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姑娘,是个伪文青,我喜欢叫她大毛。
因为她讲义气,总和我厮混在一起。
如同我叫她大毛一样,她也给我取了个爱称,叫阿娇。用来形容我的娇嫩害羞。
大毛年少无知买了把价格不菲的吉他,到现在也只会爬格子。
用大毛自己的话说:这叫个人爱好,玩的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喜欢。
我们认识有9年了。
前些天大毛联系我,叫我倒出时间,必须参加她明年的婚礼。
是啊,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身边的人已经开始结婚了。
大毛好像不太有兴致,通知我参加婚礼后也没说什么。
我逗她:“婚礼我人到就行了吧,咱这交情,肯定不能给红包吧。”
谁想大毛来了精神:“别人不送都可以,唯独你,必须给我包个大大的红包!”
我悔啊,当初介绍他们认识的时候谁能想到有今天。
我还记得,上次和大毛见面,还是她们小两口要出门到大城市打工,我们大家摆的送行宴。
在大毛出租屋的最后一天,我们索性喝他个通宵。
也是那天,我被前女友甩了。
那天都喝的不少,尤其我这样酒量不高不低的人最容易喝多。这是有原因的,能喝的人喝不醉,不能喝的人肯定不会喝太多。唯独我这样的人,喝的少了情面过不去,喝的多了自己还受不了。
玩的兴起了,大毛说想听我唱歌。
说着,从她卧室里拿出了那把价格不菲的吉他,摔到我面前。
我替她心疼:“哎呦我的祖宗哎,别摔坏了这宝贝,你不喜欢可以送我啊。
大毛不言语,坐地上看着我,示意让我唱歌。
我看了看身边的醉鬼们,估计这时候也听不出个所以来了,我也就大着舌头边弹边唱。
余光瞟向大毛,她笑着,也不看我,只是喝酒。
我忘记了我是怎么睡着的,只知道第二天睁开眼,地上横七竖八躺的都是人,看来我醒酒算很快的。
由于醒酒快,去车站送大毛夫妇的重任就交给我了。
一路上,没人说话,出奇的安静,我们都是能说会道的人,这种情况很难得。
看着大毛的背影,不知道心里想的什么,想抽烟,摸摸口袋,发现出门匆忙,没有带。
大毛回头看我,会心一笑。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支烟塞进我嘴里,给我点着,嘲笑我说:“心情好点的时候,把烟戒了吧,说不定能多活几年。”
我笑笑不说话,只顾吸烟。
她终于走了,没有眼泪,没有嘱咐,没有回头。我不知道想些什么,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车开走。
初中时候,我是典型的问题学生,一言不合就离家出走。我的光荣事迹广为流传,很多朋友都特佩服我那时候的放荡不羁。大毛就是其中之一。
大毛爸妈离婚,从小跟着爸爸。
爸爸二婚后,家里两个孩子,她弟弟比她小上不少。所以大毛等于是半个家长,继母并不怎么喜欢她,经常在家受委屈。
就这样,我和大毛相识了。
那年夏天,我借着离家出走的理由跑出来玩,遇到了大毛。外面下着雨,她穿的很少,身上也沾了不少水。那时的我特别贪玩,就在那间网吧通宵,她也在这里上网。
后半夜,人渐渐的少了,我无意间看到了她,缩在沙发上眯着眼睛睡觉,电脑早就关机了。
我猜测她没什么钱了吧,只是来网吧睡觉的。
我这人很闷骚的,这点我自己都承认。
天亮了,我泡了两碗面,送给大毛一碗,她很自来熟的吃掉了。就这样,我们俩算是认识了。
我记得那年,我初二。
之后没多久,我彻底和家里闹翻,一怒之下真的离家出走。问大毛借钱,大毛骂我:“孙子,你就只会离家出走,有本事别回家啊。”
那时我是点火就着的脾气,也急了:“老子特么不差跟你借的那点小钱,赶紧滚。”
其实,这只是我们无数次吵架的其中一次。但我永远忘不了。
因为我真的走了,一个人到了北京。
刚到北京就因为没钱吃饭卖了手机,因为没有充电器和手写笔,所以只卖了70块钱。
我在三环的老北京炸酱面打工,住在地下室里。
那时候的生活是我这20几年里最黑暗的,我赚的钱只够日常开销,工作之余,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消遣的活动是我参与的起的。
于是,我玩起了不花钱的玩意儿。
我和合租屋的大哥学了三个月吉他,唯一的消遣也就是弹吉他。
时间可以磨平很多东西,包括我的锐气。
最终我回家了,在第三个月工资到手之后。
永远忘不了父母再次见到我的表情,也永远不会再一次令他们心碎到这种地步。
没多久,我买了属于自己的吉他,和朋友们吹嘘自己的琴艺高超,并展现给他们看。大毛也在旁边看,但是不说话,只是笑。
离家出走之后,我整个人成熟了不少,初中毕业的假期里,我和大毛去打工。
对于初中生来说,挺辛苦的。但我俩不放在心上,都是吃惯了苦的人,这算不了什么。
我要去外地念高中了,临走前朋友们或多或少都送了我礼物,我用勤工俭学的钱请他们下馆子。
唯独大毛没来,我挺失望的。毕竟那时大毛是我的左膀右臂,天天围着我转,简直就是我的影子。
后来我听说,大毛被她后妈带去农村干活,还有的人说大毛给我准备了礼物的,比其他人的都金贵的多。
之后很久,我们都没有见面。大毛高中没有念完,就不上学了。知道这个消息,历来讲义气的我第一个不高兴,我特意回了家,去找大毛。
我们俩并排走在大街上,她低着头不吭声,听我一个人义愤填膺的墨迹。最后我告诉她,一定要继续读书,有什么困难了,兄弟们肯定给你想办法。
我不知道她什么心情,反正我是真的被自己感动了。
送她回家的路上,她拉着我的衣角,像是怕走丢一样。
我笑话她:“怎么,被哥感动的家都找不着了?”
她不说话,只是笑。
我转身回家没走出几步,就听到大毛的声音传来:“阿娇,谢谢你。”
声音不大,我只是稍稍听清。
我没回头,摆了摆手将耍酷进行到底。
最终大毛还是没有继续读书,她去婚庆公司上班了。
开始我很愤怒,但没几天我就不去想这些。高三的课程真的很紧张,我被高考压的喘不上气,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在我的升学宴,大毛来了。
不知不觉,大毛已经像成年人一样了,稳重,大方。
而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渴望地久天长的孩子。
那个假期,我们又天天厮混在一起,让我找到以前的感觉。
我闲的无聊,总去帮她干活,友情帮助的那种。
公司的人以为我是大毛的男朋友,我和大毛也懒得解释,这种事说不清。
大毛后妈希望大毛找个有钱男朋友。
我给她出了主意:“你这么拖,你妈肯定还要给你介绍的,不如你真找一个男朋友怎么样。”
大毛看着我:“去哪找啊,我就只认识你这么一个男的朋友。”
我笑了:“不怕,我给你介绍啊,交给我了啊这事。到时候你可别给我掉链子听到没。”
大毛像是愣了愣,点了点头,换了话题。
我真的给大毛介绍了男朋友,我的小学同学,也不上学了,挺靠谱得人,会点技术,就是学习没天赋。
我读大学走了之后,我和大毛的联系就停留在微信,后来听说她俩在一起了,我也只能感叹时间真快。
得知大毛的婚礼,原本已经死了的群在次热了起来。
大家纷纷冒泡,你一句我一句,好像回到了初中时,无忧无虑的时候。
胖子问大毛:“大毛,你的吉他带走了没,没带走借我耍耍,我闲的无聊。”
大毛:“带走了。”
胖子:“我说你这吉他买了好多年了吧,你也不弹,是不是都长蘑菇了。”
大毛:“才7年。”
胖子:“你也不玩,买来干嘛的。”
大毛:“送人的。”
大约7年前,正是我去外地读高中那年。
这期间我换了好几个吉他,但惟独没收到大毛送的。
我又想起那天,大毛听我唱歌,之后对我说:“阿娇,以后你要有一把专属的吉他,只用它唱歌给专属的人听。”
我笑:“这世上除了毛哥你,还有谁能有这耳福啊。”
那时候的我们都很年轻,年轻到只要在学校门口吃一口5毛钱的关东煮都会很幸福。也是我第一次进派出所的年纪。
我与几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打起来了。
说出来可能不信,现在混混少了,但我初中那会儿,小混混真的挺多的,而且一个个屌的不行。
时间久了,我也忘了原因了。据说是他们一直跟着大毛走,大毛不吭声,我过去要把大毛领走。他们开口骂了我,我就动手了。
合着还是我先动的手,我可真是够冲动的。
我在派出所从中午坐到晚上6点,这时候和解结束,签了字就回家了。
第二天,大毛请我吃了一大盒的关东煮,一直看着我吃完,对我说:“阿娇,谢谢你。”
大毛家那条街尾,有一家麻袋厂,好多年没人用,被我俩当作秘密基地。
那时候年轻,想喝酒,但是没什么钱,就买点酒在那麻袋厂里,我俩坐地上一喝就是一下午,天黑才回家。
我在这麻袋厂里,见过大毛哭、笑、耍酒疯。
也是在这里,我对大毛表白了。
大毛看着我,眼睛里好像有眼泪什么的东西,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她的声音很轻:“阿娇,去看看这个世界吧,尝试着去爱它。就算天寒地冻,路遥马亡,可是它仍有美好的一面。对我而言你就是那美好的一面,而你还没有找到那一面。谢谢你,阿娇。但是你并不爱我。”
我把这些话,理解为了拒绝。
之后我去读大学,交了一个女朋友。和大毛的联系也基本没有。
直到送行那天。
这些年我按照大毛说的,去了很多地方,睁大了眼睛看这世界。却依然没有找到那美好的一面。
大毛,你能不能告诉我,她在哪?
你结婚那天,我会穿的很好看,包一个大大的红包,然后,笑着看你和他互换戒指,喝交杯酒,宣布誓言。
然后,唱一首灰姑娘。
你说,这是我唱的最好听的歌。
以后可能都没机会听了吧,
大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