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的结束往往不是在提分手那天。
但是只有在分手以后,才可以开始平静地分析这段感情是如何结束的。
我想我是个对情绪十分敏感的人,真诚或虚伪,热情或敷衍,亦或,爱与不爱。
我见过很多人,起初爱上的时候,十分在意地去寻找可以证明对方也爱自己的细节,后来拥有之后,又开始收集他不爱自己的证据。
而我则恰相反。
我好像轻易就能得出不被爱的结论,却始终不愿意去正视和思考。
「因为思考过后我会想要表达,而这种对别人主观的评断也会被对方主观的否认。
而这样矛盾的主观会产生无法调和的冲突。
我没有心力去做无效争执。」
所以逃避结论的我与生活相安无事,等对方清晰地面对自己内心的那一刻。
而现在,我等到了。
*
我终于可以想说就说,语气笃定的讲“其实你早就不爱我了”而不用被反驳。
我分不清该为失去而难过,还是该为如今获得的表里如一的真实感而感到庆幸。
毕竟虽然难过,而我又太爱真实了。
毕竟早就明白和接受不再被爱的现实了。
*
琪琪昨天对我说:
爱人就是要互相理解的。
我想,互相理解还是太难了,以此来评定爱或不爱也太过苛责。
如果非要以“理解”二字作为衡量和评判是否“爱”的标准的话,倒不如说:
「当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非常愿意去了解和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即使无法与其意念合一。
所以大概,当对方敞开心扉喋喋不休,而你只觉聒噪的时候,应该就已经不爱了。
自此以至彻底分开的整个过程,就是在消磨着情分做离别的缓冲。」
“我在努力地让别人听见。”
也知道并非每个人都愿意努力的听。
但以前的我总以为,只要我把·别人只言片语就表达完的·情绪,长篇大论地碎碎念,哪怕观者只能共情出十之一二,也算一种成功。
然而现实刚给了我当头一棒。
对于拒绝表达拒绝交流的人,多说多错。
而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停止说
既然依旧无法获得理解与共情的话
那就:
你所见即我,所听即我,所揣测即我。
对错皆是我,误解我照单全收。
*
毕竟都表达成这样了,再误解的人也无须在意吧。
以上,
写于2022.4.11日早。
无爱一身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