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我对他不知道是不是简单的肉体欲望,但他一张初恋般的脸,邪魅阳光的笑容,我真心抵抗不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冒着光,抵挡不住的兴奋,和一脸那种少女特有的娇羞。
我想起安妮宝贝的一篇短文《合适》:
当爱得以成立,一切变得恰如其分。
阅人无数,历经沧桑也好。游戏人生,嬉笑怒骂也好。放荡不羁,轻描淡写也好。心灰意懒,坚不可摧也好。只要你在爱,你就依旧是十六岁的少女。白衣蓝裙,头发上粘着芳香的栀子花瓣,睁着无辜的眼睛,一颗惴惴不安的水晶般的心。
你放佛遗忘了所有的人与事,只为与他相见。他为你重新打开一个童年的世界,满足你对感情有过的一切期许。所有属于时间的尘土自动粉碎跌落。你因为他而变得简单,剔透,并且天真。所以,他是那个Right Man。
我觉得安妮笔下的这种状态于她再合适不过了!
可是,她是一个三岁女孩的妈妈,有一个很爱很粘她的公务员老公。
这还能是那个Right Man吗?
如果套用现下的价值观,估计得用狗男女来说话了。
她说:我尊重自己的情感,但也并不想伤害家庭,我也爱我老公,十年的朝夕相伴,不是亲人也胜似亲人。可是,没有怦然心动,没有对爱的期待,心一天天苍老,日子更是苍白的不能再苍白。
成年人的生活不都是这样吗?
是的,都是这样,所以她才是异类,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生怕哪一天东窗事发,不可收拾。
我应该劝她回头,悬崖勒马,走上正轨。对,这样应该是正确的,不是吗?教科书里都这样教的。
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希望。这希望告诉我我想要说的她都明白,如果做不到理解,献出耳朵也算朋友。
她明白她们之间的爱如果跟生活搅拌上十年也一如现在,所以她并没有打算怎么样,纯粹的爱反倒跟婚姻无关。她也明白,如果一切被老公知道可能会损及家庭,这是代价。
她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对错,所以,不要试图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指责任何人,却还要在心里死命克制想要去爱的冲动。
如果说有伤害,能伤害到自己的从来不是任何人,而是自己心里根深蒂固被套死的那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