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街上的一家小小的麻辣烫店,挤满了人。起身拿纸巾时,迎面端着盘子的人忽然撞上我,溅出的火烫的汁落在裸露的脚背上,我一下又跳回座位,并未吭声。端盘子的人也未注意,嘟嘟囔囔地继续走在逼仄的小道里。我坐着,抬眸,对上姐姐的眼。
“痛就要大声叫出来,不然没人会知道。”
我愣住,又点头。姐姐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在我自视昏暗的青春里如一记响雷,炸裂,晕开……几年后,再有人于黑暗熙攘的楼梯里踩到我,我自然地觉痛的瞬间就“哎呦”一声叫了出来,接着就有人小声说“抱歉”。我想,如果我未在性格养成的那几年,遇见一个告诉我痛就要喊出的少女,那么此时的我一定会和以前一样默不作声,痛了不是本能的喊,而是本能的忍。思及此,有泪落下,我笑着抬头:“没关系。”
上天给了我哭喊的权利,而直到那一天我才真正明白自己也有喊痛的权利,也无需去自己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