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日,和几位同事在楼下吃饭,点了道凉菜,酱牛肉。
“小二,来二斤牛肉,筛一壶好酒!”一位逗逼同事张口就来。不愧是影帝,语调间颇有梁山好汉的味道。另一位同事顺势问我:“能不能写篇文章,就写这盘酱牛肉,写好有赏。”我想了想,说,好。
02
对“切二斤牛肉”的印象,很多人是从武松打虎开始的。景阳冈下,但见武松豪情万丈,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饱餐之后,直奔景阳冈打虎去也。原文如下:
武松拿起碗一饮而尽,叫道:“这酒好生有气力!主人家,有饱肚的,买些吃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来吃酒。”店家去里面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盘子,将来放在武松面前;随即再筛一碗酒。武松吃了道:“好酒!”又筛下一碗。
喝了数碗酒之后,店家又送来二斤牛肉。酒倒是一次三碗的送,最终,武松吃了四斤熟牛肉,喝了十八碗酒。
四斤熟牛肉下肚,是什么感觉,我没试过,也想象不出。十八碗酒喝完,是什么感觉?单是十八碗水,对大多数人来说,也只能想想。这之后还去打虎,大概只有乔峰这种千杯不醉的神人才能做到了。
03
是不是开始怀疑小说过分夸张了?其实食物数量倒在其次,武松究竟吃的什么肉,才是容易被忽略的重点。
文中写的很清楚,牛肉啊。有什么疑问吗?
有!!
问题就在于,(敲黑板)千万不要以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古代,一看就错。你以为有朝一日,穿越去宋朝,随便找个馆子,拿着菜单,水煮牛肉,酱牛肉,酸汤肥牛,牛肉火锅,孜然牛肉,可以随便点?
不可能的。
首先,并没有菜单,只有一溜木牌,牌子上写着菜名,称作水牌,上面的字……哦呵呵呵,你也不见得认识。正好那年代文盲多,倒也不丢人。然后,重点在于,哪个店家敢明目张胆的在水牌上写明,牛肉,那老板一定是在作死。
04
牛,在礼法森严的古代,被视为最高级的祭品,位居祭祀大典所用的“三牲”之首。古代帝王、诸侯祭祀社稷时,牛、羊、猪三牲齐备称“太牢”,也称“大牢”。如果只有羊和猪,没有牛,这种祭祀称为“少牢”。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诸侯祭祀用少牢。仅供天子祭祀,可见牛的地位有多高。
随着农业文明的发展,牛,作为重要的农耕畜力,受到政府格外保护。西周时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之说,自汉朝以下,至唐宋元明清各朝,都对私自宰杀耕牛定有明确的处罚办法,如罚钱、流放,甚至严酷到砍头。明清时代,连病死的牛也不能随意处理。各朝规定大致如下:
汉代法律“王法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法律禁止杀牛,杀牛者杀头)
唐:徒一年。
(剥夺自由,强制服劳役一年)
宋初:决脊仗十七。
(用棍打背,十七次,可参照天龙八部里虚竹父子相认时的场景)
南宋: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
(剥夺自由,强制服劳役一年半)
明清:杖一百。
(杖刑,一百下)
明清:病死不报官自己开剥,笞四十。
(耕牛病死,不在衙门备案,私自开剥,抽四十鞭子)
自古以来,私自杀牛都是大罪。如果是偷杀别人家的牛,那更是罪不可赦。《宋刑统》规定:
今后应有盗官私马牛杂畜而杀之,或因仇嫌憎嫉而潜行屠杀者,请并为盗杀。如盗杀马牛,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如有盗割牛鼻,盗斫牛脚者,首处死,从减一等,创合可用者,并减一等。
简单说来,就是如果偷偷杀别人家或者官府的牛,领头的处死,跟班的减罪一等。如果是偷割牛鼻子,或者偷砍牛蹄子,罪责与杀牛相同。但如果牛伤口愈合,不影响耕地,可以减罪一等。
顺带一句,包公当年就审过一桩牛舌案,一战成名。某人和邻居有仇,偷偷把邻居家牛的舌头割掉。过了几天,他发现邻居竟然把牛杀了。这还了得,这货马上跑去告官,心想,这下足可制邻居于死地。没想到,邻居发现牛舌被割,第一时间就去官府报告,杀牛出自包拯授意,就是为了引出那个幕后黑手。这个心存仇恨的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05
可见,在宋朝,作为平头百姓,通过正规渠道,谁也没法轻易吃到牛肉。随便找个小馆子,就来二斤牛肉,简直是痴心妄想。
那么,武松是如何做到的?
有辛勤的网友统计过《水浒传》中关于吃牛肉的情节描述,一共十二处。除一处外,提供牛肉的地方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或者是私人宅院:
庄子:史家庄、桃花庄、
野店:三碗不过岗、高唐州到蓟州野店、
黑店:南山酒店、十字坡酒店、揭阳岭酒店
偏店:五台山下、沧州草料场店、石碣村店、军营外酒店
当时想吃口牛肉还真是困难,得到荒郊野外的小店中去寻,那里是法外之地,管理可能没那么严格。不知道当时的牛,是不是类似于现在的国家保护动物?既然现在偶尔还是可以吃到明令保护的穿山甲和娃娃鱼,古代,可能想想办法,还是可以吃点牛肉的吧。
不过,想想孙二娘开的那种黑店,不惜铤而走险,以人肉代替牛肉,是不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呢?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吃货精神啊。
06
既然吃牛肉这么困难,施耐庵为什么要安排武松吃牛肉呢?
主流说法是,吃牛肉反映了一种反叛精神。因为朝廷禁止,吃牛肉反而成了一种行为艺术,等于在脑门儿上写了一行字:不走寻常路。于是,《水浒传》里有这么一段情节:
宋江见李逵把三碗鱼汤和骨头都嚼了,便叫酒保来,分付道:“我这大哥肚饥。你可去大块肉切二斤来与他,少刻一发算钱还你。”酒保道:“小人这只卖羊肉,却没牛肉。要肥羊尽有。”李逵听了,便把鱼汁劈脸泼将去,淋那酒保一身。戴宗喝道:“你又做甚么!”李逵应道:“叵耐这厮无礼,欺负我只牛肉,不卖羊肉与我!”酒保道:“小人问一声,也不多话。”宋江道:“你去只顾切来,我自还钱。酒保忍气吞声,去切了三斤羊肉,做一盘将来放桌子上。李逵见了,也不便问,大把价来顾;捻指间,把这三斤羊肉都吃了。
李逵用实际行动完美地诠释了这一解释。那说话时的神气,让我想起了初中时的“社会青年”们。留着长发,在公共场合不顾劝阻,叼着烟,一甩头发:“老子生下来就会吸烟,你管得着吗?”
当然,也有人说,之所以安排好汉们吃牛肉,是施耐庵所处的时代决定的。《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元朝为游牧民族统治,上层社会关于吃牛肉的禁令并不太严格,施耐庵可能吃过牛肉,这种肉味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明朝皇帝姓朱,写吃猪肉,也是犯忌讳的事情。所以《水浒传》中,吃肥鹅,吃嫩鸡,吃鱼,甚至吃狗肉,却几乎没有直白的写过吃猪肉。
把其他肉类,安排给好汉吃,比起牛肉,似乎总是少了些豪气。“小二,切二斤羊肉,打一壶好酒~~”,是不是气势差了好多?
至于别的肉嘛,请自行脑补:武松啃了四斤泡椒凤爪之后,提着哨棒,精神抖擞地上山打虎……
总之,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打虎前的武松是不能吃牛肉的。作为梁山好汉的武松,又是非吃牛肉不可的。
作为一个纯粹的吃货,大家穿越回古代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吃个牛肉都有杀头的风险。所以,还是活在当下吧。对于酒鬼们,更是活在当下的好。不信的话,下一次,我们聊一聊武松的十八碗“三碗不过冈”。
注:插图选自刘继卣所绘《武松打虎》组画,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作者。
后记:也有学者认为,宋朝的时候虽然禁令严苛,但是私下里吃牛肉之风十分普遍,并且牛肉比羊肉要便宜得多。能够印证这一说法的资料不多,姑且存疑,记之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