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信仰,可惜没能把你带回我的身旁

爱是一种信仰

文/陌忘芊

我已经很少看电视了,可昨天晚上十点,我特意打开了电视,等着《我是歌手》听张信哲的那首歌。

前奏响起的那一刻,我在屏幕前哭成了傻逼。

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

【一】

很早以前,我听过的歌曲不多。知道张信哲,也只是那几首《爱如潮水》《过火》那几首歌。

后来我开始喜欢听他的歌,是因为周琛。

那时候还没有微信微博,在空间里,曾经有过这样的游戏,敢不敢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和你想听的歌曲,看看有没有唱给你听。

而周琛写的歌曲就是张信哲的《信仰》。

在那之前,我并没有听过这首歌。于是我下载了这首歌,反复的听,反复的唱。说实话,我唱歌很难听,甚至还会跑调。可是那天,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这首歌,最后,直到深夜,我还是没有勇气拨通周琛的电话。

我曾经想要变得足够好,一直觉得只有足够好,才有可能站在我喜欢的人身边,才有底气站在喜欢的人身边。

但这世上有个词叫,事与愿违。

谁会对一个十年前认识的人念念不忘,除非她的人生从来不曾进步过。而对于情感的过分看重,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与周琛,从来没有真正的开始过,理所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结束。

【二】

我认识周琛,是高一文理科分班的时候。

那时候我正在纠结报文科还是理科。我的每门课成绩都很稳定,文科理科旗鼓相当。虽然相比而言我更喜欢文学,可是却厌倦文科的背死书。

周琛是我的同学,可是我们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过交集。他虽调皮捣蛋却成绩优异,就连老师也无可奈何。班级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似乎他生来带着光芒。而我生性内敛,在班级里一直是最不起眼的存在。

那天,我路过周琛旁边,听到他和别人说,我啊,当然选理科了,物理题做起来有意思多了,这才是考验我们的智商,天天背书多枯燥。

填表的时候,不知怎的,我忽然想起周琛的话来,于是一咬牙,在理科前面划了勾。

等到分班的时候,我才发现,五十人的班级,只有十几个女生。我拿了书包,在教室后面靠窗的位置坐下。我伏笔写作业的时候,一双一尘不染的白色球鞋路过我的旁边,而我万万没有想到,穿着它的主人周琛竟然成为了我的同桌。

课间的时候,我总是在做那些令人讨厌的物理题,一个公式一个公式进行推导,而我旁边的他则开始悠闲的与别的男生眉飞色舞的聊天。

我从来没有加入过他们的谈话,但他们谈话的内容我有时候也能听到一些。当然,一群男生在一起聊的最多的就是女生。他们把班级里为数不多的女生分类,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喜欢的和不喜欢的。

有一次我肚子难受,趴在桌子上睡觉,隐约听到有人问周琛,你觉得你的同桌怎么样?我屏住呼吸,努力的听下面的回答。

接下来熟悉的声音说到,她啊,长得还算清秀,可是土的掉渣,人也木讷。我们俩做同桌这么久,除了收交作业,就没说过几句话。

然后我听见一群讥笑。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可是,我并没有。那些语句像一根根钉子,戳中我敏感而脆弱的内心。我忽然从桌子上起来,狠狠的瞪了周琛一眼,然后冲进了卫生间。

晚自习的时候,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向老师请了假,喝了一点红糖水,抱了暖水袋躺进了被窝。

【三】

是的,周琛说的都对。我来自乡下,中考的时候,我以年级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我的父母,也因为我来到市里打工。

我们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米的小房子里,我的一双鞋子,每次去学前都要擦拭好几遍才勉强看起来不是那么旧。庆幸的是,学校要求穿校服,于是我才可以隐藏在众人当中,不至于穿着自己寒酸的衣服而更显落魄。

上高中以前,我也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之间的好榜样,可是在重点高中,我似乎一下子淹没在里面,成绩勉勉强强在中等徘徊。特别进入理科班以后,面对物理化学,愈发吃力。

而周琛似乎是天之骄子,他家境优越,鞋子永远干净洁白,人又聪明,我绞尽脑汁也解不出的题他随便看看都能计算出来。

不是我不愿意和他讲话,而是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自卑,让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更不敢跟他说话。

第二天早自习,因为前夜睡得早,所以我去教室的时候,里面还空无一人。我走到我的座位,拿出英语书本,却一点都背不进去。

更尴尬的是,周琛走了进来。他走到我旁边,破天荒的问了我一句,你没事吧?

我小声说,没事,肚子已经不疼了。

他说,不是,我不是问这个,是昨天我的话,我给你道歉。

我说,什么话啊?

他惊讶的看着我说,你没听见?噢,那没事了。

说完他也拿出英语课本来读,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没有出声,整个教室只能听到他的背书声。这个场景,直到多年以后,还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后来我想,我最喜欢周琛的时候,不是他在球场比赛投中球篮的那一刻,也不是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刻,而是他安静背书的那一刻,那时为了梦想而努力的他,仿佛周身都散发着光芒。

【四】

从那以后,下课的时候,周琛似乎没有从前那么活跃了。每次看到我一个人在苦苦思索物理题的时候,他都会主动耐心地给我讲解。

渐渐的,班级里开始传出一些流言蜚语,甚至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高中的时候,最忌讳早恋。于是在期中考试以后,老师调换了座位,把我们分开。

在班级里,我一直都是渺小而卑微的存在,从来都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可是因为周琛,我一下子成为了众人的焦点。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无意的回避周琛。

周琛似乎发现了我的变化,那天下晚自习的时候,他喊住了我。我正好也想把话与他说清楚,于是我们一起去了操场。

那天星星很亮,我对他说,我觉得我们还是保持一点距离比较好。

他说,为什么啊?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呗。

我说,马上就要高三了,压力会很大。

周琛很久没有说话,我跟在他后面静静走了一段路,忽然他停住了脚,转过头,抱住了我。我吓了一跳,蹭开他的怀抱就跑了。

我忽然开始害怕周琛,那天晚上他的举动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打扰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可有时候,我会不由自主想起他的怀抱,那么温暖,然后脸不自觉发烫。

他是喜欢我吗?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和他在一起。年少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不懂爱情,可实际上是,不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我与周琛,相隔太远,有人说仰慕比暗恋更苦。的确如此,他站的太高,我跳起来也够不着。

然后我又瞬间清醒,怎么可能,周琛,那么优秀的周琛怎么可能会喜欢我这个灰姑娘。而周琛也没有来找过我,或许,他已经忘记了那个晚上。

【五】

高二升高三的时候,我与周琛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那时候,QQ开始风靡整个校园。搬到新班级的那天,周琛来帮我搬东西。搬完东西以后,他说,马上就要分开了,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他问我,你有QQ号吗?

我摇摇头。

他塞给我一张纸条,说,这个是我给你申请的号码,密码是你的名字。上面只加了我一个好友,以后不在一个班级里了,有什么事可以用这个交流。

其实周琛不知道的是,电脑对于我家来说,是昂贵的奢侈品,所以他给我这个号码我也没有办法用。

高三的生活如同炼狱,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深知我的父母的不易,于是只能努力学,更努力的学。对于我们这些寒门学子来说,高考真的是一场改变命运的事情。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想要变得和周琛一样优秀。

填报志愿前,周琛来找过我一次。

他问我,你填的那里的学校?

我说,我还没想好呢。你呢?

他说,我想去厦门,听说那里的风景很美。

高考以后,志愿表上,第一志愿,我写的厦门大学。很可惜,命运竟是这么阴差阳错。我和周琛都没有考上厦门大学,我去了上海,而他去了北京。

那年暑假,我在超市打工赚取学费,意外的看到了周琛和他的父母。收银台前,我装作不认识周琛,而他也没有说话,只是意味深长的看着我。这就是差距,他们一次周末购物花的钱就可以是我一个月的工资。

下班的时候,我一个人等公交车。周琛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他说,马上就要上大学了,我想告诉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

那时的我,一无所有,仅剩的就是可怜的自尊。我对他说,周琛,我只是把你当同学,仅此而已。

公交车来了,我上车,头也不回的走了。

是谁规定王子喜欢了灰姑娘,灰姑娘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的。大家看到了王子喜欢灰姑娘,都会说是灰姑娘的运气真好,遇到了喜欢她的王子,可从来没有人问过灰姑娘喜不喜欢王子,她愿不愿意和王子在一起。为什么没有人说,遇到了灰姑娘是王子的幸运。这本来就是一段不平等的爱情。

而周琛,从一开始对我是愧疚,是怜悯,是城楼之上的人对低洼之下的我的施舍。

许多年以后,我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不那么倔强,也不那么固执,我对他说,周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然后我们相濡以沫,举案齐眉,平淡如水。我在岁月中找到他,依靠他,将一生交付给他。做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为他做饭,洗衣服,缝一颗掉了的纽扣。然后,我们一起在时光中变老。

可是醒来,只有我一个人和被泪水浸湿的枕头。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当初的决定无论对错,你永远都无法回头。而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深深地活在回忆里。

【六】

上大学以后,我省下所有的时间出去兼职,忙碌的像一个不肯停下来的陀螺。那么艰难的岁月里,周琛这个名字一直支撑着我。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就在笔记本里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于我来说,他就是信仰一般的存在。

后来,我留起了长发,穿上白色连衣裙,也开始有人说着,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还是挺好看的。我进入学生会,当上主席,拿到奖学金,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觉得自己离周琛更近了。

大二的时候,我用攒下来的钱买了一台电脑。 我翻箱倒柜,找出当年的日记本,曾经把周琛随手写下的纸条认真粘在里面,而如今胶水早已失了黏性,纸条飘落在地。

我打开界面,小心翼翼输入号码和密码。冷不防,好友栏唯一的头像跳动起来,我点开,只见一行行留言。

“我喜欢你,喜欢你做物理题想不出答案时焦急的样子,喜欢你默默背书的神情。可是我不敢告诉你,你就像是一块白壁无暇的玉,我不敢去触碰,生怕你碎了。所以我只能在这里嚷嚷一句,我喜欢你,你知道吗。”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日期隔了几个月,他又说。“你会不会是讨厌我,那一次哥们问我对你什么印象,我怕别人知道我喜欢你,于是违心的说出了那样的话,你是不是听到了,那不是我的真心话。你记仇了吗?”

最后一条,是高考以后我们分别的那个暑假,他说,“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是真的喜欢你。可那好像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打扰了。好好照顾自己。”

我忽然捂住嘴哭了起来,猛然发现,原来我拒绝的,是这样一个如此爱我的少年。

我点开他的空间,看他的动态。从大学军训开始,他又剪了新发型,似乎比以前黑了一点,他的大学生活简直丰富多彩,去不同的城市旅行,遇见不同的朋友。

而日期显示最新的一条动态就是,我的手机号码是⋯⋯,最想听的歌是张信哲的《信仰》。

我找了这首歌,练了一下午,背歌词,记曲调,晚上的时候,想拨打他的电话却紧张的手心冒汗,当初是我拒绝的他,而如今我没有勇气再去找他。

于是我又进了他的空间,不小心点开了他的留言板。却发现满满的都是另一个女孩的思念,其中有一条写着,周琛,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八十三天,晚安。

我就知道,周琛那么优秀的男孩子,追他的姑娘十个手指也数不完,他不会等我了。我变得优秀的那一天,他已经遇见了更好的爱情。

【七】

后来,我很久没有再和周琛联系。也有过几个不错的同学追求过我,可我却总忍不住拿他们与周琛比较,然后再摇摇头,说声抱歉。

其实我心里知道,不是他们比不上周琛,而是周琛在我心里已经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他陪我度过了一段无法回头的青春。

毕业旅行的时候,在我的建议下,我和室友一起去了厦门。在厦门大学前,留下了我灿烂的笑容。室友嘲笑我说,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考不上这所大学,还偏要来看一眼。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张照片。如果当初我和周琛一起考入了这所大学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毕业以后,我留在了上海,周琛留在了北京。一次同学聚会,我与周琛见了一面,他越发显得成熟稳重,而我也学会了在交际场合游刃有余。

看到我的那一刻,他说,好久不见,你似乎和从前不大一样了呢。

我笑笑对他说,是啊,好久不见,人总是会变的。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借着酒意我对周琛说,其实很久以前我是想给你打电话对你唱《信仰》那首歌的,可惜那时候发现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周琛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他说,不可能吧,明明你那么讨厌我,连一句话都不肯多说。上大学以后,我总是梦见你,梦见你就在我旁边做物理题,然后转过头对我笑。可最后总听你说,周琛,我对你仅仅是同学而已。我害怕这么多喜欢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可我忘不了你。后来一个学妹追我,我一心软就同意了。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接着喝酒,我与他,错过两次,终究情深缘浅。

酒足饭饱以后,周琛的一个哥们问起我,哎,男朋友怎么没一起来啊。

我笑笑说,还没男朋友呢。

他一拍大腿说,哎,周琛,你们以前还传过绯闻呢吧,正好现在都单身,不如就在一起吧,正好把你们的终身大事都解决了。

我和周琛都没有说话,彼此心知肚明。年少的时候不懂爱情,却可以为了爱情不顾一切。而现在,他无法舍弃所有来上海找我,而我也无法抛弃一切去北京。那时的喜欢仅仅是喜欢,而现实的婚姻却有了太多的计较。

更重要的是,十年的时间已经让我们变得和从前不同。他喜欢的当初木讷的我,和我喜欢的当初穿白球鞋的他,也一并死在了时间的洪荒里。

我与他,从前隔着距离,如今,仍然隔着距离。十年前,他爱我,我逃避不见,十年后,我爱他,却已物是人非。人生的错过就是如此。一刹便是永远,追悔也是纪念。

【后记】

后来,周琛早我一步,结婚了。新娘是个北京姑娘,据说是相亲认识的。我借口工作太忙没有去参加他的婚礼,只是给他寄了一个红包过去。

深夜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冰冷的房间里听那首《信仰》。

每当我听见忧郁的乐章
勾起回忆的伤
每当我看见白色的月光
想起你的脸庞
明知不该去想不能去想
偏又想到迷惘
是谁让我心酸
谁让我牵挂
是你啊

我知道那些不该说的话
让你负气流浪
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
是否你也想家
如果当时吻你
当时抱你
也许结局难讲
我那么多遗憾
那么多期盼
你知道吗

我爱你
是多么清楚
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
是多么温暖
多么勇敢的力量
我不管心多伤
不管爱多慌
不管别人怎么想
爱是一种信仰
把我
带到你的身旁

无论怎样,我都感谢周琛,路过我斑驳的青春,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

爱是一种信仰,虽然没能把他带回我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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