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直接关系人类自身的命运。在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我们依然必须保持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只有在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中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遵循取用有度的原则。“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人类的生存发展必须依赖自然、从自然中获取资源,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行有所止,尤其是不能挑战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不能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不竭泽而渔、不焚薮而田、不焚林而猎,以自我约束的智慧,既取之有度,从自然界获取生存生活所需,又不能对大自然造成不可逆转的侵害,切实履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原则。
——注重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在过度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基础上的增长得不偿失,同时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必须着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以此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物耗与能耗管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拓展循环利用资源的产业规模,打通生产体系和生活体系的循环通道,完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的技术水平,加快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研发,深化固废循环利用管理与决策的技术创新等。
——以政府层面的积极作为引领人们的行动方向。一是优化完善生态政策与制度布局。要在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制度体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念大众化。要加强宣传教育,使之转化为百姓生活的日常行为习惯,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科学知识的推广普及。学校、社区等各方应协同发力,推广普及生态科学知识。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无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中国,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