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干什么吃的,问题还没有讲清楚你们就说不能做,打算糊弄我们啊!”一位老汉在立案大厅里对着调解员气急败坏的大喊,“那人欠钱十年了不还,我们只有他的名字,他的手机停机了,我们不知道他的住址。可是,他在派出所留有案底。而且,他就是这个法院判的刑,怎么就说找不到他呐。”
“我在一个工地干活,有个人跟我借钱到现在也不还,我只知道他的姓名。支付宝不是实行实名制吗,不是绑定了个人的真实信息吗,法院凭什么不受理我的案子。”一个粗壮的汉子抱怨的怼着调解员。
“师傅,麻烦您帮我看一下,我朋友借钱不还还拉黑了我。我写了状子,立案法官说我不能提供在此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这个案子法院不受理。”瘦高个子的男青年,用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框,文静地说,“我到老家法院立案,结果说我常年在外打工他们不受理,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要求立案,答复说,'此类案件不宜网上立案'。我的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每天,法院立案大厅经常可以见到遇有此类问题的当事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么,这句话现在就不管用了吗!欠钱的人怎么这么的老赖。”调解助理小姚抱怨:“法院立案有着规定的要求,可是,一些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不服气都来找咱们调解员发泄,咱们的调解室都快成了垃圾站了。”
“是的,现在有些欠钱的人拒不偿还借款,反倒成了大爷。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自然而然的觉得查找债务人就是法院的职责。”调解员老陈接着说。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起诉状必须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当事人的住址、联系方式非常重要必不可少。
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才能生效,一般来说,当事人的住址就是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的地址。现在,许多人由于外出上学、工作或者搬迁,并不在身份证上注明的原住址居住。所以,不明或者不知被告的住址,必然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现在,电话是人们相互之间沟通交流的最基本的工具,有了电话号码可以直接用来与当事人联络。
“你看,有一些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原告向调解员提供了对方的电话号码,方便我们与其联系交涉。这样,就可以督促债务人尽快偿还借款。有的债务人接到电话后,也表示了同意调解。最后,通过调解员做工作解决了双方的纠纷。”老陈说。
“是啊,上次我们给欠款人打了电话,通过交涉那人真的就把钱还了。事后,当事人还送来了感谢信呐。”小姚接着说。“不过,如果只有欠款人的姓名,其他的都不知道那可怎么办啊。”
“问得好,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老陈赞道,接着说:“有的债务人由于搬迁、工作调动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原来的住址、电话号码发生了变动,或者债权人本来就不清楚债务人的身份情况。这样,需要采取合法措施来查找债务人。”
“对呀,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小姚问。
“别急,莫慌。”老陈淡定的接着说了起来。按照我国现有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及律师有权通过合法程序调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这样,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债务人。
当然,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供对方的微信号、支付宝显示的收款账号,或者对方的长相、大致年龄等,尽量提供所知的对方的情况与信息,以便律师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查询到债务人。
“这可太好了。不过,律师通过什么程序去查询债务人呐?”小姚接着问。
“一般来说,有经验的律师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诉前调查令',凭借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开展调查、查询工作。”老陈解释到。
老陈说,另外,根据一些律师自媒体账号的介绍,有的地区可以凭借法院不予立案的说明,到相关派出所查询被告身份信息。还可以通过检索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裁判文书,查询同姓名的当事人作为参考。
“总之,委托律师查询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有效可行。当然,也可以尝试检索网络相关信息来寻找债务人。”老陈最后强调说,“说到底,债务人最好主动偿还借款,或者与债权人协商还债计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老话沿袭了历朝历代,至今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