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排斥外国人写的书,也许是因为文化背景的原因,不能理解小说中的社会关系,也可能是因为翻译的原因,让人始终觉得没有中国人写出的“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那么诗意。
每次看外文书我都是看一半就搁浅了,这次我决定硬着头皮看下去。不得不说像书的扉页那样评价的作者一样,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小说机智,幽默,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小说剧情的跌宕起伏,让我深深的化作一个“吃瓜群众”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
故事应该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英国,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从一个名不见经传过着平凡生活的证券交易所理财师逐渐变成了一个天才画家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一个平凡的人突然离了婚,没有任何征兆的离开了妻子、孩子和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绘画基础的他开始一个人到法国画画,每日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大家都很奇怪这是为什么?以一种凡夫俗子的眼光看待这个后来被世人仰慕的画家,认为他是跟其他男人一样为了爱情,为了其他的女人抛妻弃子。但凡人终究是凡人,永远不能理解天才的想法,没有出轨,没有金钱,就只为一心想画画,即便是病入膏肓也要画画。这时候的他不被世人所知,只认为他是个乞丐,是个流浪汉。一位名叫施特罗夫的三流画家早早就洞悉他是个天才,给他看病,带他回家精心照料。可在这个过程中,一向恩爱有加的施特罗夫的妻子确提出要与斯特里克兰私奔,离开对他倍加宠爱的丈夫,不要房子,不要金钱,不要宠爱,只要一个流浪汉。你永远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魔力让施特罗夫的妻子艾米这样对斯特里克兰死心塌地。你认为他们也许会幸福也许会分开,但剧情总是让你想不到,艾米最终选择了死亡~当施特罗夫去埋葬艾米的时候,斯特里克兰对于艾米的死不闻不问,貌似与他无关。这样的冷血,让你对他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之后的斯特里克兰为了饱腹去过庇护所,打过黑人,冒领身份,逃去了塔希提。在塔西堤他又结了婚,与一个喜欢他的艾塔生了孩子,过上了土著人的生活。最后因为麻风病离开了这个也许他讨厌、憎恶的世界,去了那个心心念的地方。
我想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的三年是他最快活的三年,他生活在大自然创造的小木屋里,周围都是树,静谧的时光,鸟虫的窸窣让他完全融入到大自然中。书中描述的他的家总让我想起热带雨林的样子,高达的杉木,各色的树花,阳光的透晰,是一种绿色,是一种暖橘。斯特里克兰死之前已经双目失明,可他在小木屋的屋顶墙壁画出了旷世杰作,像是伊甸园像是不属于尘世的幻想,也许他的最后几年,从他决心开始画画到死,一直都是为了这幅旷世杰作。全书没有提到月亮,但我想这也许就是作业想要表述的月亮。它离世界那么远,却那么美!
书中也没有提到六便士,但书中一直在强调斯特里克兰在离开第一任妻子前往巴黎后,一直生活拮据,过着乞丐的生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说的六便士。
六便士代表着唾手可得的生活,月亮代表着梦想,我们总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大概也是这个意思。我不是否认生活和梦想是不可同时获得的,我想表达的是梦想终究是梦想,美梦成真不是容易而得的,任何一种付出都会有牺牲,现实社会我们追逐梦想,但追梦途中困难重重,唯有恒心和毅力才能帮我们度过苍芎,抵达“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