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德至仁和
法大于情,是为了体现法律的普遍约束性。基于道德层面,却不一定公允。
《药神》中仿制药事件,虽然推进了改革步伐,犯案人程勇也因目的是帮助人得到了减刑,但也依然服刑了三年,也算是对其初期贩药暴富的一种惩罚。一番折腾之后,政策调整了,正品药纳入了医保。
而程勇出狱后却又回归到原来,一个人,一个小店,与之前无异。更甚的是,儿子也因为他的入狱,随前妻定居了美国,骨肉分离。
不得不令人若有所思,时代的进步是一定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吗?真的希望改革是一种主观的过程,而不是被动的推进。虽然这对于为政者执法者而言,是一种更高更难的要求,虽然也需要时间,但我始终坚信会实现,这是更进一步,更加文明的社会形态。
比如,美国以及欧美其他国家,正在爆发的反种族歧视游行。说明了种族歧视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只是那些政客们一直保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毕竟谁会吃力不讨好,费劲扒拉的去立法,去宣传,再者说了,观念的转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且最终得到的还不一定是大众满意的结果,况且还有执政期限的限制。
倒不如主抓一些实实在在能数据体现出来的政绩,比如经济、就业之类。这也让我想到了《长安十二时辰》里的一句话:“人性从来都是趋利避害,可以背叛忠义仁德,但绝不会背叛利益”。政客也是人,也有着人的本性,也有着与其戚戚相关的政治利益。
乔治·弗洛伊德真的是一个高尚的人吗?或许是,八岁便立志成为第一大法官;或许不是,六次入狱经历,抢劫和贩毒史。但他罪不至死,他的去世只是一个导火索,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被压抑良久的种族歧视终于找到了一个宣泄口。
美国1964民权法案就已经为种族歧视提供了法律依据,类似的法律,欧洲、澳大利亚也早就相继出台,但立法的效果达到了了吗?如今,2020年世界各地爆发的游行示威,无论是和平的还是暴力的,无不在说明种族歧视从未消除。
或许,对于政治而言,立法是对于普遍大众约束的一种便捷有效的途径,不得不承认法律有其正面的积极的一面。
还是觉得通过教育,通过普世价值观,通过道德观等,潜移默化的促使观念改变,才是治本的良药,虽然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何况教育也有教育的局限性。
不知道这次游行会持续多长时间,也无法猜测最终会以什么方式结束。如果仍是仅仅做一些变革,象征性的立几部法律,我反而会觉得又是再埋雷。因为那样会显得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于执政者管理不利。
暴力打压的话,更不行,只会酿成更糟的结果。失民心更多。于管理者更糟。
或许,等人们闹累了,迫于生计,生活需要回归正途了,事件也就结束了吧,一定程度上也算是无疾而终,或许也是许多人都可以接受的或者不得不接受的结局。
最后还是想说:人性从来都是趋利避害,可以背叛忠义仁德,但绝不会背叛利益。或许才是人性真正的弱点!
法治尚不能治,德治何时能来?唯心还是唯物?
有些人为了生存而吃饭,有些人为了吃饭而生存。仔细想想,这句话在唯物主义里似乎没什么区别!不禁陷入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