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很久的猫走了。
我记得它背对我走了几步停下后回头又迅速转身的那个眼神,哀而决绝。
第一次遇见它的时候,它还是只小猫仔。瘦削的身板,满身的毛因着泥水一撮一撮的粘连在一起,我从不认为自己喜欢猫,可我收养了它。
我很少给它修剪趾甲,所以它挠起人来生疼。我特别了解这种疼,因为身上从不缺它的痕迹。当然它也挠别人,我不在的时候它会跳到隔壁小六家,在和小六闹的火热的时候来上一爪。六儿不惯它,挠疼了就提着猫向我兴师问罪。
我曾很生气向它表示过这样不对,它却依旧猫行猫素,兴起的时候再给你来上一爪。该死,我竟爱惨了它这样。
对它啊,我从没还过手,也从没想过要还手。
它从不让我远离它的视线。有时候遛弯,路上遇见个猫朋狗友玩嗨了,回头发现我已经走远,它一定会像只疯狗一样跟上我。我暗猜它是因为见过我走路不长眼被马路牙子绊倒后磕破膝盖流血的狼狈相。它想试图舔舐我伤口又被消毒水的味道呛回去的样子,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它那天就一直静卧在我床头,还装似慵懒的模样。
我有时候一边耻于自己被一只猫护着,一边又摸着满胳膊的抓痕窃喜。
我很黏它,喜欢喂它小鱼干,顺它的毛。有时候被摸烦躁了,噌的又是一爪。不知道为什么,我总难对它生气,我更不知道为什么,它要走。是鱼干不够好吃,还是挠我挠的不够痛快。
后来啊,我再也没遇过这么野又这么温情的猫。再后来,我又遇过很多猫,见猫猫似它却都不是它。
很多次,我问自己,养它有没有后悔过。
当然不后悔,你看现在,至少我开始喜欢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