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面对这巴掌大的小县城,我回忆起了世纪之初初次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个清晨。那时虽然正值七月,但地处青藏高原的边缘地带,清凉的空气仍旧令人印象深刻。汽车沿着蜿蜒的山路前行,车内一片喧嚣。乘客们操着本地方言,大声地讨论着什么。我当然不会懂,但懂得了也全无意义。和母亲千里迢迢来到这片偏僻而又陌生的土地,心中更多的是迷茫与不安。那时母亲不过三十出头,而我也只有七岁。我们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不过是为了安定下来。但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地方,我日后才知道其中的缘由。但是,无论去哪里,都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整个国家在发生翻天覆地地变化着,每个人的内心同样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如果像祖辈那样坚守在故土,人生似乎就没有希望可言。
透过车窗可看见葱郁高大的山体和深深的沟壑,零星的白色民居分布在山腰和山脚。山腰以下没什么林木,尽是些毫不规整的土地。几缕青烟升起,隐约可以看见黑山羊在灌木间走动。车子倒是非常准时,在七点钟到达了县城的汽车站。当我们走下汽车时,一个三十多对的男人走了上来,对母亲嘘寒问暖。以那时候的视角来看,他长得还蛮高,瘦瘦的,留着三七分的头发,下巴处还有一颗浅浅的痣。我确信自己见过这个人,但一时又记不起来。直到母亲示意我叫声“舅舅”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然后细声细气地喊了一句。我不知道舅舅是否听到——因为我说话的声音向来就很小。舅舅摸了摸我的头,对我笑笑,没有说话。
舅舅拿着我们的行李,带着我们离开车站,朝着他家中走去。母亲和舅舅一路聊天,而我却沉默不语,东张西望。当时的县城面貌已经记不清楚,但总之是非常地破败不堪,有着死气沉沉的氛围。街上没什么人,路边有几处卖早餐的小摊。马路上不那么干净,纸屑、塑料袋、果皮到处都是,几个身穿橘红色衣服的人正挥着扫帚打扫卫生。大约过了五分钟时间,我们拐进一条小巷,再往前走上七八米的距离就到了舅舅家。
那是栋两层的楼房,土砖结构,外表刷了一层白色的石灰。正门两旁堆放着杂物——有一堆干柴,几个破旧的轮胎,还有些瓶瓶罐罐、破烂的家具。这里比县城的破败更甚,就像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在一群中年人中尴尬地存在。即便是小巷深处的几栋民居,它们都不如眼前这栋楼房这般衰败。然而,我终究无法想象,这么一栋楼房能够在十多年之后依然坚挺。
我们走进屋子,里面空无一人。房间的摆设不那么规整,有些混杂。正对门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神龛,供奉财神。似乎每个做生意的人的家中都有这么个东西,日后母亲同样如此。神龛下面是一张大方桌,桌子上摆放着一台电视。这面墙上还有一道门,走出去就是一条狭窄的弄子(方言)。一边通往厨房,另一边通往二楼的楼梯。房间的左侧摆放着一个大木架,上面是些杂七杂八的玩意儿——有扳手、螺丝、钉子,还有几桶油漆。右侧是几个玻璃柜、一组暗红色的帆布沙发和一张桌子。左右两边分别还有一个房间——一个房间里堆放着货物,一个房间则是舅舅与舅妈的卧室。楼上还有两个房间——一个房间里同样是堆放着众多的货物,另一个房间是供人居住的。那里住着一对我从未见过的夫妇。他们相当年轻,有一个刚刚出世的孩子。我们暂时住在楼下那间堆放货物的屋子里。这里堆放着很多塑胶制品,整个房间散发着浓浓的塑胶味。在日后的两年时间里,我同母亲——加上几个月之后来到这里的父亲,一家三口就居住在这间自由活动空间不超过五平方米的房间里。
接近八点的时候,住在这栋房间里的所有人都露面了。我最先见到的是舅母——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是个胖胖的女人,个子也不那么高。刚从卧室里出来,她的头发散乱,睡眼惺忪,怀中还抱这一个啼哭的婴儿。我不记得自己是否在初次见面时叫过她,但总能够记起她当时的面孔不那么友善,带有一丝防备。母亲当然是热情地打招呼,这符合她一直以来的性格。但舅母仍旧是不为所动,自顾自地给怀中的婴儿喂奶。而后出现的是居住在楼上的夫妻。他们的夫妻组合颇有些尴尬——妻子矮胖,丈夫高瘦。妻子的怀中同样抱着一个啼哭的婴儿。他们夫妻两人倒是非常热情,对母亲寒暄了一番。这一前一后的差别,说起来还是地域的不同而造成的隔阂。不过,在日后的不断交往中,彼此不断熟络,那层隔阂随之消亡。
这就是发生在那个清晨的故事。虽然有点久远,但一切历历在目,足以铭记终生。我需要记住它,因为它是一段全新生活的起点。在日后的七年时间里,我一直没有离开过这座小城,甚至将它当做故乡来看待。小学时代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故乡的作文,写的就是对这座小城情感。我没有办法,因为我对真正的故乡只存在模糊的记忆。尽管童年不那么尽如人意,但始终是人生中难以摈弃的一部分。每当思索起当下自己的现状,我都是人为它们与过往的经历有着千丝万缕。过往的经历塑造了我的性格,也勾勒出了我日后的心理状态。甚至,它已经暗示了我日后的人生际遇。
去年,无意中看到一本叫《爱与黑暗的故事》的小说。因为这部小说论及家庭和犹太人的历史,所以毫不犹豫地买来阅读。但是我终究没有读完这部晦涩难懂的小说,在接近一半的时候果断放弃。如今,它静静地躺在书架上,我想终有一天自己会再次翻开阅读。在这部小说的序言中,作者阿摩司•奥兹写下了这么一句话:“……倘若他并不出色,便会归咎于可怕的童年及其令人生厌的双亲,那么无人可以期待从他那里得到更多的东西……”我写下自己的过往经历,并不打算谴责什么人或事。相反,这只是单纯的记忆,用来记录自己的成长史——我如何从变得活蹦乱跳变得深沉、如何从不谙世事变得忧心忡忡——这一切答案都需要靠我自己慢慢去挖掘。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即便狄更斯笔下的英国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但我仍旧确信这样的时代仍旧在世界的某些地方延续。三十多年前,当中国从政治高压的氛围中解脱的时候,最好与最坏的时代就已经悄然来临。用官方的话说,我们进入了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但是,我更愿意用黑暗混乱来描述这个时代。当然,我并不否认三十年多年来这个国家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毕竟十多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某些方面还是相当地成功。但作为一个生活在底层的青年,歌舞升平的华丽图景似乎与我没有半点关系。过去,我也喜欢跟着时代的潮流,学着大家看些综艺节目、一些小资情调的爱情电影。你很难保证,一个正值青春的男孩不会对这华丽的时代提不起半点兴趣。不过,看得太多,再回归到现实,却发现一切又是多么地令人失意怆然。
年幼时候无知幼稚,曾对那些繁华靓丽的城市有着强烈的向往,但年龄的增长却慢慢冲淡了这份向往,令我对数千年前老子提出的“小国寡民”的社会有了渴望。但是,在日益网络化的现代社会,囿于自我是不可能的——就如同父母那样——他们在我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村子,此后的二十多年里一直在操劳奔波。我深知,即便是对这个时代有着万千的抵触情绪,我也终究走不出这股汹涌的潮流。我应该做的,是如何在这股浑浊的潮流中保持清醒的认知——这也是决定写下人生记忆的初衷。浮夸的年代,总会有一大批人深陷迷茫的境地。这就好比是一个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人,一夜之间被送到了城市生活。面对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琳琅满目的商品,他知道自己该怎么选择吗?当然知道——选择最能够刺激感官的东西。无论如何,这都是当下最真实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