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官制度
最早在西周时期,中国已经出现了女官,她们既是维持宫廷生活运转的重要力量,是帝王的低级妃嫔,同时也是王后的重要助手。
从北魏开始,孝文帝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女官制度,从这一时期开始,女官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的形象开始清晰起来。
北魏时期的女官虽然只是负责帝王的家事,但官阶却不低,最高等的内司,其等级等同于外朝的尚书令,其余诸等级女官,皆有品第,即使是最低等的青衣、女酒等女官,其地位也相当于五品大员,可见其在古代皇室生活中的重要性。
在隋朝建立后,隋文帝对女官制度进行了重组,设立六尚、六司、六典,统管后宫诸事物。在隋炀帝即位后,其再次对女官制度进行了调整,仿照外朝尚书省的模式建立了六尚局二十四司制度。唐朝在隋炀帝改革的基础上增设宫正司,使得女官制度终于得以成熟,此后历代基本都是沿袭唐朝的女官制度。
在明朝将其裁定为六局一司。所谓六局是指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 ,一司是指宫正司。
六局之下,每一局都可以领四个小司,其中,尚宫局下辖司纪、司言、司簿、司闱四个司;尚仪局下辖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个司,尚服局领 司宝、司衣、司仗、司饰四个司;尚食局下辖司馔、司酝、司药、司供四个司;尚寝局下辖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个司;尚功局下辖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个司,六局一共是下辖二十四司。
六个局,每一局都会设立一到两个女官,其中尚宫局是两个女官,其余五个局分别只有一个女官,六局一共是七个女官。而下辖二十四司,其中十四个司的女官数量是两人,其余九个司各设女官四人,一共设立六十六个女官。
宫正司之下,设立一个宫正,两个司正,四个典正,四个女史,主管纠察宫闱,责罚戒令。其中的女史一职不仅宫正司有,其他六局也有,女史是由那些懂得文墨的宫女来充当文书的官职,其等级比较低。宫正司有四个女史,其他六局加起来只有十四个,一共十八个女史。
朱元璋曾派官员前往苏州和杭州选拔良家女子进宫,要求大致是要能识文断字、年龄在二十岁上下、家世清白。明太祖朱元璋分别在洪武十七年和洪武二十七年两度修改女官制度。先是在二十四司之中各增设一名司掌,后来又增加了二十四典,使得宫中的女官规模迅速扩大,一度有女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这一规模已经超过隋唐旧制。
此外,明太祖还对部分机构的名称做了调整,也对女官的品秩进行了调改。至此,明朝的女官制度趋于稳定。
尚宫局主要负责引导中宫,六局文籍都要她们来签名加印,也就是主要负责文书类工作。
尚仪局主要负责礼仪起居,宫中的宴会乃至皇帝临幸妃嫔,也都归她们管。尚服局主要负责皇家的衣服首饰、符玺仪仗等事务。
尚食局主要负责皇帝的饮食、药物以及宫中的物资用度。尚寝局主要负责皇帝的起居、卫生打扫、园林花果以及宫中的灯火。尚宫局负责女红事宜,也管金银宝贝与衣物原料的采买。
六局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宫廷的日常运转。洪武年间,选拔女官的目的是和选妃无关的。由于女官这一职位的特殊性,明朝在选拔之时选的都是江南书香之家的良家女子,这些人受家庭影响普遍的都有一定的素养与操守,比较看中品行。女官在明代宫廷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被当做老师一样看待,即使贵如皇后、贵妃,也会对她们另眼相待。
宣德年间就有一位名为黄惟德的女官,在离宫之时,皇太后甚至为她作诗赐画,可见这些女官在宫中的地位。
明代的女官制度在洪武一朝达到极盛,至于永乐,已经开始受到冲击,原因就在于明朝宫廷的宦官群体逐渐在宫廷掌握了优势地位。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