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开了个线上的庭,被告律师在庭上强调在庭前已经给法院寄过不同意线上开庭的申请了;法官说他们不同意线上开庭的理由不成立,况且这次只是证据交换,双方先对证据发表下初步意见,庭后还可以继续补充。被告律师则继续强调他们没有当事人线上开庭的授权,当事人也希望能够参加庭审等。法官道:你们有没有向法院提交过特别授权委托书?授权中包不包括开庭?线上开庭是不是开庭?随后,法官和被告律师又纠缠了将近40分钟,我在期间也插话表态说被告就是为了恶意拖延诉讼。好几次法官让我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时,被告律师都表示法院不能强制他们开庭,之前电话中也说了今天是就是否线上开庭进行核实等。最后法官说现在是原告说话时间,被告没有允许不能说话,然后我在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法官告知我被告已经强制下线了,我说:那好吧;我们认为被告就是意图拖延诉讼,这个你应该也看得出来;我们还是希望案件能尽快地往前推进;非常感谢您的努力。
这个案子前期被告提过管辖权异议,理由是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订地不一致,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但被告依然就管辖权异议提出了上诉。后来又赶上疫情,案子已经拖了半年多了。
其实我感觉虽然这次线上开庭没有实质性进展,但已经算是成功了。没想到被告律师这么刚,采取强制下线这种激烈手段,他们已经成功激怒了法官。而法官的裁判思路是先确定保护对象,再找理由来论证。我觉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向我方倾斜了。
开庭时当事人也在现场,庭后当事人给我讲:你在庭上表现还是很优秀的,但应该再放开一些,对方这么拖延诉讼,就应该骂一下他们,比如骂他们无耻、是律师界的败类等等,这个时候法官是希望你骂他们的,你骂他们是替法官解气。
当事人说的正确与否暂且不论,但这些话着实不符合我的风格,我希望我自己的风格是冷静、理智、平和,在娓娓道来中彰显力量。但这样或许也是把自己和当事人分得太开了,当事人希望律师能急他之所急,把他的事当自己的事,说话办事能够表达出他的悲愤。而当事人这样的要求,律师是否有必要满足呢?再者,我觉得律师同行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的,以人品、道德甚至专业层面的词语来抨击、奚落同行,是否也欠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