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千盛底楼的那家kfc。喜欢它24小时营业,喜欢海苔虾,喜欢猪肉卷,喜欢热牛奶,更喜欢它像避难所。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它离家最近。
无聊时,就会徒步走去,点一杯热牛奶一杯咖啡,如果饿的话,会多点一个鸡肉卷和海苔虾,坐在靠角的落地窗前,从这里可以看见窗外人来人往。
大部分时间来这里的时候,天气都好晴朗,外面的阳光会透过玻璃窗落在我的杯子上。
有时候会在里面坐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但是不会超过三个小时,如果有朋友在一起,吹牛聊天可能会待上一下午或者一晚上。
我从来不喜欢碳酸饮料,a和我一样不喜欢,但是走在一起总是会互相调侃,我就哈哈傻笑。a和我一样也喜欢坐在快餐店,也都喜欢这家kfc,可能会觉得,这些快餐店都长得相似,不管走到哪里,坐在哪个位置,都能吃到同样的味道,都能浮现出曾经和某人在一起的回忆。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坐在这个位置告别最爱的人。
“你不是说要请我吃大餐吗,还没有请我吃大餐,你怎么可以离开我,怎么可以言而无信!”我近似祈求的在电话前说着这段话。
“别这样,你知道这是没用的,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他用一种淡然的口气说道。
“那让我见你一面好吗?最后一面也好,你的杯子还在我这里,也顺便带回去吧。”我没有哭,但语气里带着哭腔,祈求着他的怜悯。
“嗯,后天我去找你。”
“好,到了给我电话。”
电话那头抢在我前面挂掉了,意料之中的事。心开始下沉,掉进一个无底深渊,没有一根可以抓住的稻草。手机从手心滑落,我蹲在地上,面无表情的流了好多眼泪,从黄昏蹲到天黑,窗外有了稀里哗啦的声音,下雨了。
度过了漫长的一天,终于等来了他。早上提前了两个小时起床化妆,穿衣服,因为是最后一面,所以要盛装出席(所谓的盛装,不过是我认为他会觉得好看的衣服和打扮)。
中午十一点,他打来电话,说在小区门外等我。我提上袋子快速出了门,小跑到小区大门,看见他低着头正在看手机。
他穿了一件黑白条纹的短袖T恤,蓝色牛仔裤和枣红色的n字运动鞋,头发好像去理发店修整过,看起来干净清爽。
“走 吧!”我像以前那样对他说话,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去哪里呢?”他开始变得不像从前,变得不像他。字里行间透着陌生。
“你不是一直说,以后有钱了请我吃大餐吗,那请我吃大餐吧。”我开始微笑,有点牵强。
“越来越热了,找个凉快点的地方坐坐,去肯德基怎么样?”
“你选的地方我都喜欢。”
后来我们就搭车来到了这里,千剩百货一楼的肯德基,坐在了靠角的落地窗前。我们被透进来的光线包围,但可能是因为室内冷气的原因,阳光都变得冰冷。
“你吃什么?”他盯着菜单问我,不看我一眼。
“随便,你点的都行。”
“那要个全家桶套餐,再来两个冰淇淋。”他的语气始终平静。我越来越感觉到陌生。
我们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少了很多语言。但我知道我是爱他的。比以前还爱。
我拿起手里的冰淇淋舔了几口然后放在他面前说:“喏,我的比你的好吃~”
“不要,我们现在没关系。”他一边说一边往旁边靠,躲开了我的冰淇淋。
我也是倔脾气,把冰淇淋硬往他嘴边靠,最后直到碰到他嘴唇,他才无奈的舔了一口。看到这时的我们,心里满满的苦涩交织了几丝甜蜜。
但是这一切都影响不了他的决定,我们注定是会分开,并且朝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我们就这样在肯德基里坐了两个小时,后来他接了个电话,说要走了,我把杯子给了他,他拿着杯子走出了肯德基门口,消失在窗前来来往往的人群中。
他没有回过头。
后来,就习惯了坐在这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