
说起来,我还碰见了神父先生,他现在在一家维修店做修理工,我说我是茧沙,他便双手握紧了我的手,他没认出我就是那个喜欢吃他的巧克力的孩子,他把我看作是吟游诗团的一员,而出现了惶恐的神色。我是专程前来见他,准备修理的东西只是一只普通的怀表。对于他的感受,我如今已像阿什一样,足以接纳一切,所以我既不想哭,也没想相认。离开那店铺时,我的步伐也一样的稳健,就好像做了日常生活里最平常的一件事。没有爱,也便没有了恨,原来我也慢慢成了一个老头子了。
这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世界,人死后,便是死了,一切都不会留下来,而吟游诗团的我们都知道,正是想要在这世界上留下足迹,我们才要拼死和整个世界对抗,去推翻这诗片堆叠而成的虚伪世界。是的,我最终还是怀着一种不变的信仰存活了大半生,也因此我想要记录下来,属于我的故事,属于大家的故事。
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至于剩下的,世界会不会变,我们究竟会不会被记住,就交给时间决定好了。我已做好最终的准备,我这一生,虽有遗憾,也毫不悔改。
对于死亡,我不会害怕,因为我已在梦中重复地见到母亲的脸庞,在我人生的终点,我也终于好去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