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嫁给爱情的样子。
看到他,我知道了幸福的样子。
你说:爱上一个人,心里无端地生出许多的欢喜来,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上扬,在脸上画出好看的弧度。会变得柔软,温和,安静。是的,很安静,他在,就安静地陪着他,他不在,就安静地想他。爱似乎变成了一种很深的情感,藏在血管里,体液里,静静地,毫无声息地存在着,让这个世界都变得美好起来。
他说:她啊,她像一本书,一本我很喜欢的书。随便翻开一页,都很吸引我,慢慢地读下去,生命中每一个期待的情节,都会一点一点地铺开,展现……有时候让人思考,更多的时候让人快乐。其实到底因为什么快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阅读的过程,让人感觉很踏实,很温暖,很满足。
她说:遇见他,会突发奇想地做很多平时都不敢做的事情,比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突然踮起脚尖吻他的唇;比如在某个午后,想做一道从没做过的料理;比如想去学烘焙,让房间里充满了奶油的温暖的香味;比如突然想叫他大冬瓜、小沙皮、酸菜包子,以及一切自己喜欢的东西。因为爱他,一切喜欢的东西,都变成了他。
他说:她啊,她让我知道幸福是各种各样的味道。每一天出门,她都在门口叨叨着:钥匙,手机都带好啊。看她认真严肃的样子,忍不住抱她,吻她的额头,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儿,是咸的,幸福是额头上汗珠的味道。她喜欢吃芒果,吃完了,嘴角都是黄色的,我说那是屎么?她会飞奔过来,把芒果汁蹭我一脸,舔一下,是甜丝丝的味道。
她说:曾经以为结婚了,每天困在柴米油盐里,就没那么爱了。后来发现,爱情本来的样子,就充斥着烟火的气息。做了饭菜,看他吃得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把盘子往他面前推了又推,吃吧吃吧,你就是我养的小猪啊,养一辈子都舍不得杀。
他说:两个人最搭对的样子,就是她做了什么都喜欢吃。不是应付她,而是真的喜欢啊。豆角里有浓郁的酱香,土豆也有,茄子也有,菜花也有。如果她是快乐的,做什么都是美味的,如果不快乐,我可以从菜里吃出苦涩来。饭菜好吃的秘诀就是让她快乐啊!
不不不,他们不是刚刚恋爱,他们已经结婚十年了。这十年里,有差不多五年的时间,他们24小时在一起,一起工作,一起下班,一起买菜,一起看电视,一起睡觉……
我没法想象,这样不分昼夜每分每秒腻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心生厌倦?可实际上是,他们很享受这样彼此陪伴的时光。
她说:有他在,什么都不用怕!因为他说过,我不会做的,他都会做,即便不会,也会去学。
他说:终于知道宠一个人,不是无条件的答应她任何要求 ,而是心里盛满了爱,她要的,正是我想给的。
我想,这就是一个女人嫁给爱情的样子了。这也是一个男人遇见幸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