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陪侄儿时,我妈正在看一部内地狗血剧,记不得名字,只记得当时的一段剧情是:女人疯狂地奔跑到学校,阻止双胞胎女儿喝下她给的“感冒药”,实际上是老鼠药。丈夫在其父母撮合下与旧爱旧情复燃,并决定抛妻弃女,娶小三儿生儿子,女人为了家庭付出一切,心有不甘,承受不起打击,准备给两个女儿吃老鼠药,然后自杀,一起死给男人看……
很不喜欢这样的剧情,而现实中却不断上演,这些年关于台湾男星出轨,发妻跳楼,小三儿转正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了,不是吗?倾盖如故,白首为新,越相处越陌生。如果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之殇,夫妇就不能由情人变亲人,而是变成仇人,好一点的也许只是陌生人。
那些相处多年,非旦没有情深意重,反而反目成仇,争执打闹,翻来覆去折损的心已无法收拾,可惜,就算你为他伤痕累累粉身碎骨,他却头也不回心甘情愿为另一个人义无反顾。
感情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多少人伤痕累累强作笑颜负重前行,我,亦如此。在被伤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被梦魇折磨着,高处坠落,深陷泥潭,被人追杀……各种惊心动魄的恶梦,我从不相信周公解梦所说,梦是反的。恶梦不过是人焦虑不安的反应,有时更是一种不好的预示。那段时间里,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变成让他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的人。可是,后来,我明白,那真的没有必要,如果你为他而改变,就等于继续被人左右。我从不相信什么“回心转意”,除非一直都在爱着。挽回这条路,艰辛到比重新让一个人爱上你更疲惫更痛苦,就算勉强挽回,亦会重蹈覆辙。离开就意味着不爱了,什么“为了你好”皆是堂皇无耻的借口,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不爱你了,就算你变成神仙姐姐,在他心里,你还是你——已经被舍弃过的那个女人。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与你什么样子无关,是他先动了离开你的念头,才找到那么多离开你的借口。所以,你根本没错,不必为任何人改变原本很好的自己。
更不要像现实版本中那些女人一样伤害自己,还以为他会心疼?他会在乎?他会回头?别傻了,不爱你了,就算你哭了病了都是矫情,就算你死了都让他觉得你在犯错,就算你为他付出金钱乃至生命,他都认为是负累和多余。
为什么还要把至死不渝的心捧给别人糟蹋?为什么还要把富贵的青春和生命献给别人去践踏?
不在乎,才是对自己最好的在乎。毕竟,曾经幸福得那么嚣张。够了。
选择自我,选择桀骜,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