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我的交友方式上来说,我是一个简单随和的人,但所想总比表现的要多得多。在我的交友原则里,具有自己一定道德底线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当然,柴静在《看见》里说:“生活经历的不同导致我们每个人的道德底线不同”。所以我所说的道德底线是一个宽泛的标准,因而我愿意接受不同的人成为我的朋友。
但是对我个人来说,我真正想要的是一种朋友,是能够在思维上产生碰撞的人。但这种人会因为你思维的健全和扩充而不断减少,简而言之,你懂的越多,懂你的越少。因而我在交友的时候会不断的去筛选,筛选出与不同的人进行我所能达到的不同层次的或者不同层面的交流,而由此逐渐开始不同深度的交流,产生看书时作为读者的角色与作者进行思维的碰撞,进行西方国家对于作品的价值观念上的第二次创造,因为我比较认可他们所重视以读者的思维反馈作为第二次创造而添加到作品当中,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当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主体的思维碰撞能够产生其他客体所难以感觉或者理解到的思维,而这个思维所具有的价值对参与思维交涉的主体来说是难以衡量的,但也存在着一个衡量标准,这个标准是参与思维交涉的主体所探讨问题的深度,因这个深度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这个思维碰撞所能诞生出的有价值的思维。但又因这个价值判断标准的不同所难以衡量,而价值判断标准又取决于价值判断的对象,也就是取决于不同的参与思维交涉的各个独立思维的个体。
因为参与思维交涉的独立思维主体在所探讨问题上了解和掌握的深度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因而不同思维主体在思维交涉上所产生的思维价值也有所不同。换句话说,只要我们在思维交流中有所不同程度的提升,那么这个交流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都是有着巨大意义的。
我对自己清楚的了解,使得我在交友的过程中因为思维对象的不同,会以不同程度的思维方式来和对方进行交流。
首先是陌生人,或者短时间接触的人来说,我会保持世事不知的态势。因我不了解他。
再就是思维层次低于自己的人。林语堂《生活的艺术》里说:中国最高的理想人物就是对于人生建于明慧理性上的达观者,但人生阅历和实际年龄并不允许我在这样的思维客体面前塑造出这样的人物形象。因而我总不喜欢用说教者的口吻去表达自己的思想,尽可能地去平等地表达出自己的主观思想。
而在这一类思维的交流上会遇到一个瓶颈。这个瓶颈是当自己的主体思维与参与到思维交涉当中的另一个主体思维在认识层面上的差异太大导致的。具体的表现是,双方的思维不能达成共识,各主体对自我思维的认可较强。因而难以在思维交涉中产生出较正确的价值思维。所以我才强调在深入了解自己的情况下去选择和不同的交涉对象进行不同程度的思维交流。
另一种是与比自己在认识层面更高的的思维主体进行思维交流。这种情况下对自己思维的直接表达显得尤为重要,因我们在认识层面低于参与思维交涉的其他思维主体,所以我们只有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思维认识,才能够和其他思维主体获取对于自己更加有价值的思维信息,从而提升自己的思维方式。
最让人所喜欢的大概是和自己思维认识层面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和不同主体参与的思维交涉。这样的交涉之所以令人喜欢是因为各个主体在最终思维价值的获取上的一个平等,各主体不会因为获取的思维量的差异太大而造成不同主体的两极化情绪。其次,也是最主要的是因为这样的交涉能够将各思维主体在人脑中的大量可利用的知识资源充分发挥,推动思维资源的充分涌动,更有利于创造出高于各个思维主体原有的思维价值。但曲高和寡,因而越具有丰度的思维在普通大众思维当中就越少,所以不断寻找与此,而后不断交流,能够在思维负荷量上很大程度的丰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