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4岁起到外地就学,远离父母、家乡,远方于我就不再是一个名词。
不论20岁、30岁,有节假日就往外走,近郊远野。我游走在陌生的城市,呼吸着异地的空气,看着人潮汹涌,品味着美食美景,觉得连毛孔都散发出喜欢的念头,这就是我要的远方。
苟且?活着的另一面就是苟且。
我学习、工作,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增长,学会对社会的妥协与让步,磨圆了棱角,懂得在不同的时候放弃与坚持,美名其曰成熟的同时,就是适应了苟且。
曾安慰自己说:多少伟人在事业上轰轰烈烈,开创新局面,生活中也不过一地鸡毛,苟且了事;普通人有时间在生活中诗情画意,情怀满满,事业上不少人却寸步难尽,不尽人意。
一方面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完人难得。另一方面一个成功的人背后站着一个家庭的支持,无论是从生活面还是事业面。单打独斗能走的远的人,在某些方面必然放弃的更多。
苟且是日常的营营役役,没有目标,没有奋斗,但求现世安稳,能赚钱买花戴就好。我习惯了如此,并不觉得苟且的难堪。
远方是我苟且生活中的一扇窗户,脱离熟悉的场景,到陌生地方放下包袱,用全幅身心去感受不同带来的新鲜感和愉悦。你苟且的所在,或许就是别人的远方。
有一度曾让我困惑的是简书看到的文章:父母还在苟且,你却在炫耀诗和远方。@真情假锐
后来设身处地地想,我不过是苟且,也拥有诗和远方。父母的苟且,未曾就没有他们的诗和远方。价值观不一定相同,为什么要把我们的诗和远方强加给他们呢?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父母之乐?但行孝事,莫问前程。
普通如我,未必有什么大出息,苟且就苟且吧。只是精神上需要设立目标,在苟且的同时,看到诗,物质上对远方保持说走就走的能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