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在《That girl》里唱道:浏览几世纪,美丽被人设计了。别人怎么说管他的,灵魂是我的……这几句歌词用在陆小曼身上真是贴切的很。这个奇女子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飞蛾扑火”,什么又叫“坚持做自己”。
以前看过张红萍著的《陆小曼画传》,从中了解了她的一些逸事,也见识过众多照片里的美人风姿,但对其画作所见不多。近来读了其他作者的《陆小曼传》,不仅对陆小曼一生的经历多了些了解,还看到了陆小曼的大量画作。这对于想全面了解陆小曼书画艺术的人来说,实在是个惊喜。
抛开著名诗人徐志摩的妻子这个名头,作为一个具有极强艺术个性和做人原则的女子,陆小曼有很多值得后人注意的地方。但是因为与徐志摩的结合,人们每论及她,便总要扯上那些情史。当然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婚姻是两性永远要面对的课题,恋爱是人们终生难忘的记忆,更何况一代名人的婚事情史,就更易引起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兴致了。
事实上,尽管与徐志摩在恋爱之初让陆小曼确确实实饱尝相思之苦,甚至“浑然没了自己”,但是再婚后的陆小曼一直都依自己的真性情生存,完全没有按社会给女性规定的性别角色生活,她拒绝做传统意义上的“贤妻”,继续着她从前那娇慵、贪玩、挥霍的生活。
这一点当然不值得今天的我们提倡;但问题是若不是她过惯了这种生活,我们也不会发现她在舞台表演上的天赋以及后来写成的小说《皇家饭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皇家饭店》的主题一反中国传统观念的牺牲精神,却闪烁着一丝个人主义、人文精神的光芒——作为女人,即使身为母亲,也要考虑自己,要自爱,而不是随时准备牺牲自己。而这正如她一贯的品质。
刚刚嫁给徐志摩后的陆小曼与公婆住在一起,却全然不看老辈的脸色行事。在饭桌上让志摩帮她吃剩饭,饭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要丈夫抱她上楼。后来徐母向张幼仪抱怨“这是个成年女子啊,她竟然要我儿子抱她上楼……”。因为嗜吃,志摩说她“一天到晚就是吃,从起身到上床,到合眼,就是吃。也许你想芒果或是想外国白果要比想老爷更亲热更急”。因为身体不适染上烟瘾,志摩说“我亦未尝不私自难受,但实因爱你太深,不惜处处顺着你……”。
这样的小曼自然不能博得两老的欢心,后来,徐老夫妇竟然搬到张幼仪那里去了。再后来他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僵,婆婆过世,公公不让她进门,她只能住旅馆;公公大寿,也不邀请她。这对她的打击很大,作为明媒正娶的媳妇,她在徐家却根本没一点地位。至于她的丈夫,虽然尽力赚钱满足她对奢华生活的追求,但在爱情上就像个任性的孩子:娶了小曼以后,仍对林徽因、凌叔华等人念念不忘,并始终保持着亲密的关系。表面看来,小曼不争不闹,敏感的她心里一定苦不堪言。
所以,后来她委屈地对王映霞说“我以最大的勇气追求幸福,但幸福在哪儿呢?是一串泡影,转瞬之间化为乌有。”其实,王映霞听了此话何尝不会有类似感伤呢!那个曾经许诺她“可以做自由的女王,生活尽可以独立”的郁达夫最后又给了她怎样的回忆?或许正如人们所公认的那样:女人和男人的爱是不同的。男人更自私,更懂得保全自己,女人一旦爱了,便不顾一切……直至失去自己。
毋庸置疑,志摩对小曼还是有感情的。尽管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这份感情显得不够纯粹。然而,志摩的早逝却使世人深深误解了她,甚至一些昔日好友都离她远去。世人皆谓小曼不体晾志摩,却压根不考虑小曼的苦衷。胡适曾说她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郁达夫说她是“一位曾振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刘海粟说她是“一代才女,旷世佳人”。可以说,前半生的小曼是被众人宠爱的;后半生的她却成了被众人遗弃的。
因为敢爱敢恨、不按常规标准做人、做事,她的前半生和后半生简直判若两人!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你不能否认她就是那个按照自己意愿过完一生的真性情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