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得还行,从小身边就不缺围绕的男生。突然有一天发现周围变得清静了。后来从其他人的议论中了解到:我的好几个追求者都被打,被警告了。我已经有男朋友的传言开始散发开来。
正郁闷着,有天在路上走着,旁边一辆小车嘎然停下。车窗摇下来,里面有张还算周正的脸,笑着说:
“嗨,认识一下,我叫张云龙。”
这种自来熟主动搭讪的人见多了,我也懒得理会,继续走我的路。他一边让司机开车跟着我,一边说:
“你知道现在为什么没人敢追你了吗?都让我打跑了。哈哈。”
我看着他得瑟的样子,一阵厌恶,拐进小巷走了。
从那以后,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他。有时候下班时间等在单位门口,有时回到家会看到他的车在楼下,人已经坐在客厅。
他是公安局长的儿子,在我眼里就像个有牌照的土匪。偏偏父母很吃他那一套,天天在我耳边夸他懂事有礼貌。他到处跟人说我是他女朋友,再也没人敢追我。
我心想这种花花公子应该坚持不了多久,没想到他居然坚持了两年。慢慢地我也觉得他没那么讨厌了。这期间爸爸不小心摔骨折住院,他上下打点,医院里的人各种照顾,家里人觉得倍有面子,越发念叨他的好。
爸爸出院之后,我们也就正式开始了交往。他虽然任性霸道,对我还不算差,加上我性格温顺,我们相处得还算和平。很快他就提议结婚。我之前受过情伤,对感情不抱幻想,看他还算有诚意,就接受了。
婚后过了一段和谐的日子,后来有了小孩,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干脆彻夜不归。吵了几次之后,他索性摊牌说,他就是外面有人了,我要么忍着,要么净身出户。我是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人,果断选择了离婚。
离婚后我租了个单身公寓住着。每天独来独往。租住的小区住的大多是家庭或情侣,很多都养着宠物。傍晚时分三三两两地在夕阳的余晖里遛达,愈发映衬得自个孤家寡人。每次经过他们身边,我都有意加快步子。
有天加班回来,天色有点晚了,小区里遛狗的人都回家了,却见一只金毛在独自晃荡。走近一看,发现他的后腿受伤了,走路一步一个趔趄。
等了一会,没见有人过来。我把他带回我的小窝,给他消毒之后上了点药。他虽然有点躲闪,大部分时间还是乖乖地配合着。看着挺让人心疼的。我翻了一下他的毛,发现他皮肤上起了一大片的红点,看来流浪有一段日子了。我每天起早摸黑的,也不适合照顾他。
我上网搜了一下附近的宠物店,打电话过去,发现有一个还没打烊,和店主说了一下金毛的情况,他表示可以收养。我赶紧带着它过去。
赶到宠物店的时候,店里只剩一个伙伴。他听明白我的来意之后就朝楼上喊了声:兽哥。
“来了!”
这洪亮的声音虽然是隔着一定的距离,却也让人为之一振。接着一阵急促的下楼声,一个浓眉大眼的汉子就到了眼前。要是再添个络腮胡子,这人完全可以扮钟馗了。
他看到金毛,眼神马上变得柔和了。
“路上拣的?”
“恩。”
“这伤口包扎得还不错。”
他把狗全身翻了一遍,自言自语地说着各种治皮肤病的方法。说了一会,发现我还站在那,问:
“你真不打算养?”
“恩。”
“那行,你把他放这吧,我保证会料理得好好的。”
“谢谢。我可以偶尔来看看他吗?”
“没问题。每天看都可以。”
“好。”
我开心地回家了。这狗让我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虽然只相处了几个小时,竟生出一份莫名的依恋。要不是怕养不好,真想收养他。
我一有空就喜欢往宠物店跑。说来也奇怪,每次看到那金毛那双无辜的大眼睛,我就觉得什么烦恼都没了。兽哥给他起了名字,叫阿爽,据说是以后皮肤病好了之后,会浑身舒爽。
为了及时了解阿爽的情况,我加了兽哥的微信。每次看到阿爽的照片或视频,我都会乐半天,就像看到女儿妞妞的一样。
离婚之后,最难熬的不是孤独,而是对小孩的思念。思念成灾,也只能看照片来缓解一下。阿爽让我暂时忘了那些伤心的事。我习惯了带一些狗粮或小礼物去看他。他一看到我,就会热情地冲过来,在身边蹭来蹭去。我觉得他像儿子一样,很担心他有天会被兽哥卖掉。
兽哥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
“你放心吧,我也挺喜欢阿爽的,没打算卖他。”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兽哥除了聊阿爽,还会在微信里关心一下我的饮食起居。得知我经常吃外卖,没时间煮汤,兽哥就时不时邀我去他那喝汤。他煮的汤清甜不油腻,还每次不重样,认人上瘾。后来我会尝试点自己想喝的汤,每次他都能煮出无可挑剔的味道。我有时会提一些水果过去。喝完汤,一起吃水果,逗逗阿爽。有种莫名的和谐感。
兽哥的真名叫雷震,网名叫兽兽,熟悉的人都叫他兽哥。他样子看起来有点吓人,其实心肠挺软的,喜欢喂流浪猫狗,看到品种好的还会带回店里精心伺养。他做生意实在,很多顾客都成了他的朋友。
喝他的汤多了,心里渐渐生出依恋的感觉,但是不敢露出这种想法,怕连朋友都没得做。他和阿爽就像我的一个避风港,我不想失去他们。
有天正吃着水果,他问我:
”你有男朋友吗?”
我放下水果,说:
“没有。”
他笑着说:
“要不要考虑一下我?”
我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心里五味杂陈。
他说:
“是不是把你吓到了?你不用急着回答我,慢慢考虑,不行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嘛。”
他爽朗的笑声回荡在空气中。
“我结过婚。”我小声地说。心想以后可能喝不到他的汤了。
“噢。没事。谁没个过去啊。有小孩吗?”
“有一个女孩,不在身边。”
“多大了?”
“五岁。”
“如果像你,一定很好看吧?”
我们聊了一会家常,看夜已深,兽哥像平时一样送我回家。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心想以后可能不会再有那些温暖的时光了。
第二天如常收到他的问候短信和阿爽的照片、视频。接连几天都没什么异常,我甚至有点怀疑那个晚上的聊天是不是一场幻觉。
快下班的时候,接到兽哥的电话,说是煮好了汤,让我过去吃饭。
他一如既往地热情和坦然。收拾完碗筷,他剥好一个桔子,把桔瓣递给我,微笑着问:
“想好了吗?愿不愿意收我做男朋友?”
我的心跳一下乱了。我看着他,他笑起来像个大男孩,和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完全是两个人。
我说:
“你不介意我结过婚吗?”
“你的过去与我无关,我只想拥有你的现在和未来。”
“那好吧,等你后悔了再告诉我。”
“哈哈,俺雷老虎做事从来没后悔过。”
他响亮的笑声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心头的重重乌云。
自从收了他做男朋友之后,他煮汤的地点就从宠物店换成了我家,而且还把阿爽一起带过来。阿爽的皮肤病已经全好了,每天被他洗得香喷喷的,果然是舒爽得很。
每次打开门,满屋飘香,阿爽在旁边温顺地看着我换拖鞋,兽哥在厨房喊一声:媳妇回来了!然后低头继续忙活。
正式交往之后才发现,外表剽悍的兽哥其实是个浪漫温情的人。
他的厨艺很好,每道菜都做得很可口,而且最难得的是,卖相极好。煎蛋是完整的一整块,还要切割出心形。还没吃就先被他逗笑了。虽然幼稚,心里还是极其受用。
所有看得见的家务都被兽哥大包大揽了。真正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被人照顾的感觉真好。
阿爽开始被我们俩当成了儿子。每次吃饭的时候,两人一狗,其乐融融。啃完的骨头顺手就扔给他,看他摇头晃脑啃得欢,心里暖暖的。
兽哥带我去过他家。窗明几净,家具都是黑白灰色调,简约时尚,落落大方。我想想自己那个混搭风的狗窝,也真难为兽哥呆得下去,还呆得津津有味。
自从兽哥经常带着阿爽光临我的小窝,家里开始有了家的味道。不单止飘着饭菜香,还有花香。兽哥把我们吃完的酱菜缸洗干净做花瓶,每次来的时候都带不同的花来。我说我最喜欢玫瑰,他就带各种颜色的玫瑰。
他让我觉得很放松。因为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不会反驳,只笑眯眯地听着。就算我有时说些很偏执、很可笑的话,他也会耐心听完,再慢慢和我讲故事。他的阅历很丰富,他的故事让我看到一个胆大心细又慈悲包容的男人。我发现自己对他的依赖越来越深。
我忧心忡忡地对他说:
“兽哥,你现在已经把我惯成了个废人,没有你,我什么都做不好。假如有天你离开我了,那我怎么活啊?”
他佯装认真地想了一会,说:
“我也挺担心这个问题,要不我们结婚吧?这样我们就成了一条蝇上的两只蚱蜢啦。”
兽哥露出孩子一样得意的笑脸。我越看越觉得可爱,忍不住吻了上去。
我们开始筹备婚礼,挑选婚纱和礼服。
我接到张云龙的电话:
“妞妞病了。”
感觉好意外,因为妞妞身体一直很好,平时的小感冒他也不会通知我。
“白血病。”
“什么?!”
“白血病。”
“确诊了?”
“恩。”
“打算怎么治?”
“医生说要准备一百万,你那里有多少?”
“我只有几万块钱。”
“那就不治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们家不缺这点钱吧?!你先出,我以后还你可以吗?”
“以后的事谁说得准。”他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真想把他从电话里揪出来,直接扇他几个耳光。
兽哥问明原委之后一顿暴骂那个龟孙子。
我说:
“要不我们的婚事先别办了吧?”
我想,也许我们的缘份只能到此为止了。
兽哥沉吟片刻,说:
“我们把妞妞接回来治吧。”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坦然地接着。我按下湧动的心潮,说:
“这个负担太重了,我不能拖累你。”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小孩也是我的。”
兽哥把我揽进怀里,说:
“如果我不能成为你的依靠,那你要我有什么用呢?”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索性也不忍了,直接洒在他的衬衫上。
“你不怕前路艰辛,有一天会后悔吗?”
“我们俩一起,没什么好怕的。失去你,我才会后悔。”
妞妞回来之后,兽哥依然包揽了绝大部份的家务,每次我想帮忙的时候,他就让我去一边歇着。不过我知道,他更喜欢我在一边看着。他说我在身边,他做什么都特有劲。
我们的婚礼如期举行,结婚照也如期拍摄,只是多了两个成员一一阿爽和妞妞。
和风微熏,阳光正暖,你喜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