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者那个巴士底狱厨师的故事,无所事事的他,不小心被推倒了风口浪尖,用刀割了那个可怜狱长脖子的时候,是否真的狂热又兴奋呢?
群体被分为了两种:
1.异性质群体
无名群体(街头聚集者)
有名群体(法庭陪审团-作者在后面提到陪审团虽在非大危害社会问题上容易感情用事,有几个领头羊影响效果,但却也是一种阻止法官团体犯错误的最后一道屏障)
2.同性质群体 派别(政治、宗教) 身份(军人、劳工) 阶级(中产、无产、农民)
作为犯罪的群体,拒绝认罪,但他们承认所做的事情还感到骄傲。
3.选民群体:
作者说选民群体是盲目的,用了拿破仑 波拿巴来举例子,一个名不见转的小政客,碰运气成了总统。
(现在的特朗普上台,也是群众是否有理智的一个探讨,大家都在问,美国怎么了。)
如何在选举中获胜:
1.候选人要有名望,或者尽量博取它。能取代名望的只有财富,学识、才干、甚至天才都不是非常重要。
2.必须迫使选民不经讨论就接受自己。(工人农民蔑视和自己一样的人,不会选他。选民用赌气的方式发泄不满,只是满足一次自己想要做主人的幻想)
3.具有爱走极端的特点,并表现出来。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政府选民。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4.如果对手诋毁你,那必须记住,为任何表面证据而费心是没有用的。不要用论证,而是斩钉截铁的断言来否认。
5.千万不可以把文字杠铃处理的过于绝对,为自己留余地。口头叙述中,夸夸其谈并不算过分(如今时代算么?特朗普要和墨西哥建的墙,并有墨西哥买单的话呢?)
候选人如果满嘴新词,含义有极其贫乏,能迎合想象力,每个人都可以自己解释成奇妙的说法,配合口号、词语和套话,群众就会如痴如醉。(作者举例人们对联邦政府的理解)
真正的选民集会上,演讲者往往言之凿凿,切齿痛骂,有时拳脚相加,但绝对听不到论证,反对派的声音很快被压下。(真的么?)
普选的认为:从历史上来看,作者认为群众头下的选票往往十分危险。认为社会主义是异想天开的人民主权。认为应该听任几个正科掌控他们,精英主义。
作者认为普选制所受的迷信,具有威力,几乎和过去的宗教一样。观念变成教条后,具有不可征服的力量。
即使是精英团体组成,也还是乌合之众。时间一长,仍然主要受自己的感情和党派精神的支配。解决不了问题,还会产生身份的优越感。
归根到底还是民族潜在的需要和方向。
种族和我们日常所需两个枷锁,乃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
在作者看来,500人的议会并不比一个人明智,他们争论不休,为各自的利益,难以达成一致,并将所以的内容简单化,用来不停的争吵。
另外,领袖的危言耸听,大言不惭,信誓旦旦这样的辩论术,在所有的集会都很有效。特别是危难时刻。
群体本能的在精力旺盛,信仰坚定的人中间寻找主子,不过他的话多么矛盾,单调。但最重要的是名望。
注意公务员(执行限制性法案的)的专制力量,当他们即不需要承担责任也不需要个性,还保有永久的权利时,那么他与那些实施压迫性的专制的皇帝有什么不同呢?但打压过度,压缩他们的自由,国家又会回到死气沉沉中。
议会的两个缺点:1.增加财政负担 2限制自由(表面自由越多,真正自由越少,增加限制性发令,细枝末节,也要增加相关公务员)
作者认为文明种族的发展有一定得周期,繁荣后的停止意味着衰退,然后建立在其上的一切将瓦解,留下一群乌合之众,等待新的形态,比如国家。周而复始
,《狂热分子》中的乌合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