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自由的象征”这个命题是高尔泰先生提出来的,其论证过程是这样的,大前提:人的本质是自由;小前提: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结论:美是自由的象征,高尔泰美学对人的自由和主体性论述对今天仍然有重要价值。我想谈谈我对这一观点的粗浅认识和理解。
我们通常认为的自由的最基本的含义是指没有阻碍的状况,用高尔泰的话来说即自由是人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与超越。“象征”简单说来是指用某一事物来表达某种含义,说美是自由的象征,就说明美并不是自由本身,美是自由的符号信息或者符号信号的信号。
美是生成的,不是先在的,是在人的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完整的充满意蕴的世界。美具有超越性,能够超越客体世界,超越“自我”的有限性,超越主客二分,这种超越性恰好证明了美是自由的象征。
美可以超越超越客体世界,超越物理实在,超越了必然性和规律性。“月是故乡明”即是一种超越,同一片天空的月亮并无明暗之分,但在审美世界中,月不再是物理实在而是超越了规律原理。美还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例如中国古代绘画,不讲空间的透视,不问四时景物,往往将不同季节之花花卉同绘一幅。中国古代诗歌也是提倡时空浑然一体。
胡塞尔所说的生活世界即经验世界是最本质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即人与万物一体的根植于道域的原初的本真的生活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世界万物与人的生存和命运是不可分离的。但是在生活世界中,我们习惯于用主客二分的眼光看待世界,人就被局限在了“自我”有限的天地之中,似乎有无所不在的枷锁。但是在审美世界中能够感到“我”与“物”是亲密的关系,从我与世界的分离返回我与世界的一体。
在经验世界中,由于时间的线性特征,我之存在也只能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里面展开,当下的我只能以某一种角色或者身份出现,只能显现我的一部分的我,无法让生命的本质完全、充分的展现出来,所以我之存在是碎片化的、残缺的。当我观赏菊花之时,无关我之社会角色等贴附于我的限制性因素,是一个完整的我与菊花打交道,对完整的我的把握正是来自诸如此类的独特的审美活动,在审美体验中才有本真、完整的我的出场。
自由意味着变化、差异和多样性。当我与审美对象遭遇之后,生成了一个充满意蕴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动态的不是静止的,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能够带来自由感和解放感。因此,我们说“美是自由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