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中,特别是家庭教育中,奖励与惩罚是我们经常用到的一种塑造行为、建立学习认知的方式。有的专家认为,惩罚不可用,而有的专家认为,没有适当的惩罚就没有教育。
其实,不管奖励也好,惩罚也罢,都是心理学上的一种强化方式。奖励是一种正强化,目的在于愉悦身心,从而建立起通过良好行为获得物质与精神奖励的预期,以此通过不断地强化,促使良好行为的建立并以此固定下来。惩罚是一种负强化,目的在于引起厌恶感,在不良行为与惩戒之间建立联接,从而矫正不良行为,形成良好行为以及认知。
奖励与惩罚都是一种学习及行为的强化方式,只要运用适当,都是可以的。当然,奖励比惩罚有更好的建立良好行为的效果,总的来说,奖励、鼓励对行为的强化比惩戒的效果好。但是,一味的奖励效果并不一定好,有时,适当的惩罚是必须的,只是,要尽量少用。因为,惩罚对于建立孩子的规则与规矩意识具有积极意义。
生活中,那些经常惩罚孩子的家长,其孩子的行为习惯并没有多少改变,甚至习以为常,乃至逆反,这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负强化的意义。只有少量,严格、且不固定时间(不是经常)频率的惩罚才有实际意义。在实际教育中,那些专家所说的不能惩罚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如果让他面对实际的教育及教学生活,我敢说,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变得气急败坏。不过,惩罚应该慎用,这是确定无疑的。
那么,如何正确运用正强化及奖励呢?一些家长盲目地运用物质刺激,比如不菲的金钱或者昂贵的物质,这最终会丧失正强化的意义。因为物质的刺激只有不断地加码才能激起孩子的欲望,随着次数的增加,孩子的欲望及强化的行为却在消退。这就是心理学上的"过度辩证效应",意思是内在动机的强度,可能会因为外在动机的加入而遭到破坏。一件他原本就喜欢做的事情,可能会因为我们不必要的奖赏,让他误会自己做某件事的原因是为了得到那份奖赏,结果一旦奖赏消失,或者奖赏不能激起他的欲望,他就会丧失做那件事的动机。
实际上,我们忽视了精神奖励,口头赞赏、满意的微笑,竖起的大拇指,真诚的拥抱及鼓励对孩子良好行为的促进和激励作用。当然,有时适当的一些物质奖励是可以的。一是价值不固定,二是时间不固定。也就是有时贵一点,有时便宜一点,有时给予物质奖励,有时不给予物质奖励。还可以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有时给予纯粹的精神奖励,有时精神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
为了防止"过度辩证效应",对孩子的奖励,频率不要固定,就是不要一出现好的行为,就一味立即奖励,有时可以延后一点,或者当下次有同样行为再给予奖励。这就是心理学上的"间歇强化效应"。研究表明:间歇强化下所保持的行为要比在连续强化下所保持的行为更持久,更难消退。201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