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主题
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
★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管好用好土地资源。
3.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4.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6.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7.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8.铁路局应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超前防范”的方针,因地制宜加强铁路用地保护。
9.依法保护铁路用地,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10.确保铁路用地资产安全,就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11.强化铁路用地资产安全,维护铁路企业合法权益。
12.依法开展违规占用铁路用地清理整治,实现危及运输安全的100%清理、影响铁路建设项目实施的100%清理、影响生产经营的100%清理,通过清理整治,努力构建铁路用地管理新常态。
铁 路 用 地 保 护 管 理 政 策 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
第9 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13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
第37条 已经取得使用权的铁路建设用地,应当依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侵占铁路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占、赔偿损失。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7条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第27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国务院关于保护铁路设施 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国发〔1982〕151号)
铁路用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严禁随意占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铁路部门同意,不得在铁路用地内修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
●《铁路用地管理办法》(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22条 铁路局应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超前防范”的方针,因地制宜加强铁路用地保护。加大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整治力度,提出用地清理整治计划,开展用地专项整治,有计划、有重点地消除影响铁路用地安全和资产完整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铁路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依法组织违法用地行为的清理整治。
●《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路集中开展安全领域主动维权活动的通知》(企法函〔2019〕1号)
安全领域主动维权活动,要以有效维护铁路企业合法权益为目标,全面排查铁路安全领域合法权益被侵害的行为及隐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有正面警示效果的进行主动维权。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中开展铁路安全领域主动维权活动的通知》(济铁企法函〔2019〕161号)
安全领域主动维权活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铁路线路安全。突出彩钢瓦、塑料大棚、广告牌、树木等侵入铁路安全限界,侵占或违规使用铁路用地,破坏铁路构筑物、建筑物及防护设施,在铁路线路两侧违法违规施工、挖沙、取土、取水、采矿、采石、爆破、堆砌物品,燃气、输油管道未签订协议擅自下穿上跨铁路,使用无线电 台 ( 站 ) 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违规跨越铁路电力通信线缆,公跨铁桥梁及存在机动车冲入铁路限界危险的公铁并行区段无防护栏,路外机动车违章通过道口冲撞损害铁路设施设备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隐患或侵权行为。(二)铁路运营安全。(三)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四)铁路建设质量安全。
针对安全领域梳理出的主动维权事项,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动维权,努力取得良好的维权效果。(1)主张权利,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协商谈判,防患于未然。(3)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形成主动维权合力。(4)申请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违法者责任。(5)采用民事诉讼等法律救济手段,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申请检察院法律监督,保障铁路沿线环境安全。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清理违规占用铁路用地实施方案》(济铁土房函〔2019〕142号)
开展违规占用铁路用地清理整治是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2019年度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确保铁路运营安全的必然要求。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面覆盖、责任明确、依法维权、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营造强力攻坚、强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氛围,将集团公司提出的“组织专门队伍,持续加大违规占用铁路用地清理工作,确保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理整治,“去存量、遏增量”,努力构建铁路用地管理新常态,实现危及运输安全的100%清理、影响铁路建设项目实施的100%清理、影响生产经营的100%清理,其他违规占地纳入计划,采取联合执法、租借、诉讼等方式,逐步清理,达到铁路用地管理规范化。
●《济南局集团公司党委 济南局集团公司关于建立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济铁政法〔2019〕119号)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通过现场巡查、添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涉及铁路沿线外部环境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库,属本单位管理权责内的问题,如铁路沿线轻体飘浮物、塑料大棚、彩钢瓦等安全隐患,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行车安全的树木、取土、挖砂、挖沟或堆放、悬挂物品等行为,以及攀爬护网、闲人进线等治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其它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系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