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喝酒,往往是站在酒柜旁边一杯一杯的往嗓子眼儿里灌,灌醉了之后是摇摇晃晃地吵架打人,以至于和女人歪缠。中国人喝酒比较文明些,虽然不一定要酒席下酒,至少也要一点花生米豆腐干之类。从喝酒的态度上来说,中国人无疑的是开化在先。我们中国人吃酒之雍容悠闲的态度,是几千年陶炼出来的结果。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於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园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
一个人能吃多少酒,是不得勉强的,所以酒为“天禄”。不过喝酒的“量”和“胆”是两件事。有胆大于量的,也有量大于胆的。酒胆大的人不是不知道酒醉的苦处,是明知其苦而有不能不放胆大喝的理由在,那理由也许是脆弱得很,但是由他自己看必是严重得不得了。对于大胆喝酒的人我们应该寄与他们同情。假如一个人月下独酌,罄茅台一瓶,颓然而卧,这个人的心里不是平静的,我们可以断言。他或是忧时愤世,或是怀旧思乡,或是情场失意,或是身世飘零,总之,必有难言之隐。他放胆吞酒,是想借了酒而逃避现实,这种态度虽然值得我们同情,但是不值得鼓励。
所谓酒量,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吃一两块糟溜鱼片而即醺醺然,有的人喝上两三斤花雕而面不改色。不过真正大酒量也不过是三四斤花雕或是一两瓶白兰地而已。常听见人说某人能吃多少酒,数量骇闻,这是靠不住的,这只能证明一件事,证明这个说话的人不会喝酒。只有不知酒味的人才会说张三能喝五斤白干,李四能喝两打啤酒。五斤白干,一下子喝下去,那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二两鸦片也曾有人一口吞下去。两打啤酒,一顿喝下去,其结果恐怕那个人嘴里要喷半天的白沫子罢。
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於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於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喝过量,或哭或笑,或投江或上吊,或在床上翻筋斗,或关起门来打老婆这都是私人的事,我们管不着。惟有在公共场所,如果想要维持自己原来有的那一点点的体面与身份,则不能不注意所谓“酒德”也者。有酒德的人,不管他的胆如何,量如何,他能不因酒而令人增加对他的讨厌。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
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於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育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所以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