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标题:公交让座是道德问题,不宜立法。
(2)提出观点:公交让座属于道德方面的问题,有人认为应该用法律手段处罚不让座者,我认为这是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道德的问题,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的边界,是不可取的。
论证观点:①尊老爱幼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公共交通让座给老弱病残孕是自觉的文明行为。让座者的心理都是相似的,不让座者也各有各的缘由。不能强制性地用法律手段解决让座问题,否则就会出现孔子所说的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也就是说用法律代替道德,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民众的道德素养,甚至还会适得其反。②立法去解决让座问题,我们要考虑的是能不能解决问题、会不会有负面效应、具不具有可操作性等一系列问题,显然,上述三者均不行。
落实观点:因此我认为道德领域的问题还是需要用道德的手段解决,要相信德育的力量,尤其是在这个自媒体时代,公共媒体要承担起宣教的任务,引导民众自觉践行文明礼让行为;每个行为人自身也要换位思考,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小学校要讲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品德融入教学当中,让每一个正在成长的孩子将来都是一个文明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