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提示前,鬼知道我压抑了多少想剧透的念头,但是要尊重好电影给观众最原始的冲击。希望有关注这部电影的人都能得到想要的冲击,至于多少,正如周一围说的,“看戏去吧”。
好电影何以给人冲击,一方面在于可以用它的锋芒揭开一些历史问题或者现实问题,例如上年的同类型国产现实主义佳作,《不成问题的问题》以及《嘉年华》。前者讽刺了那个时代的腐败和丑陋,后者揭露了女童性侵的犯罪问题以及某些落后地区女童的弱势问题。另一方面,好电影还应该留给观众思考以及去补课的余地。
而这篇文章,是给那些不想补课而是想预习的人看的。
一、这种药是为了治什么病?
慢粒白血病,被称为“幸运的癌症”,是最常见的慢性白血病。它的发病原因是9号和22号染色体病变,国际上还据此定了一个特殊的日子——9月22日,国际慢粒日。它的发病位置在骨髓,症状由贫血、出血、感染、肝脾肿大到各器官浸润。慢粒在临床上分为慢性期、加速期以及急变期。患者一般存活期限只有3-4年。
不过随着医疗的发展,这种病成为和糖尿病、高血压等可控制的慢性病,有望通过药物帮助患者尽可能延长生命期,达到正常人水平。
电影不是科普视频,它的伟大之处在于,它透过可以被治愈的慢粒白血病去探讨什么不可以被治愈?这个答案出自黑心药贩子张长林之口:穷病。的确如此,要价两万多的“格列卫”等天价药,多少患者能吃得起?明知道那是命,可是贫穷的人们无法争取活着的尊严。于是有很多人丧失生的希望,甚至去自杀,就像影片中的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
吃不起药,贫穷的人们就此等死吗?当然不。人们运用了《周易》里的智慧——穷则思变。这个“变”,不得不追本溯源到国内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的案子。
二、主角程勇的人物原型——陆勇
电影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这个事件就是2015年国内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的案子。跟电影中的程勇不一样,现实中的陆勇自己本身是个慢粒白血病患者。他曾对媒体说每天吃药的感觉就是“吞进去的都是钱,一颗就200块,一天就吞了800块”,而且他还是为数不多的吃得起天价药的患者。至于其他患者,不知有多少绝望感。
由于帮助患者代购便宜的“格列卫”,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公诉,陆勇在北京被捕。在看守所被关押了20天后被释放候审。
法院出于什么理由撤销起诉呢?
首先是证据不足,其次是法律上有模糊的地带,就是它到底是不是一种销售行为,到底是销售还是代购,这里存在着模糊地带。再来,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假药。它的药效是真药,可它不符合国内药品的管理法,它是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但是,仅仅是自用,没有用来销售,造成危害,这种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因此,起诉自然就撤销。
另外,在陆勇被逮捕后,有600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发声:“为了我们能够多活几天,不要惩罚这种自救行为”。所以,陆勇的获释应该给了这些白血病患者一种莫大的欣慰。而法律在这个案子里也表现出它应有的价值。
看到这里,不想被剧透的读者可以自助点赞然后关掉。
三、为什么说“我不是药神”
影片主角程勇,本无心渡人,只想渡己,可后半部分为何能让人为之热泪盈眶?
平凡如他,正如他自己所说,上有老下有小,贩卖假药是要被判刑的,被抓了分分钟没办法继续尽一个儿子和父亲的责任。于是他选择见好就收,全身而退,多么合情合理。可是他选择不贩卖这种廉价药,牵扯着的可是无数患者的生命。
刘传君扮演的老吕,那个曾经对程勇说,看到儿子出生后不想死想活的朋友,就因为程勇的全身而退被天价药品逼迫得自尽。作为一个人,程勇的痛又是多么合情合理。于是,他再次干着贩卖廉价药的活,不过这一次是赔本买卖,表面上是为了渡人,实际上是为了渡己。他想赎回在老吕身上犯下的罪孽,他想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些。
好景不长,善良正直的年轻患者彭浩为了保护程勇不被捕,自己开着车试图冲出警察的包围,就在他侥幸之间,被一辆大货车轧死了。程勇又背负了一条人命,之后他唯有更加卖力为慢粒病患奉献。
可是,电影中的他和陆勇不一样,他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从法庭出来时,看到夹道目送他的患者纷纷脱掉自己的口罩,他首先是惊讶了,等到在人群中看到老吕和彭浩冲自己笑时,他哭了,随后又欣慰地笑了,他的情感和观众的情感在这里达到了共鸣。他终于做到了,渡人又渡己。
所以,平凡人物的英雄之路,只是在渡己的同时渡人罢了,他不是谁的“药神”,他只是自己的“药神”。同样地,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的“药神”,成全自己,就像主题曲《只要平凡》里唱的:
也许很远或是昨天|在这里或在对岸|长路辗转离合悲欢|人聚又人散|放过对错才知答案|活着的勇敢|没有神的光环|你我生而平凡|在心碎中认清遗憾|生命漫长也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