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一个咬指甲的习惯,我自己深有体会,记得在读书那会上课时就一直有一个坏习惯,咬指甲的时候主要是因为无聊就会下意识的去做这个动作。后来有一次在书本上看到过咬指甲的几大危害之后就有意识的去改变这个习惯,当时是当无聊就用手去转笔,慢慢的替代咬指甲的习惯。这也就是文中提到的一个观点:如果你想改变一个习惯,你必须找到另一个惯常行为替代它。
文中还提到当你和一个群体努力时,改变的成功性会大大提高。有时候晚上下班之后有结伴去夜跑的习惯,有时候自己有不想去的想法时,一起的小伙伴就是拉着我一起去。养成一个习惯重在坚持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产生懈怠的心理,这个时候群体的作用就提现出来了。不过要是找个一个消极的团队时那就是拉后腿的节奏。
星巴克成功的背后一个原因是让自律成为企业习惯,赋予员工多少支配感,表现出多少自律。谷歌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没有做限制,非常自由。以前很多人质疑过公司的制度,可是结果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都提高了,并没有滋生懒惰的习惯耽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